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需知曉的港股通股票存管、清算及交收的問題
- 發佈時間:2014-10-17 00:43:2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佈《聯合公告》後,更多投資者對滬港通業務給予了關注。在過去幾期的滬港通投教專欄裏,我們為投資者集中解讀了參與港股通交易的若干問題。為使投資者全面了解相關投資知識,在這一期,我們將集仲介紹關於港股通股票存管、清算和交收的相關問題。
一、中國結算《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規定了港股通的哪些內容?
2014年9月26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發佈了《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對滬股通登記結算業務的結算參與人資格準入、責任義務和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對港股通登記結算業務從賬戶設置、存管和託管、名義持有人服務、清算交收、風險管理和結算銀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二、投資者如何查詢所持有的港股通股票並列印持股證明書?
投資者需要查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變動記錄的,中國結算將參照A股做法為投資者提供查詢服務,所需提交材料和辦理流程參照中國結算A股相關業務規則。中國結算出具的證券持有記錄,是港股通投資者享有該證券權益的合法證明。
三、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紙面股票?
不可以。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並取回人民幣現金,投資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紙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場進行任何其他投資。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港股通投資者如何行使投資者權利?
投資者持有的港股,由中國結算在香港結算開立證券賬戶,代所有港股通投資者名義持有並存管于香港結算,並最終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出現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中。
中國結算作為港股通投資者的名義持有人代其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並在充分徵求投資者意願後為後者提供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投票等公司行為代理服務,從而充分保障投資者的權利。投資者可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進行意願申報,由中國結算根據從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處收集到投資者指示,並進行匯總後,再向香港結算辦理。中國結算在向香港結算辦理相關港股公司行為業務時,遵照香港結算相關業務規定。
五、中國結算提供哪些名義持有人服務?
目前,中國結算可提供的名義持有人服務包括:(1)現金紅利派發、送股、股份分拆及合併、投票、公司收購及出具持有證明等服務;(2)依照有關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辦理額度內供股、額度內公開配售和以股息權益選擇認購股份的服務。
六、中國結算如何辦理港股通投票業務?
中國結算辦理投票業務,匯總申報期內港股投資者投票意願後,向香港結算提交。港股通投資者各類票數總額超過投票登記日或者香港結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數量的,中國結算以實際持有為基數按比例分配。具體辦理流程,投資者可參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結算業務指南》(http://www.chinaclear.cn/zdjs/editor_file/20140926163401589.pdf)
七、收入境股通股票現金紅利後,中國結算怎樣完成業務處理?
中國結算辦理現金紅利派發業務,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後3個港股通交易日內,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
(1)投資者賬戶現金紅利金額=每股紅利金額×紅利權餘額,小于1分的尾數進行舍尾處理。
(2)投資者賬戶應收零碎股現金=[(申報股利選擇權的股份數量×每股紅利金額)÷以股代息的價格-投資者賬戶應收股票股利(整數)] ×以股代息的價格,小于1分的尾數進行舍尾處理。
提示投資者注意,根據國家稅法和稅收政策的相關規定,應繳納紅利所得稅的港股通投資者的每股紅利金額按照稅後金額計算。
八、港股通投資者在行使投資者權利時應關注哪些差異?
香港上市公司的投票等公司行為和內地市場差異較大,因此,港股通投資者在行使權利時要關注以下差異:
一是,由於中國結算需在匯總投資者的意願後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所以,為確保在香港結算規定的時間內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資者意願徵集結果,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願徵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徵集期稍早結束;
二是,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沒有權益登記日,此時以投票截止日的證券持有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投資者對同一項議案,可以同時投贊成、反對和棄權票(如有);
三是,在現金紅利派發業務(包括含選擇權的紅利派發業務)中,由於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後,中國結算要進行換匯、清算、對內發放等多項業務處理,港股通投資者收到上市公司現金紅利的實際到賬日要略晚于香港結算公佈的派發日。此外,香港結算向中國結算派發的紅利資金可能是美元、港幣等外幣,但中國結算派發給投資者的紅利資金均為人民幣;
四是,送股業務及含股票股利選擇權的紅利業務派發的紅股上市時間可能較香港市場延後。港股通股票發行人派發紅股的,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在處理日的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這樣,港股通投資者紅股可賣首日可能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九、港股交易的T+2交收制度是怎麼回事?
港股通在證券交收時點上,實行T+2交收安排。T日買入港股的投資者,T+2日日終完成交收後才可獲得相關證券的權益;T日賣出港股的投資者,T日和T+1日日終仍可享有關於證券的權益。
提示投資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後第1個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類推。
十、港股交易實行T+2交收,投資者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因此,提示港股通投資者注意,其享有紅利、送股等權益的最後交易日將與權益登記日相分離。一般來説,投資者至少需在投權登記日前兩個交易日買入證券,方可享有相關證券的權益。在股權登記日及前一交易日買入證券,均不能享有相應的權益。因此,投資者在做出買入決定時需要特別關注相關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凈日等資訊。
此外,提醒投資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已申報凈買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報凈賣出但尚未在持有數量中扣減的港股無法用於質押。
(本期專欄問答由中國結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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