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7月1日啟動
- 發佈時間:2015-05-23 02:43:5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接A01版)有利於吸引境外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為各類海外投資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資渠道,同時也有助於推動境內基金管理機構的規範化與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資産管理機構。
鄧舸介紹,基金互認是指允許境外註冊並受當地監管機構監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開銷售。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通過基金互認,將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內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式獲得認可或許可在對方市場向公眾投資者進行銷售。
鄧舸表示,內地基金與香港基金的互認標準是一致的。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已就兩地基金的互認標準達成共識,即按照循序漸進、平等互利、可測可控、便利業界的原則,主要引入對方市場主流成熟品種。
鄧舸介紹,根據初步測算,符合互認標準的香港基金有100隻左右(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4年底),內地基金有850隻左右(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5年一季度末)。
對於內地基金投資人如何申購香港互認基金産品的問題,鄧舸指出,符合條件的香港互認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後,可以委託內地基金銷售機構進行公開銷售,並遵守內地基金銷售的法律法規。內地基金投資人可以至相關基金銷售機構辦理香港互認基金産品的申購業務,具體業務流程與申購內地基金産品相同。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