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並購貸款期限延長至7年
- 發佈時間:2015-03-13 01:09:2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陳瑩瑩
銀監會近日發佈修訂後的《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將並購貸款期限從5年延長至7年,將並購貸款佔並購交易價款的比例從50%提高到60%。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監會將繼續鼓勵商業銀行積極穩妥推進並購貸款業務,引導其結合國家相關産業政策,不斷優化並購貸款投向,加大對先進製造業、産能過剩等行業企業兼併重組支援力度,推動有競爭優勢的境內企業“走出去”。
據對國內開辦並購貸款業務的銀行進行調研,截至2014年9月末,並購貸款餘額達4136.04億元人民幣,比年初增長33.97%,不良率為0.25%。
《指引》適度調整並購貸款擔保要求,將擔保的強制性規定修改為原則性規定,同時刪除擔保條件應高於其他種類貸款的要求,允許商業銀行在防範並購貸款風險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項目風險狀況、並購方企業的信用狀況合理確定擔保條件。
《指引》堅持完善金融服務和加強風險防控並舉的思路,在適當調整並購貸款條件的同時,要求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並購貸款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一是加強防控財務杠桿風險。根據並購雙方經營和財務狀況、並購融資方式和金額等情況,合理測算並購貸款還款來源,審慎確定並購貸款所支援的並購項目的財務杠桿率,確保並購的資金來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權益性資金。二是加強防範虛假並購行為。加強貸前調查,核實並購交易的真實性以及並購交易價格的合理性,加強對貸款資金的提款和支付管理,做好資金流向監控,防範關聯企業之間利用虛假並購交易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行為。三是加強完善並購貸款統計制度。按照監管要求建立並購貸款統計制度,做好並購貸款的統計、匯總、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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