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識別風險創新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3-09 16:27:0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首先應注重防範系統性風險。”針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風險防控的覆蓋點,全國政協常委、保監會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從監管角度看,網際網路金融一方面是屬於線上經營,技術上監管難度相當大;另一方面在規範經營上,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自律,這就涉及防範道德風險的問題。網際網路的運用使金融業態更加活躍,風險的傳導性更迅速。不僅監管措施要跟上,更重要的是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這一底線。
陳雨露透露,今年將開展對網際網路金融的專項整治,秉持公平競爭、穿透式監管、保護消費者利益等原則,識別風險點。
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副總經理謝衛對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提出了四項建議:一是發展以服務實體經濟和普惠金融為目標的網際網路金融。二是規範那些游離在灰色領域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三是取締涉嫌非法集資、龐氏騙局等具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四是嚴格限制網際網路金融準入門檻,減少潛在風險産生。
風險防控將同時考驗監管創新能力和效率。李克穆認為,網際網路金融效率高,但同時效率與風險也趨正比,這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是一個新挑戰,對監管機構來説顯然也是新挑戰。
“監管機制需要更強化技術環節,提升資訊化協同。而對於來自網際網路的風險,如果事先缺乏防風險的預案,那麼風險可能就是不可逆的。如果不斷推進監管創新,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防風險的預案和體系,風險就是可控的,可以防範。”李克穆表示。
對改進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全國政協委員鞏富文建議:一是完善管控體制,可考慮在中央層面整合各部門管控職能。二是改進管控方法。要明確網際網路金融進入的門檻和標準,提高市場準入的透明度。同時實行分類管控,尤其是對於缺乏大數據支援的P2P平臺,重點防止出現非法集資、流動性不足、違規經營等隱患,允許平臺接入央行徵信系統,降低信用風險。三是優化管控模式。四是加強安全防範。首先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安全,其次要加強個人隱私保護。
“金融監管是一把‘雙刃劍’,監管過松容易産生金融風險,監管過嚴則會扼殺金融創新。一個制度完備的功能監管體系不但能夠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還會一定程度上激勵金融創新。”謝衛強調,網際網路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政策監管上要強調發展和做好規範並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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