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全球包容、聯動式發展,是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的重要議題和一大看點。在中國的推動下,二十國集團不僅關注自身福祉,更致力於推動全球發展事業的前進
整合發展議程 邁出關鍵一步
張海冰
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將實現G20歷史上的兩個“第一次”:第一次把發展問題置於全球宏觀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第一次就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制定集體行動計劃。G20推動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雙贏的選擇。對G20而言,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G20整合其發展議程提供了難得的契機,也有助於推動G20成功轉型為全球經濟治理的長期性平臺。對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而言,G20杭州峰會在推動全球落實上邁出關鍵的第一步,具有開創和引領意義。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一份包括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和169項具體目標的綱領性文件,全面兼顧了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社會、環境和安全四個緯度。這份富有政治雄心的全新發展議程,既適用於發展中國家,也適用於發達國家,其最終目的是推動世界在今後15年內實現消除極端貧困、戰勝不平等和不公正及遏制氣候變化的目標。如此宏大的發展議程,需要動員廣泛的政治、經濟、社會資源,需要全球各國政府給予關注,才有可能取得實質進展。
G20成員在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方面具有天然的義務和責任。在幫助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低收入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G20可以對聯合國系統、捐助國、多邊開發銀行和其他國際發展合作機構的努力形成有效補充。在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上,G20的引領性角色不容忽視。G20為南北合作和南南合作提供了有效的對話平臺,在引領新型全球發展夥伴關係建立方面具有優勢。與聯合國相比,規模較小但又包括系統重要性大國的G20更容易推動國際共識的達成。與七國集團和經合組織相比,G20摒棄了價值觀衝突,從經濟增長、全球經濟治理改革、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融資和系統性風險的管理等領域,為減貧和發展做出切實貢獻。
G20的優勢在於其廣泛的動員能力,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需要的政治意願、發展融資、社會參與等方面能夠提供有效的支援。同時,最為關鍵的是G20在提高政策一致性方面具備獨特優勢。第一,G20平臺對話包含了金融、增長、貿易、投資、氣候和腐敗等議題,從政策協調層面為發展政策和其他經濟政策的協調一致提供了可能。第二,G20平臺提供了一個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之間保持定期對話和政策溝通的渠道,減少了政策不透明,提高了成員國之間在發展政策上的協調性和一致性。第三,G20平臺也加強了與發展相關的國際組織和機構對話協調的機會,在推動相關國際組織共同行動、加強政策一致性方面做出了切實貢獻。
此次G20杭州峰會將通過集體行動計劃和國別落實方案相結合的“雙軌推進”方式,為全球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樹立榜樣。同時,中國借助G20主席國的身份廣泛徵求發展中國家的意見,增強了這份集體行動計劃的合法性和適用性,並且反映了發展中國家最為關切的基礎設施投資、工業化、能源、糧食安全等議題。
G20杭州峰會將成為G20發展進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分水嶺。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標誌著G20這一危機應對性機制正式轉型為致力於長期經濟發展的綜合治理平臺。 (作者為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
分享知識經驗 充實合作內涵
周太東
當前,新興經濟體正在崛起成為世界增長的新動力,同時為促進全球發展貢獻重要的智慧和力量。南南合作成為南北合作的重要補充,為雙邊技術合作和發展知識轉移提供重要渠道。新型合作形式如三方合作,通過傳統發達國家、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共同開展發展合作的方式,也正在成為促進發展經驗共用,推動資源、能力和知識使用效用最大化的重要平臺。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普遍意識到,世界上並不存在“一刀切”的發展或國際發展合作模式。
發展知識分享是資金援助和技術合作的重要補充。二十國集團(G20)作為一個重要的國際經濟治理平臺,在分享發展知識和經驗方面可以發揮其在多邊體系內獨特的比較優勢。
首先,G20提供了一個各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定期會晤的機制,並建立了“發展工作組”,具有較強的政治可信度和領導力,實現了發展決策和發展實踐的有機結合。
其次,G20的合法性和相關性更強,G20成員不僅包括傳統發達國家,也包括中國這樣的後髮型“發展榜樣”國家,還包括部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因此具有豐富的發展知識和經驗,也積累了不少教訓。
第三,G20成員是全球官方發展援助的主要提供方,但是開展國際發展合作的方式方法不盡相同。傳統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之間,以及新興經濟體之間,如中國和印度等開展國際發展合作的重點和方式也迥然有別,部分國家還兼具有“受援方”和“援助方”的雙重身份。因此,G20還可在國際發展政策協調和國際發展知識分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G20可通過加強政治領導,促進體制機制建設和加大資源投入等手段,促進成員國政府之間和與其他國家的知識分享,進而增強各國發展的內生動力,優化發展領域政策協調,為推動全球發展做出貢獻。一是鼓勵各國總結發展經驗,拓寬發展知識基礎,通過多種形式促進“最佳實踐”的傳播;二是將知識分享主流化,納入發展工作組、投資和基礎設施工作組等專業工作組的各項議題;三是加大資金投入,支援各種知識分享平臺建設,促進發展知識需求和供給的有效對接。
中國發展的特殊歷程和經驗使得中國在發展知識分享中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農業和減貧領域成就顯著,社會事業取得了巨大進步,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也卓有成效。中國的巨大成功,為發展中國家立足國情、探索道路、加快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長期以來,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一員,中國積極踐行正確的義利觀,無私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培養高層次人才,努力推進發展中國家在更廣領域、更高水準、更深層次上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提升發展中國家自主發展能力、深化互利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將更加積極履行國際責任,深化南南合作,為全球發展貢獻更多知識産品。在充分利用好“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中國東盟社會發展與減貧論壇”和“中非合作論壇——減貧與發展分論壇”等現有平臺的基礎上,中國將通過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國際發展知識中心等新平臺的建設,系統研究和梳理中國發展經驗,在堅持發展模式多樣化原則和尊重各國對本國發展戰略和目標的自主權的基礎上,分享中國發展經驗,補充南北合作,實現共同發展。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英發展知識夥伴關係項目辦公室負責人)
加強政策協調 強化發展元素
朱傑進
在發展議題上,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的一項重要目標是將發展議程置於全球宏觀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加強G20發展工作組和其他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和政策一致性,推動G20其他工作組在合作中更好地體現發展元素,實現發展議程在G20中的主流化。
自2010年建立以來,G20發展工作組承擔了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發展的重任。首爾峰會上,G20達成了共用增長的“首爾發展共識”和發展議題“跨年度行動計劃”,“共識”設定了發展工作組開展工作的指導原則,強調發展工作組要以促進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作為主攻方向,幫助低收入發展中國家實現聯合國制定的全球發展目標,對其他國際發展議程形成補充和價值增值的作用。“行動計劃”則確定了基礎設施建設、私營部門投資和就業、人力資源開發、普惠金融、糧食安全和知識分享等九大領域作為發展工作組的行動支柱。2012年洛斯卡沃斯峰會將綠色包容性增長納入其中,使發展工作組的行動領域變為10個。
2013年聖彼得堡峰會和2014年布裏斯班峰會繼承了“首爾發展共識”,但對發展工作組的行動領域進行了精簡和優化,確定基礎設施建設、糧食安全、普惠金融、國內資源動員和人力資源開發等五大領域作為發展工作組的優先領域。2015年安塔利亞峰會達成了《G20和低收入發展中國家框架》,將發展工作組的工作劃分為三個方面:支援國內發展資源(稅收、僑匯)、促進經濟增長(基礎設施、糧食安全)、提升包容性和機會平等(普惠金融、人力資源開發、包容性商業)。值得強調的是,儘管發展工作組過去幾年中在基礎設施建設、糧食安全和營養、普惠金融和僑匯等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它還只是G20協調人渠道下一個單獨的工作組,在推動全球發展上影響力相對有限,而且與G20其他工作組的工作缺乏協調和一致性,例如,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G20財金渠道下屬的投資和基礎設施工作組與發展工作組的工作就存在一定的重復和不一致性。
進一步理順G20各工作組之間的工作分工,加強發展工作組與其他工作組的協調,最大限度地提升G20在全球發展議程上的影響力和貢獻度,是G20杭州峰會發展議題的一項重要使命。一方面,發展工作組要繼續在基礎設施、糧食安全、普惠金融等領域做好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發展工作組還要從一個“工作組”轉變為推動G20更加關注全球發展問題的“動力源”,實現發展議題在G20治理中的主流化,使得G20的每個工作組都在各自的行動領域更加關注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問題。具體來看,發展工作組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強化G20其他工作組的發展元素。
首先是優化人員組成。G20其他工作組可以增加一些更能體現發展元素的新的人員,這些人員可能來自於發展工作組,也可能來自於聯合國系統各專門機構,還可能來自於各地區性組織的相關專業委員會。其次是促進資訊共用。一方面要加強發展工作組和G20其他工作組之間的資訊共用,交流各自的行動計劃和工作進展。另一方面要加強G20成員國與低收入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資訊共用和經驗交流。再次是設置具有發展元素的新議題。在大的議程框架內,發展工作組可以從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角度出發,為G20其他工作組設置一些反映低收入發展中國家利益需求的新議題,增強其他工作組的發展元素。最後是推廣政策工具。對於發展工作組和G20其他工作組而言,有些具體的技術性工作實際上是交給一些相應的國際組織來完成,由這些國際組織來提出政策工具。因而,發展工作組可以和其他工作組在政策工具推廣上加強協調,使得在一個工作組內運用的政策工具,在另外一個工作組內也能得到應用,從而最大限度地增強G20全球發展治理的政策一致性。 (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19日 22 版)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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