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加大支援 前海金融活力倍增
- 發佈時間:2014-10-10 01:31:5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先行先試政策、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條件及重要的國家戰略定位,前海早已被各方視為積聚資本、吸引機構、探索跨境及新型業務的金融夢工廠,並在各地區域金融市場改革中“獨領風騷”。然而在四年運作之中,政策細化落地緩慢、自貿區衝擊、港企圍觀、金融創新力度不夠等市場質疑也令前海遭遇一時的冷遇。與此同時,前海金融業未被納入優惠産業目錄也令市場一片譁然,有不少市場人士擔心前海的吸引力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為扭轉上述局面、加速推進前海金融創新,今年開年,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及深圳市各方採取更為積極的態度支援前海金融先行先試,圍繞跨境金融業務雙向通道打通、合資機構及新型金融機構設立、産品交易平臺搭建、金融跨界業務創新等內容,一系列全新的金融先行先試政策開始密集推出,意圖通過多項金融創新政策的實現,充分向前海注入活力。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2013年7月以來,肖鋼、姚剛、劉新華、張育軍、吳利軍、陳東征等6位中國證監會領導先後赴前海調研。其中,證監會主席肖鋼在調研現場對前海提出的請求事項逐條做出回應,並表示證監會對上海自貿區的金融創新扶持政策都可以在前海落地和試驗。今年9月證監會正式發文,提出了對深圳市提出的支援資本市場改革創新、加快推進前海金融先行先試的十五條批復意見,其中包括對上海自貿區實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應的程式可以在前海試驗和落地、原則支援前海設立私募産品交易平臺、擬允許基金子公司募集境內資金境外證券投資、支援設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推動合資證券和基金公司設立、開展深港兩地證券期貨業務、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等。
在今年8月舉辦的政策宣講會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長張建軍表示,為支援前海試點,今年3月份,人民銀行總行已經書面答覆國家發改委,原則上同意深圳前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規模30億元,期限5至7年,並可將本次發債募集資金的25%調回境內。除此之外,據了解,自2014年8月4日起,前海註冊的外資企業,可自由選擇外匯資本金的結匯時機和結匯比例,實行100%意願結匯,資本金結匯後的人民幣,可在企業經營範圍內自主使用,該金融創新政策被業內視為在前海的一項重要突破。
與此同時,保監會也提出包括在前海支援深港保險融合發展、降低港資保險機構準入門檻、允許境外設立機構開展人民幣保險業務、培育網際網路保險新業態和新型要素交易平臺等一系列先行先試政策;並鼓勵前海探索保險資金境外投資試點、開展短期出口信用業務,為實體經濟和進出口貿易提供融資便利和風險保障。保監會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國公開表示,將支援前海建設成為區域性乃至全球性的再保險中心。
在政策紅利的影響下,進駐前海企業及機構加速在前海佈局,不少金融創新業務也已進入實質運作階段。據了解,目前嘉實基金獲得了獨立額度開展離岸不動産、股權債券、證券和其他收益權項目的海外直投,證監會明確支援註冊前海的基金子公司可參照嘉實募集境內資金進行境外證券投資;前海金融控股也被允許與匯豐銀行、東亞銀行設立合資證券公司,與恒生銀行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前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也將有望進入外匯市場,從事外匯經紀、自營業務,境內開展商品期貨、黃金現貨等其他非證券類金融産品業務;鼓勵專業證券公司開展私募市場産品代銷、經紀等業務,通過跨境並購方式做大。
據統計,除國務院批復首批包括跨境人民幣貸款、投資母基金、發行人民幣債券等在內的8條金融創新政策之外,一行三會推出的金融創新政策多達29條,而試點範圍拓展為深圳全市還有3條金融創新政策。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前海無疑正在進入金融創新政策“井噴期”,其中部分涉及深港跨境合作,部分涉及金融業務創新,這令前海金融創新“集聚效應”得以體現,大大提升了前海區域的金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