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盈利網際網路企業上市“綠色通道”開通
- 發佈時間:2014-10-10 02:31:0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昨日,記者從深交所獲悉,近日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15條意見,其中提出支援推進“深港通”,推動在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滿12個月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
這是繼今年3月份證監會主席肖鋼表述“資本市場支援上海自貿區的政策措施,支援國內其他地區的金融創新政策,都可以在前海落地和試驗”以來,首次以規定的形式明確前海資本市場創新的地位和尺度。
今年5月19日,證監會主席肖鋼就當前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出十一條要求,其中特別提到“將研究在創業板建立單獨層次,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
在此後的5月30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也證實,證監會正研究在創業板建立單獨層次,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
而現在,這一政策終於在上述框架意見中現身。
此前,按照創業板的上市規則,企業要想登陸創業板必須連續兩年盈利。那麼,為何選擇在新三板掛牌呢?
對此,張曉軍表示,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仍然處於新興加轉軌階段,考慮到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企業風險較大,出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高企業規範運作水準的考慮,因此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
有分析機構認為,這是監管層對轉板企業打開的一個政策性通道。相較於此前按常規路徑申報IPO且並無任何綠色通道的轉板政策,此次提出的“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可謂真正意義的“轉板”,對於激發新三板的掛牌熱情,吸引優質網際網路公司均是利好。
一位網際網路企業老總表示,很多網際網路企業在高速成長階段,要達到連續盈利很困難。如果尚未盈利卻很有潛力的網際網路企業能夠在創業板上市,能夠大力促進中國網際網路産業的發展。
專注于TMT行業投資的分析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項措施的落地,將吸引很多網際網路及高新技術企業考慮在境內上市,這也會對我國創投企業有很大影響。同時,只要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就可以在創業板上市,無需排隊IPO,則相當於開了“綠色通道”。
創業板IPO門檻
此前的財務條件是“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今年5月16日起正式實施的修訂後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修改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同時,創業板申報企業將不再限于九大行業,範圍拓展到所有行業
近日出臺的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15條意見提出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滿12個月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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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前海政策15條出臺 概念股反應冷淡
概念股沙河股份、深深寶、深南電等以綠盤報收
據媒體報道,日前,為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加快推進前海金融先行先試,證監會發佈關於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15條意見。
《意見》包括對上海自貿區實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應的程式可以在前海試驗和落地、推動在深交所創業板設立專門層次、支援深圳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積極參與和拓展面向內地和香港兩地的證券期貨業務等。
在眾多批復意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證監會允許符合條件的尚未盈利網際網路企業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
另外,批復還提到,對於證券期貨公司在前海的業務創新,證監會將按照簡政放權的思路,簡化審批流程,未來積極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這比以往更進一步”,國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何誠穎認為,金融創新最重要的是産品的創新,目前發行金融産品審批仍比較繁瑣,不利於創新。
此外,何誠穎認為前海毗鄰香港,可以充分地吸收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成熟經驗,迅速壯大。此次批復中的“中港基金互認”、“開放投資境外”等扶持政策即是出於此考慮。
但從週四的市場反應看,以往活躍的前海概念股整體反應冷淡,概念股沙河股份、深深寶、深南電等以綠盤報收。目前A股市場中所炒作的前海概念,主要集中于在前海有土地和物業的地産類上市公司,背後的邏輯是前海的發展將顯著推升附近土地價值。
一位市場人士稱,這僅是一個框架性意見,況且裏面的一些東西也並不新鮮,未來落實還需要制定具體的細則。何誠穎認為,“目前市場上的前海概念股更多地停留在概念性的炒作,相比較而言,深港通對於上市公司的作用會更大一點。”
他強調,長期來看,證監會的批復對於金融類公司,尤其是券商是實實在在的利好。無論是新三板轉板,還是券商境外投資,都會增加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拓寬目前券商的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