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城歲歲金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發佈時間:2015-02-09 00:31:5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關於長城歲歲金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第二個封閉期到期後暫停運作、
不接受申購等安排的公告
長城歲歲金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第二個封閉運作期為2014年2月14日至2015年2月16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為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的暫停運作”部分的約定,結合目前的市場環境及産品需求分析,經與本基金託管人、相關銷售機構協商一致,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本基金管理人決定本基金第二個封閉期到期後暫停進入開放期、不接受申購。在本基金第二個封閉期的最後一日,全部基金份額按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贖回,贖回款項將在該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返還給投資人。
本基金暫停運作以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下一運作期的安排並提前公告。
特此公告
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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