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1-22 04:30:4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趙靜揚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提出十項改革措施,包括清理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加強轉移支付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加強部門預算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規範權責發生制核算;嚴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加強收入繳庫管理;加強預算週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償債準備金管理;編制三年滾動預算;加大督查和問責力度。
對於現有財政存量資金,通知要求,對上級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預算尚未分配到部門的,由下級政府交回上級政府;已分配到部門的,由該部門同級政府收回統籌使用。對上級政府2013年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下級政府可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加大整合力度,調整用於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並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全面清理存量財政專戶,除經財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餘財政專戶在2年內逐步撤銷。2014年財政部已發文要求各地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清理歸併或撤戶。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準程式,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開立其他財政專戶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財政部核準。嚴格財政專戶資金管理,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禁止將財政專戶資金借出週轉使用或轉出專戶進行保值增值,已經出借或轉出專戶的資金要限期收回;專戶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中的資金,要按規定併入其他財政專戶分賬核算或及時繳入國庫。
從2015年起,在財政部編制全國三年財政規劃、地方財政部門編制本地區三年財政規劃的同時,對目標比較明確的項目,各部門必須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特別是要在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環保等重點領域開展三年滾動預算試點,加強項目庫管理,健全項目預算審核機制,明確規劃期內將要開展的項目。對列入三年滾動預算的項目,各部門、各單位要提前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前期準備工作,確保資金一旦下達就能實際使用;因特殊原因無法使用的資金,要及時調劑用於規劃內的其他項目,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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