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入難題拆散“稀土戀”
- 發佈時間:2015-02-17 00:30:4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贛州稀土曾經是資本市場公認的“白富美”,先後與近20家上市公司傳出“緋聞”。最終,2013年贛州稀土選擇了牽手既非國企、又無姻親關係的威華股份,一時間引起了軒然大波。如今,這樁備受爭議的姻緣走向終結,讓人意外的是,重組無法進行的原因竟是贛州稀土缺少“行業準入”這一關鍵的條件。
“贛州稀土是國內儲量最豐富的稀土企業,負責牽頭組建南方中重稀土集團,自己竟然沒有行業準入。”在重組方案未能過會之後,威華股份的投資者紛紛對行業準入的“硬傷”提出了質疑。
投資者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在2013年4月開始籌劃重組時,上市公司是否充分考慮了未能取得行業準入的風險?二是在沒有行業準入的情況下,上市公司為何向證監會上報重組材料?
“在籌劃重組之初,贛州稀土曾經明確表示‘行政審批工作進展順利’。”一位威華股份高管介紹,當時贛州稀土稱,相關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編制完成並保送環保部。此外,江西省、贛州市政府及贛州稀土已經就環保事項以及行業準入與環保部、工信部進行了充分溝通。
此後的一系列事件也增添了重組各方的信心。2013年10月,工信部稀土辦公室出具了《關於支援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重組上市的函》。2014年2月,工信部發佈《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組建工作指引》指出,由贛州稀土集團牽頭,組建一家南方中重稀土集團,重點整合江西省內除其他5大稀土企業所屬企業外的全部稀土礦山、冶煉分離企業及四川江銅稀土公司。
正是在這種樂觀的預期之下,2014年6月3日,威華股份向證監會提交了重大資産重組申請文件。威華股份高管強調,當時公司特意徵詢了仲介機構的意見,獨立財務顧問明確表示“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申請文件已達到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未發生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同意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然而,事情的進展並沒有預期得那麼順利。贛州稀土曾經希望將44個礦山整體申報行業準入,然而由於環保設施投入等進展緩慢,此後改為第一批申請取得了12個礦山的環評批復,目前第二批礦權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還在編制過程中。
目前來看,贛州稀土何時能夠獲得稀土行業準入批准仍然遙遙無期。環保是贛州稀土取得準入批准的先決條件。在1月20日的回復中,工信部稱:新的環保法第41條明確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國務院第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20至23條對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作了明確規定,由於其他相關法規中已對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作了詳細要求,因此新的環保法不再重復規定。工信部仍需嚴格執行《稀土行業準入條件》中環境保護方面的有關規定。
“環保問題遲遲不能解決,關鍵是缺錢。”一位接近贛州稀土的人士透露了一個細節,在2014年向證監會提交重大資産重組申請文件時,約9億元的稀土採礦權轉讓價款還沒有付清,直到此後一次反饋意見時,相關價款才支付完畢。
“缺錢,這是我們急於推動借殼上市的最重要原因。贛州市稀土産業的整治、整合,環境的整治,標準化礦山建設,完整産業鏈的打造,都需要鉅額費用。”贛州稀土一位高管在接受中國證券報採訪時曾表示,“光靠我們現在的生産經營模式、有限的融資渠道,是解決不了鉅額費用的,必須尋找到最佳的經營模式,尋找到一條最有利籌集資金,解決稀土整治整合工作中所需鉅額費用的途徑。經過專家論證,只有向資本市場募集資金,才最有效最便捷,而借殼上市是最佳途徑。”
但是,由於環保原因,贛州稀土拿不到工信部的稀土行業準入證,也就無法借殼上市融資,事情又回到了原點。“現在贛州稀土的借殼上市陷入了死迴圈:借殼上市要通過證監會審核,就必須有工信部的準入批准,而要有準入批准,就必須達到環保要求,而要解決環保的巨大資金壓力,贛州稀土就需要借殼上市融資,而借殼上市又必須拿到工信部的準入批准……”一位稀土行業公司高管表示。
“目前贛州稀土的準入還存在一些問題,在滿足了環保等條件之後,隨時都可以(放行)。”在1月28日工信部主持召開的重點稀土省(區、市)和企業工作會議上,當被問及“贛州稀土的準入是否有時間表”時,工信部官員這樣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
“隨時都可以”的另一層意思是,只要環保條件無法達到要求,贛州稀土就無法拿到稀土行業準入批准。對於缺少資金的贛州稀土來説,短期內還看不到解決環保問題的希望。於是,在28日下午的分組發言中,贛州稀土總經理鐘鳴只能發出呼籲,“懇請支援中國南方稀土集團所屬企業完成環保核查和行業準入工作,保障稀土大集團組建工作的順利實施;國家的稀土産業補助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淘汰落後産能、關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資金補助,以及工信部在指令性生産計劃指標下達方面,請予以傾斜,以促進中國南方稀土集團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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