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貸款創新優化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7-29 05:30:5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一創業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彭興韻
隨著再貸款工具創新、抵押品範圍擴大和功能擴展,中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正在發生一些重要變化,貨幣政策傳導渠道被縮短,不僅會改變流動性的總量結構,也會改變市場的流動性結構,從而影響市場利率結構,使央行的貨幣政策可以更好發揮定向調控功能,減少對總量貨幣調控的依賴。
再貸款操作創新及功能擴展
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貨幣政策操作環境隨之發生巨大變化。新的貨幣政策環境需要貨幣政策操作手段、方式、方法發生相應變化。近年來,央行就在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引領貨幣政策新常態,通過不斷完善和豐富再貸款調控工具,使再貸款在貨幣調控體系中的功能不斷擴充。
首先是央行在再貸款的應用中,不斷創設新的再貸款工具。目前,再貸款工具包括:(1)支小再貸款,即向金融機構發放的專門用於發放小微信貸的再貸款。這是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而採取的定向再貸款。(2)支農再貸款,即央行向一些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發放並由後者用於“三農”。(3)常備借貸便利。創設于2014年1月,常備借貸便利旨在向符合審慎要求的地方法人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4)中期借貸便利。創設于2014年9月,它向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5)抵押補充貸款,是央行以抵押方式向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合格抵押品範圍主要是高信用級別的債券和優質信貸資産。相較而言,抵押補充貸款的期限更長一些,金融機構獲取抵押補充貸款後,可以開展相對更長期限的資産活動。(6)信貸資産質押再貸款。對中國而言,這是一個全新的貨幣工具,它以金融機構非標準化的信貸資産作為從央行獲得再貸款的合格抵押品。這一政策工具的應用,將極大地擴展中小金融機構從央行獲得再貸款的合格抵押品資産範圍,提高了這些金融機構信貸資産的流動性。
過去較長一段時間裏,我國央行對金融機構的再貸款並無合格抵押品的要求。2014年以來,央行不斷擴寬合格抵押品資産的範圍:高信用級別的債券,如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和政策性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持有的信貸資産。抵押補充貸款便是以高信用級別的債券和優質信貸資産作為合格抵押品的。但央行在2014年開展試點並在2015年推廣信貸資産質押貸款中,所要求的合格信貸資産的品質,會遠低於抵押補充貸款的要求;將地方債納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範圍內。此外,地方債還被納入中國國庫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抵押品範圍。這是在2015年為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置換而採取的一項舉措。
隨著央行不斷創新再貸款工具,再貸款在中國貨幣政策操作中發揮四項重要新的職能。第一,管理市場流動性。常備借貸便利是向地方法人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援,它與正(逆)回購操作、SLO一起,構成了中國央行對市場流動性管理和調節的工具體系。第二,引導信貸結構調整。再貸款發揮著引導金融機構信貸投向三農、小微和棚戶區改造等國民經濟薄弱環節的功能。支小再貸款、支農再貸款和抵押補充貸款,都發揮著引導金融機構信貸投向的功能。因此,再貸款不僅僅是總量政策工具,更是結構調整的工具。第三,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央行的重要職能之一,就是發揮最後貸款的作用,為陷入流動性困境的金融機構提供援助,阻止少數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困境惡化為系統性的金融危機。2015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股票市場大幅下挫,為了穩定資本市場,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央行又向中國證券金融股份公司發放了數千億元的貸款,並承諾對資本市場的流動性救助不受限額的局限。所有這些,都是央行再貸款維護金融穩定職能的重要體現。第四,引導和管理市場利率。央行在《2014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談到常備借貸便利時指出,其主要目的是發揮常備借貸便利的利率作為市場利率上限的作用;在談到中期借貸便利時指出,“發揮中期利率政策的作用,促進降低貸款利率和社會融資成本。”這表明,央行在貨幣政策操作中,不僅關注合意貸款規模,事實上也在逐漸關注利率期限結構,期望通過再貸款操作來引導市場短中期市場利率走向。
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在一定程度上,再貸款工具的創新、合格抵押品範圍的擴大,縮短了貨幣政策向實體經濟傳導的鏈條,改變了傳統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具體地説,央行抵押品範圍的擴大,對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貨幣政策不僅保留了傳統的總量調控功能,也使它具有了結構調整的功能,因而縮短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渠道。傳統的貨幣政策傳導是由央行調整貨幣總量而影響利率,再經由利率來影響總需求與經濟結構的。央行擴大抵押品的範圍,依然會影響社會資金總量供給,並進而影響利率總水準。同時,央行通過調整再貸款的抵押品範圍,提高了被納入抵押品範圍的資産的流動性。這會降低其利率中的流動性溢價,降低其利息成本,同時也會使其更受金融機構的青睞,更多金融資源被配置到被納入到抵押品的領域中去。比如,央行將地方政府債券納入再貸款抵押品的範圍,就提高了地方政府債券對機構投資者的可接受性;央行將金融機構的小微企業信貸資産納入再貸款抵押品範圍,就會提高金融機構發放小微貸款的積極性,提高中小企業融資可得性。這正是近年來我國央行在貨幣政策操作中試圖解決的問題之一。
第二,再貸款創新不僅會改變流動性的總量結構,也會改變市場的流動性結構,從而影響市場利率結構。被納入到了央行合格抵押品的金融資産,其流動性會有相應地提高。一種資産被納入到央行再貸款抵押品範圍,則提高了其流動性,使其利率中所包含的流動性溢價有所下降。因此,央行調整再貸款抵押品的範圍,會對市場利率結構産生一定的影響。例如,央行將地方政府債券納入再貸款抵押品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率就出現了一定程度下降,降低了地方政府債務的利息負擔。根據金融加速器理論,流動性溢價與利息負擔的變化會改變借款者的現金流,因此金融加速器效應在那些被央行納入抵押品範圍的借款者會更強。
第三,不斷細化的再貸款工具和抵押品範圍的擴大,使得央行的貨幣政策可以更好地發揮定向調控功能,減少對總量貨幣調控的依賴。2014年以來,政府就一直不斷強調定向調控,希望通過“定向調控”的方式,直接減少貨幣政策傳導的環節和鏈條,使貨幣政策更直接地發揮政府所期望的作用。央行定向調控的手段多種多樣,例如定向降準、過去的定向央行票據都屬於定向調控的手段。實際上,相對於定向降準和過去的定向央行票據,如今的再貸款在央行的定向調控中更加靈活、針對性也更強,已然成了經濟新常態下央行定向調控的基本手段。
還需要強調的是,儘管再貸款功能的擴展和抵押品範圍的調整,使得貨幣政策的傳導更直接,也可以影響市場利率總水準與結構,但無論是流動性管理功能、結構調整還是引導市場利率結構變化,單單有再貸款是不夠的。再貸款要更有效地發揮流動性管理功能、引導利率總水準和利率結構,就需要協調再貸款與公開市場的使用。尤其是,貨幣政策要更好地引導利率走勢和利率(期限)結構,進一步完善中國的公開市場操作,尤其是搭配不同期限的國債甚至金融債券的現券操作,通過改變債券市場需求結構來引導市場利率期限結構。另外,在全球主要央行日益強調前瞻性指引的時候,應進一步提高我國央行再貸款操作的透明度,提升再貸款操作在公眾預期管理中的作用。再貸款作為流動性管理,應當更多的是為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提供緊急流動性援助,以防止市場流動性因個別金融機構的困境而枯竭。再貸款固然有結構調整之效、縮短了貨幣政策傳導的途徑,但在實踐中仍需要銜接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避免再貸款定向的過度使用而損失市場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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