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7月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5-22 21:30:2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香港5月22日電(記者王小旎)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22日在港宣佈,其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當日簽署了《關於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的監管合作備忘錄》,允許合資格的內地與香港基金透過簡化程式在對方市場銷售。有關計劃將於2015年7月1日實施。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對落實內地及香港基金互認安排表示歡迎。他表示,自滬港通于去年開通後,香港與內地的金融市場運作暢順。兩地的金融監管機構借鑒滬港通的良好經驗,進一步落實基金互認。
梁振英錶示,這項安排除了便利跨境投資,更提供優良的平臺促進內地基金業升級,也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國家和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人作用,有利兩地共同增強在國際資産管理領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他還説,感謝中央政府支援香港持續發展金融市場,並期待深港通能夠儘早開通,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內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香港金融業人士均認為,該安排是內地基金市場向離岸基金開放的一項重大突破。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有關安排是內地與內地以外市場之間的首項基金互認安排,是金融市場發展的重大突破,將有助豐富兩地基金産品的種類,併為兩地基金業界帶來新機遇,深化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曾俊華認為,對香港來説,基金互認安排不僅能擴大香港基金業的銷售網路,更可吸引更多基金來港成立,從而發揮香港的基金製造能力,把香港發展成為全面的基金服務中心。他還表示,特區政府也會繼續推進各項發展香港資産管理業的措施,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産管理中心的地位。
恒生銀行執行董事兼環球銀行及資本市場業務主管馮孝忠也認為,這一安排的開展標誌著內地及香港投資市場發展的新里程,有助進一步擴大跨境投資渠道,促進內地資本賬戶的開放。他説,恒生已就基金互認積極準備,將為香港客戶引入認可的內地基金,同時挑選旗下合適的基金帶到內地。
根據互認安排,合資格的內地及香港基金只要通過簡易的審核程式獲得對方的監管機構認可或許可,便可直接在對方市場向投資者進行銷售。
當日簽署的備忘錄還就跨境基金銷售建立了資訊互換、定期溝通及監管合作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