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網路投票系統上線及發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9-12 23:30:55 來源:上交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市場參與人:
為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全面採用網路投票方式的要求,進一步為投資者提供投票便利,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會同各會員單位,對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以下簡稱“網投系統”)進行了優化調整,並新增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新網投系統將於2015年1月26日正式啟用。啟用後,投資者仍可登錄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參加網路投票,或者選擇登錄本所新增的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經股東身份認證後參加網路投票。
基於前述安排,本所對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網投細則》”)進行了修訂,對新網投系統啟用後的網路投票辦理程式、資訊披露、投票流程等事項作了具體規定。現將新《網投細則》予以發佈,並自2015年1月26日起施行,原《網投細則》同時廢止。
為確保新老網投系統平穩切換和新《網投細則》順利施行,現將有關事項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老網投系統並行期間的相關安排
(一)為保障平穩切換,設置為期3周的新老網投系統並行期,期間為2015年1月26日-2月13日。並行期內,投資者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未及時完成系統升級的,該證券公司應當繼續按照原《網投細則》規定方式(以下簡稱“原方式”)為投資者提供網路投票服務;投資者仍可通過本所原網投系統,按原方式提交網路投票指令。投資者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已完成系統升級的,投資者可按新《網投細則》規定方式提交網路投票指令。
(二)新《網投細則》施行前,上市公司已披露股東大會召開通知,且選擇本所網投系統作為網路投票平臺的,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披露股東大會補充公告:
1.擬在並行期內召開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應當在並行期開始後、股東大會召開日的兩個交易日前,按照新《網投細則》的要求編制並披露股東大會補充公告。補充公告除披露本所《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四號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更正補充公告》要求的內容外,還應説明原網投系統的投票操作流程,並特別提醒投資者可以諮詢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網投系統升級,以及是否可以按新《網投細則》規定方式提交網路投票指令。
2.擬在並行期結束後召開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應在並行期結束日的兩個交易日前,按照新《網投細則》的要求編制並披露股東大會補充公告,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網路投票方式的變化。
(三)自2015年2月14日起,新老網投系統並行期結束。並行期結束後,原網投系統停止使用,投資者可通過新網投系統提交網路投票指令。
二、新網投系統上線後的相關要求
(一)上市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新《網投細則》和本通知的要求,及時編制並披露股東大會相關公告,做好網路投票的相關組織和準備工作,並確保提交的網路投票資訊的準確和完整。
(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新《網投細則》和本通知的要求,及時做好技術準備和對投資者的通知提醒工作,切實保障本所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平穩、安全和高效運作,為投資者參加網路投票提供便利。
(三)投資者為正確行使表決權,需充分關注網投系統的新變化,認真查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相關公告,了解新網投系統的投票程式和相關要求。如有問題,投資者可以及時諮詢上市公司或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
此外,新網投系統使用過程中,市場參與者如遇到相關技術或業務問題,可以撥打諮詢電話諮詢。技術諮詢聯繫人:王有傑,電話:400-900-3600;業務諮詢聯繫人:趙志剛,電話:021-68815375。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