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廢止一批證券期貨規章
- 發佈時間:2016-04-09 01:22: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監會8日公佈《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第十四批)。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廢止的規章主要包括:《關於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許可事項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做好下放派出機構行政許可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關於授權各派出機構審核證券公司相關人員任職資格的決定》《關於進一步完善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審核程式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股權分置改革中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加強期貨經紀公司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6項規章。
張曉軍同時表示,已經明令廢止的規章包括《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以及配套文件等21項規章,涵蓋債券發行與交易、貨幣市場基金監督、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格式、融資融券業務、證監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等。
據了解,此次是證監會公示廢止的第十四批規章。其中,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應予廢止的規章6件,已經明令廢止的規章21件,兩部分共計27件規章。(倪銘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