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鑫案現保險仲介亂象
- 發佈時間:2015-02-14 00:30:5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李超
原泛鑫保險控制人跑路案一審宣判,引發保險業對於理財産品風險的關注。2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泛鑫保險實際控制人陳怡等人集資詐騙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怡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緩。
此前,上海市一中院于2014年7月10日公開審理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原泛鑫保險顧問江傑集資詐騙案。公訴人指控稱,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陳怡夥同被告人江傑等先後控制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陳怡還與他人合謀,將20年期壽險産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險理財産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並將騙得的資金以返還保險公司手續費的方式套現。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中海盛邦的名義,與崑崙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滬、浙分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滬、浙分公司等簽訂保險代理協議,並在滬、浙兩地招聘400多名保險代理人,由代理人或通過銀行員工在江、浙、滬等地向4400多人推銷虛假保險理財産品計人民幣13億余元,並套取資金10億余元。截至案發,造成實際損失8億余元。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傑將近5000萬元港幣轉至香港後,攜帶83萬餘歐元等現金和首飾、奢侈品等財物潛逃境外。
公開資料顯示,案發前,泛鑫曾是上海保險仲介市場上規模最大的公司,其2010年起開始主營個人壽險代理業務,2011年在全國保險仲介市場排名進入前十,2012年泛鑫代理新單保費同比增長超過200%。
據媒體報道,捲入“泛鑫控制人跑路”一事的保險公司至少包括崑崙健康保險、幸福人壽等6家。案發後,為了最大限度保護客戶利益,客戶損失由保險公司先行完成墊付。而幾家公司的保費收入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影響。案發後,監管層展開對全國保險仲介大整頓,並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非保險金融産品。
泛鑫一案並非個例,以往也出現過市場主體以高收益率為賣點推銷“高端理財”産品,伺機卷款潛逃。此外,還有行銷員借大保險公司名義銷售所謂高收益的理財産品。業內人士提醒,保險理財産品多樣化趨勢加強,相應的種類不斷出現,消費者應謹慎辨別,充分認識到承諾收益率後潛藏的風險,重點關注保險理財産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水準的可信度,不應盲目追求高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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