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為融資融券預留空間
- 發佈時間:2014-09-27 02:04:1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 董登新
經過時近5個月的修訂,上交所滬港通《試點辦法》終於出爐。作為交易所層面對於滬港通最重要的業務規則,從《試點辦法》可以看出整個滬港通業務的清晰輪廓,一些此前市場熱議的問題也最終得到答案。其中引人注意的變化或許就是“融資融券”制度安排的明確。
在4月底的徵求意見稿中,融資融券並未現身在滬港通業務中。然而,市場需求最終推動了規則演進。首先迎來突破的是滬股通,考慮到香港市場的實際情況,滬股通投資者可以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買入)、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賣出)。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市場的“類融資融券”業務模式與內地並不相同。比如,香港市場的融券賣空採用分散授信的模式,或稱為市場化模式,是指不安排專門從事融券的機構對融券進行控制,而是由市場之中的證券公司和金融機構,通過借貸、回購等多種形式的市場工具完成。
其信用過程是由經紀商直接通過證券借貸市場的雙邊交易來完成,即客戶融券由證券商代辦。而內地關於融資融券的現有規定僅適用於境內證券公司對其客戶的融資融券業務,無法直接適用於香港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的上述業務。
在兩地之間規則不同的情況下,滬港通設計的“主場原則”再次體現了作用。在滬股通中,為防範在香港市場開展的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行為造成內地市場波動,上交所參照內地市場的融資融券制度,在《試點辦法》中從監管交易申報的角度對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的標的、擔保賣空的提價規則和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並與聯交所協商明確了一系列監管要求,將在交易通協議中約定並在聯交所規則中予以體現。
滬股通的“融資融券”路徑已經打通,港股通的融資融券想像空間也被打開。在《試點辦法》中,幾處細微的修訂值得注意,原有的“會員不得為港股通股票交易提供融資融券服務”規定被刪去,取而代之的是“本所會員為港股通交易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相關事宜,由本所另行規定。”這個小小的修改意味著已經為港股通融資融券預留空間,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滬港通的啟動和運作成熟,融資融券功能將在整個業務中得到完整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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