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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億PPP盛宴“不是辦場婚禮就散”

  • 發佈時間:2015-06-05 02:52:21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5月25日,發改委公開發佈1043個PPP項目,總投資額近2萬億元。一場投資盛宴正在開啟。

  此前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對媒體表示,全國各地公佈的PPP項目,大概只有10%-20%左右簽訂了合同。

  地方政府面臨高企的債務,社會資本懷抱鉅資,PPP可以説是一條雙贏的道路。然而,這場“戀愛”並非一帆風順,一位民營企業投資人表示,與政府合作,想説愛你不容易。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素宏

  密集拜會41家地方政府收穫寥寥

  做了十年軌道交通項目的一家大型民營軌道公司負責人鄭明(化名)説自己最近“忙得不可開交”,他希望能通過與政府合作,擴大自己的業務。

  鄭明所在的公司與國開行聯合組成軌道建設基金,按照公司規劃,今明兩年將投資10個地鐵項目,投資額約為2000億。

  但情況並沒有按鄭明預想的發展。鄭明表示,他在5個月內與41家地方政府密集接觸,但目前還沒有一家談成的,最後有進一步接觸意願的只有四五家。

  “幾乎有軌道項目的地區,我們都接觸過”,5月26日,發改委公佈PPP項目庫那天,鄭明告訴新京報記者。

  “這就像談戀愛一樣,要雙向選擇,你情我願”,鄭明總結自己與地方政府的談判心得。總結談判未果的原因,鄭明表示,地方政府經常在談判中設置過多門檻,讓他感覺缺乏合作的誠意。有時則是他自己“不想和地方政府玩兒了”。

  4月,國務院出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提出要發揮社會資本融資、專業、技術和管理優勢,提高公共服務的品質和效率。

  鄭明認為,在實踐中,很多地方政府並沒有落實,也沒有劃清自己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界限,“部分地方政府還是沒有用市場化的思維去思考,還是沒理解PPP的內涵,這樣沒法一起玩兒”。

  政府和企業“你情我願”不容易

  就在一個月前,鄭明與中部某省會城市談一個地鐵項目的合作,但卻被告知要組成聯合體,當鄭明問聯合體的考量標準時,該市發改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鄭明,要考量“所有標準”,但對方始終未拿出一個具體標準。在鄭明看來,地方政府指定施工方、標準不明確,這樣的合作要求毫無誠意,即使進入,社會資本也是做只出錢、沒發言權的“冤大頭”。

  更讓鄭明擔心的是,部分地方官員只對自己任期負責,對軌道交通項目整體風險、可行性、安全性缺乏科學的研究。鄭明表示,遇到這樣的談判對象,他只能敬而遠之。

  不過,一些地方的PPP項目負責人有不同看法。多地PPP項目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政府在選擇PPP項目合作的社會資本時會慎之又慎。

  寧夏吳忠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負責人周濤告訴新京報記者,在項目招標時,社會資本看似很踴躍,但很多企業存在技術不成熟、資金實力不夠雄厚等問題,最後參與競標該項目的只有2家公司。

  “政府在選擇社會資本時要慎重,尤其要考慮企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否則後期資金跟不上就會很麻煩”,周濤表示。

  社會資本在PPP中賺不到錢?

  在2014年底,任志強曾在一次論壇上炮轟北京地鐵4號線PPP模式,稱社會資本從中賺不到錢,也沒有法規對定價權做出規定。

  半年之後,作為PPP項目負責人、京投公司融資計劃部總經理任宇航則對任志強的“吐糟”做了回應,他表示社會資本參與地鐵PPP項目是可以賺取合理的回報的,而地鐵票價權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才能保障公共利益。

  任宇航表示,雙方合作有一個磨合過程。在建4號線時毫無經驗,在摸索中談判了三四年。“但運作到第二條線時,我們就有經驗了,知道社會投資人在哪、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對哪些風險比較敏感。”任宇航表示。在他看來,北京從4號線PPP項目中積累了經驗,理清了政府與社會資本的風險劃分和角色定位,地方政府遵守契約、信用良好,這對社會投資者來説是很大的吸引力。

  有了北京地鐵4號線這個PPP項目樣本之後,還有3條北京地鐵也被納入了發改委最新公佈的PPP項目庫,分別是地鐵14號線、16號線和6號線。

  與地鐵4號線相同的是,地鐵14號線依然將地鐵進行分割投資,業內俗稱“AB包”。A包主要包括徵地拆遷、洞體、車站等土建內容,由政府方負責投資;B包主要包括車輛、通信、信號等設備投資內容,由社會投資者負責。

  目前,京港地鐵公司通過招商負責B包的建設,並可以在30年的特許經營期內對地鐵14號線全部資産(包括A包和B包)進行運營和管理,30年後將地鐵歸還給政府。任宇航表示,B包“有一定盈利空間”。

  政府和企業“都需要補課”

  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教授王守清研究PPP項目20多年,十年裏他做了1000多場講座,平均每3天就要講1場。

  在接受新京報採訪的前10天裏,他的飛行軌跡是三亞-深圳-北京-南京-廣州-貴陽-北京,10天去了7個地方,落地就去講課。這背後,是地方政府和企業對PPP項目缺乏理解,匆忙補課。

  每次講課之後,地方政府、企業都會跟王守清講述面對PPP的困惑,在王守清看來,雙方不能達成合作的原因是,都太急了。

  不少社會投資者希望獲得短平快的收益,幾十年太長,要承擔的風險讓投資者不敢輕易進入。地方政府也急,忙著上項目,但手中沒錢,越窮的地區越急。有地方官員希望借著PPP火熱的時機,招來企業投資,而地方政府不出錢,只管最後回收工程。

  這種情況的背後,是高企的地方債,讓地方政府不得不學會“打算盤”,希望運用PPP推進投資的一個原因。

  財經專欄作家李奇霖最近發文稱,第一批萬億置換債要求在8月31日完成,考慮到2015年負有償還責任地方政府債務到期1.86萬億,以Wind城投債口徑測算的2015年政府到期債務約3.7萬億。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部長徐洪才分析稱,政府對肩負保投資重任的基礎設施投資力不從心。土地出讓金下滑,加上新預演算法實施,地方政府加杠桿空間有限,政府想要投資卻沒錢。

  “PPP被作為化解地方債、拉動基建投資的救命稻草”,中國戰略思想庫秘書長田雲表示。

  “你們要結婚,不是辦場婚禮就散”

  一些民資對PPP項目存在顧慮,是因為不少地方政府信用存在“透支”。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薛起堂表示,地方政府在與社會資本合作過程中,曾出現過私下串通招標、違約等情況。

  上述説法也得到了發改委確認。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在5月5日的發改委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確有地方政府不按協議履行價格調整的承諾,以及在社會資本進賬之後就卸包袱一樣放給企業,政府撒手不管,使得公共服務品質下降。

  對此,王守清提出PPP合作4原則。一是政府和企業要樹立風險分擔的原則,理清政策和商業風險,明確自身定位。二是要明確各自的責任,否則會扯皮。三是政府對企業要全授權,企業要充分參與到PPP的建設、運營,政府不做不是自己專長的事情。四是政府給企業的回報要跟績效掛鉤,對績效是否達到要求進行考核。

  王守清表示,“PPP項目雙方要共度幾十年,不是辦個婚禮那麼短的事兒”,王守清經常對前來跟他請教的政府和企業講。PPP可能要涉及政企雙方二三十年的合同,恐怕再聰明的人來簽這麼長的合同都會有不完備之處,所以除了合同之外,雙方在日後可能有很多需要協商之處。其次,就像婚姻一樣,政府和社會資本要有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準備。因為PPP項目提供公共産品,最後是老百姓來使用,一旦出現問題,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 名詞解釋

  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 對話

  王守清:政府違約能否訴訟是問題

  新京報:簽約率不足兩成的原因是什麼?

  王守清(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教授):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很多地方列出的項目沒有經過科學論證,是否有必要建,是否適合用PPP方式做,這些基礎性的問題還沒搞清楚。二是PPP項目週期長,政府和社會資本可能需要簽訂10年、20年、30年的合同,前期準備過程要花時間。三是地方政府信用透支、企業融資難,並且PPP項目肯定不是暴利的,所以企業不會一下撲上來。四是PPP項目對企業、政府提出了綜合性的要求,要有施工、財務、運營、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識儲備。

  新京報:你參與特許經營管理法草案的制定,各部委的爭議點在哪?

  王守清:發改委和財政部主要的爭議在於兩點,一是發改委推行的是廣義PPP,政府和企業合作都算,而財政部更強調政府要佔股份。發改委推廣PPP上項目,而財政部擔心公益性項目、準經營性項目涉及財政補貼,財政是否有承受力的問題。

  好的趨勢是,最近國務院42號文明確了PPP、特許經營的含義,PPP含義更廣,包含了特許經營。部委之間聯合發文的情況越來越多,共識也越來越多。

  新京報:特許經營管理法何時出臺?

  王守清:我對此不太樂觀,5年、10年都不好説。按照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財政部、發改委的規章跟別的法衝突時,要遵循上位法。最明顯的問題是,新《行政訴訟法》與發改委、財政部的文件關於一旦政府與社會資本發生爭議的處理規定不同,那麼一旦政府出現違約等行為,社會資本能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待觀察。

  在PPP項目中,政府和企業雙方不能達成合作的原因是,都太急了。 ——王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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