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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星期一

許善達:結構性減稅總規模應超3000億元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7日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應致力於實現“統一、完整、規範”的目標,完成三項國家預算體系建設,並通過立法將一般預算規模控制在佔GDP比重20%-22%,實行“費改稅”減輕納稅人負擔,減稅總規模要達3000億-5000億元。

  應改預算混編為統一預算

  目前,我國政府沒有統一、完整、規範的預算體系,各項預算混編,許多收入和支出沒有列入預算。大量的預算外、制度外收入和支出形成了對國家財政預算職能的分割。

  許善達表示,今後一段時期,應繼續致力於實現“統一、完整、規範”的目標,完成三項國家預算體系建設。

  一是一般財政預算。取消基金預算,把目前基金預算全部納入一般財政預算;剝離社會保障的收入和支出納入社會保障預算,除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的民生支出均由一般預算負責;剝離國有經營性資本的收入和支出納入國有經營性資本預算。

  二是社會保障基金預算。將目前一般預算中的社會保障部分全部從一般預算中剝離出來,與目前未納入預算的社會保障收入和支出合併編制社會保障基金預算。

  三是國有經營性資本預算。把目前分散在各種不同預算中和未納入預算的國有經營性資本預算全部剝離並集中編制到國有資本預算。同時,要建立政府的資産負債表。

  許善達強調,建立上述三個預算制度不可回避的問題是政府債務。所有政府負債劃分為三部分:一般預算負債納入一般預算,由一般預算收入償還;社保基金負債由社保基金償還;國有經營性資産負債由國有經營性資産償還。特別是要明確:包括中央和各級政府用於經營性非公共服務領域的負債等都應由國有資産及其收益償還,而不能用一般預算收入償還。

  通過立法確定一般預算規模

  許善達認為,政府收入規模應與政府新預算體制格局統籌考慮。通過立法將一般預算規模控制在佔GDP比重20%-22%。目前一般預算規模佔GDP25%左右,但其中含部分社會保障收支和國有資本經營性收支。將這兩部分剝離以後的新一般預算規模應該不高於發達國家(美國21%,日本19%)。

  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規模目前過小,可以把總規模確定在佔GDP13%-15%左右。一般預算不再撥款;社會保障繳款擴大覆蓋面,降低費率;除社會保障繳款外,不足GDP15%的部分由國有資本收益補足。

  按照上述安排,政府收入總規模為佔GDP33%-37%,即35%左右。而結構有重大變化,社會保障基金成為佔政府收入40%的主要部分,國有經營性資本預算規模得到控制。

  實行“費改稅”減輕納稅人負擔

  他表示,實現上述政府收入總量和結構目標的第一個重要措施是“費改稅”。從國際比較看,稅收收入佔中國政府收入的比重太低,非稅收入規模相對較大。

  2009年我國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非稅收入達34342億元,接近稅收收入的58%,佔GDP比重為10.1%,比2008年全球23個工業化國家和24個發展中國家分別高出4-5個百分點。這部分收入應區分性質後分別劃入一般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國有經營性資本預算。特別是徵稅依據與某稅種(或稅目)相同的基金等非稅收入一律用提高稅率或稅收附加的方式實行“費改稅”並由稅務機關徵收以降低徵收成本,為降低“費改稅”率、減輕納稅人負擔提供空間。

  實現上述政府收入總量和結構目標的第二個重要措施是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減稅總規模要達到3000億-5000億元。

  •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周文天
  • 編輯:付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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