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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禹: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3-04 00:30:46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國鋒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認為,發展核電是中國能源供給側改革的必然選擇,大力發展核電等清潔能源,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是當今中國必須進行的艱巨變革。

  賀禹介紹,在去年呼籲規模化發展核電、大量替代非化石能源的基礎上,今年其提案將主要聚焦于明確核電的基荷運作地位。

  “現階段要抓緊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逐步替代高污染、高排放的化石能源。核電因其穩定、高效、經濟,應成為替代化石能源的重要選擇。”賀禹表示,中國要在2030年左右達到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的目標,核電要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賀禹分析,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203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大約在55億噸標煤。從能源供給側結構來看,預計到2030年水電裝機極限達到約4億千瓦,風電、太陽能發電樂觀預計也分別達到4億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佔屆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分別為7.17%、4%、2.74%、1.27%。如果要實現20%的非化石能源佔比目標,2030年核電裝機應達到1.2-1.5億千瓦,佔屆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5%左右。

  截至2015年底,我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30台,裝機2856.6萬千瓦,在建機組26台(核準口徑),裝機2945.9萬千瓦,在運裝機佔全國電力總裝機的比例僅1.8%,發電量約佔全國的3%,遠遠低於核電在全球電力供應中的比例10%。賀禹表示,一方面,我國核電發展的規模還太小,需要在未來15年中堅持規模化發展,新增70至100台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使其在電力供應中佔據相當的比例才能有效支撐我國減排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我國應該與美、俄、韓等核電佔比較大的國家對標。這些國家核電機組年利用小時數達到8000小時以上,發揮了核電穩定、清潔、高效的特點,應向這些充分利用核電特點的先進國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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