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行業信披指引規範體系初步成型
- 發佈時間:2015-07-04 02:31:5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莉
自2011年試行行業監管開始,不斷總結行業運作規律與風險特徵,建設契合市場需求的資訊披露規範體系,持續深化分行業資訊披露監管,是深交所一直在積極推進的基礎性工作。近日,在徵詢上市公司、市場機構以及中小投資者意見的基礎上,深交所對外發佈了創業板光伏、節能環保服務等兩個行業的資訊披露指引(以下簡稱“3號指引”和“4號指引”)。加之已實施的影視和醫藥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創業板行業資訊披露指引規範體系初步成型。
光伏和節能環保行業均隸屬於我國大力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産業。創業板定位服務創新型、成長型企業,開板五年多來,已聚集了一大批戰略性新興産業公司,其中,從事光伏産業鏈相關業務的企業已達11家,從事節能環保服務業務的企業已有16家。這些行業在業務模式、盈利方式等方面均呈現出與傳統行業截然不同的行業特點,現有的資訊披露規則難以充分涵蓋。為進一步提高資訊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深交所在總結日常監管經驗,並充分徵求各方市場主體意見的基礎上,最終制定併發布了兩個行業的行業資訊披露指引。
具體來講,針對光伏企業的行業特點,3號指引:一是針對光伏領域不同技術路線下産品未來的市場前景、發展趨勢、預期盈利等差異較大,明確應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少子壽命、轉換效率、衰減率等關鍵技術指標,同時按技術類別披露産品的銷售量、毛利率、産銷率等重要經營資訊;二是鋻於光伏産業政策影響較大的特點,要求披露主要收入來源國、銷售量及收入,以及當地政策變化情況等;三是進一步細化了光伏電站業務及其財務會計處理方式在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中的披露要求。
針對節能環保服務類企業的行業特點,4號指引:一是區分工程類、特許經營類等兩類節能環保服務業務類型,明確在定期報告中的具體披露要求;二是針對EMC、BOT、O&M等業務類型下,節能環保項目時間跨度長,政策、客戶、技術等風險較大等特點,進一步明確統一前述項目在風險揭示程度、披露時點等方面的標準;三是規範工程類、特許經營類業務下特殊會計處理方式的披露要求;四是特別規定了對節能環保項目有重大影響的臨時報告事項,如發生重大環保事故等等。
本次行業資訊披露指引起草過程中,深交所堅持以市場導向推進行業披露指引的制定工作,儘量讓市場因素發揮決定性作用。在初稿完成後,除向相關上市公司徵求意見外,深交所還向全國3000多名投資者發出問卷調查,並引入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機構參與了指引制定過程;事後,對反饋意見進行逐條討論、修訂、答覆,充分尊重市場意見,調動市場力量。
截至目前,深交所創業板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已增至4份。而根據2015年5月徵求投資者意見時的調查數據,92%的投資者認為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很有幫助,89%的投資者希望推出其他行業資訊披露指引。深市以中小市值企業為主,新興産業特徵明顯。為此,深交所將持續推進差異化監管,以新興行業作為切入點,研究行業特點,總結監管經驗,以新興行業為主推出更多契合市場需求的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目前,深交所業已啟動創業板網際網路視頻、遊戲和電子商務等新興行業的資訊披露指引的起草工作,後續將陸續發佈。與此同時,深交所還將本著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繼續穩步推進行業監管,不斷提高資訊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使資訊披露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
(相關內容見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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