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展資源高效迴圈利用技術
以保障資源安全供給和促進資源型行業綠色轉型為目標,大力發展水資源、礦産資源的高效開發和節約利用技術。在水土資源綜合利用、國土空間優化開發、煤炭資源綠色開發、天然氣水合物探採、油氣與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金屬資源清潔開發、鹽湖與非金屬資源綜合利用、廢物迴圈利用等方面,集中突破一批基礎性理論與核心關鍵技術,重點研發一批重大關鍵裝備,構建資源勘探、開發與綜合利用理論及技術體系,解決我國資源可持續發展保障、産業轉型升級面臨的突出問題;建立若干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基礎理論研究與技術研發平臺、工程轉化與技術轉移平臺、工程示範與産業化基地,逐步形成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資源高效利用技術體系,為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專欄13 資源高效迴圈利用技術
1.水資源高效開發利用。圍繞提升國家水資源安全保障科技支撐能力,發展工業節水、綜合節水和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與設備,研究水資源綜合配置戰略、水工程建設與運作、安全和應急管理技術,發展水沙聯合調控、河口治理及河湖生態安全保護技術,開展水資源系統智慧調度與精細化管理等研究,構建水資源綜合利用理論技術體系和示範推廣平臺,躋身國際水資源研究先進行列。
2.煤炭資源綠色開發。圍繞“安全、綠色、智慧”目標,開展煤炭綠色資源勘探、大型礦井快速建井、安全綠色開採、煤機裝備智慧化、低品質煤提質、煤係伴生資源協同開發、礦區全物質迴圈規劃與碳排放控制等理論與技術攻關,推動生態礦山、智慧礦山以及煤炭清潔加工與綜合利用重大科技示範工程建設,促進煤炭集約化開發,為煤炭産業轉變發展方式、提質增效提供強大的科技支撐。
3.油氣與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圍繞國家能源安全需求,針對複雜環境、低品位、老油田挖潛和深層油氣資源四大領域,通過鑽井、採油、儲運等關鍵技術與裝備攻關,研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重大高端裝備、工具、軟體、材料和成套技術,為油氣資源高效勘探開發和清潔利用提供技術支撐。
4.金屬和非金屬資源清潔開發與利用。研究複雜礦清潔選冶、“三廢”綜合利用等金屬礦産資源高效開發技術,研究稀有金屬、稀土元素及稀散元素構成的礦産資源保護性開發技術,研究放射性資源高效提取、鹽湖資源綜合利用、非金屬資源高值化等重要戰略資源保護開發技術,解決金屬礦産資源選冶過程中環境污染嚴重、物耗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低等問題。
5.廢物迴圈利用。研究資源迴圈基礎理論與模型,研發廢物分類、處置及資源化成套技術裝備,重點推進大宗固廢源頭減量與迴圈利用、生物質廢棄物高效利用、新興城市礦産精細化高值利用等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強固廢迴圈利用管理與決策技術研究。加強典型區域迴圈發展整合示範,實施“十城百座”廢物處置技術示範工程。
三、發展人口健康技術
緊密圍繞健康中國建設需求,突出解決重大慢病防控、人口老齡化應對等影響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以提升全民健康水準為目標,系統加強生物數據、臨床資訊、樣本資源的整合,統籌推進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疾病協同研究網路建設,促進醫研企結合開展創新性和整合性研究,加快推動醫學科技發展。重點部署疾病防控、精準醫學、生殖健康、康復養老、藥品品質安全、創新藥物開發、醫療器械國産化、中醫藥現代化等任務,加快慢病篩查、智慧醫療、主動健康等關鍵技術突破,加強疾病防治技術普及推廣和臨床新技術新産品轉化應用,建立並完善臨床醫學技術標準體系。力爭到2020年,形成醫養康護一體化、連續性的健康保障體系,為提高醫療服務供給品質、加快健康産業發展、助推醫改和健康中國建設提供堅實的科技支撐。
專欄14 人口健康技術
1.重大疾病防控。聚焦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代謝性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精神神經系統疾病等重大慢病,消化、口腔、眼耳鼻喉等常見多發病,包蟲、瘧疾、血吸蟲病等寄生蟲疾病,以及傷害預防與救治技術等,加強基礎研究、臨床轉化、循證評價、示範應用一體化佈局,突破一批防治關鍵技術,開發一批新型診療方案,推廣一批適宜技術,有效解決臨床實際問題和提升基層服務水準。
2.精準醫學關鍵技術。把握生物技術和資訊技術融合發展機遇,建立百萬健康人群和重點疾病病人的前瞻隊列,建立多層次精準醫療知識庫體系和國家生物醫學大數據共用平臺,重點攻克新一代基因測序技術、組學研究和大數據融合分析技術等精準醫療核心關鍵技術,開發一批重大疾病早期篩查、分子分型、個體化治療、療效預測及監控等精準化應用解決方案和決策支援系統,推動醫學診療模式變革。
3.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解決我國出生缺陷防控、不孕不育和避孕節育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建立覆蓋全國的育齡人口和出生人口隊列,建立國家級生物資訊和樣本資源庫,研發一批基層適宜技術和創新産品,全面提升出生缺陷防控科技水準,保障育齡人口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4.數字診療裝備。以早期、精準、微創診療為方向,重點推進多模態分子成像、新型磁共振成像系統、新型X射線電腦斷層成像、新一代超聲成像、低劑量X射線成像、複合窺鏡成像、新型顯微成像、大型放射治療裝備、手術機器人、醫用有源植入式裝置等産品研發,加快推進數字診療裝備國産化、高端化、品牌化。
5.體外診斷産品。突破微流控晶片、單分子檢測、自動化核酸檢測等關鍵技術,開發全自動核酸檢測系統、高通量液相懸浮晶片、醫用生物質譜儀、快速病理診斷系統等重大産品,研發一批重大疾病早期診斷和精確治療診斷試劑以及適合基層醫療機構的高精度診斷産品,提升我國體外診斷産業競爭力。
6.健康促進關鍵技術。以定量監測、精準干預為方向,圍繞健康狀態辨識、健康風險預警、健康自主干預等環節,重點攻克無創檢測、穿戴式監測、生物傳感、健康物聯網、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等關鍵技術和産品,加強國民體質監測網路建設,構建健康大數據雲平臺,研發數字化、個性化的行為/心理干預、能量/營養平衡、功能代償/增進等健康管理解決方案,加快主動健康關鍵技術突破和健康閉環管理服務研究。
7.健康服務技術。推動資訊技術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創新,突破網路協同、分佈式支援系統等關鍵技術,制定並完善隱私保護和資訊安全標準及技術規範,建立基於資訊共用、知識整合、多學科協同的整合式、連續性疾病診療和健康管理服務模式,推進“網際網路+”健康醫療科技示範行動,實現優化資源配置、改善就醫模式和強化健康促進的目標。
8.藥品品質安全。瞄準臨床用藥需求,完善化學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技術體系,開展高風險品種、兒童用藥、輔助用藥的品質和療效評價,以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估、藥品品質控制等研究,提高我國居民的用藥保障水準,提升藥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9.養老助殘技術。以智慧服務、功能康復、個性化適配為方向,突破人機交互、神經—機器介面、多資訊融合與智慧控制等關鍵技術,開發功能代償、生活輔助、康復訓練等康復輔具産品,建立和完善人體心理、生理等方面功能的綜合評估監測指標體系和預警方法,建立和完善促進老齡健康的干預節點和適宜技術措施,建立和完善養老服務技術標準體系和解決方案。
10.中醫藥現代化。加強中醫原創理論創新及中醫藥的現代傳承研究,加快中醫四診客觀化、中醫藥治未病、中藥材生態種植、中藥復方精準用藥等關鍵技術突破,制定一批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難疾病的臨床方案,開發一批中醫藥健康産品,提升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層次,加快中醫藥服務現代化和大健康産業發展。
四、發展新型城鎮化技術
圍繞新型城鎮化領域的瓶頸制約,針對綠色、智慧、創新、人文、緊湊型城市建設,以系統工程理念為出發點,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創新和改進規劃方法,把生態環境承載力、歷史文脈傳承、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規劃設計全過程,通過科技創新統籌引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各個環節,研發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加強城鎮區域發展動態監測、城鎮佈局和形態功能優化、城鎮基礎設施功能提升、城鎮用地節約集約和低效用地再開發、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空間合理佈局與節約利用、城市資訊化與智慧城市等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綠色生態基礎設施和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研發,著力恢復城市自然生態;加強建築節能、室內外環境品質改善、綠色建築及裝配式建築等的規劃設計、建造、運維一體化技術和標準體系研究,發展近零能耗和既有建築改造技術體系,推進和提升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環保技術在城市建設中的應用推廣;加強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公共文化、體育健身等公共服務關鍵技術研究,培育教育、文化、體育、旅遊等城市創新發展新業態,推動歷史文脈延續和人文城市建設。力爭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備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發展理論體系、共性關鍵技術和標準規範體系,推動城鎮可持續人居環境建設和公共服務功能提升,有力保障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建設。
專欄15 新型城鎮化技術
1.城鎮功能提升和協調發展。開展城鎮空間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功能提升、城鎮用地節約集約和低效用地再開發等關鍵技術研發及示範,形成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和基礎設施功能提升的技術體系與裝備,突破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關鍵技術及裝備、支撐城市地下基礎設施管網建設的地質勘測技術、城市生態修復和有機更新技術、市政管線建設—探測—維護—修復和運作技術、城鎮電—氣—熱能源系統結構佈局和管網優化技術,推動海綿城市、綠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設和城市精細化管理,優化城鎮化佈局和形態,構建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和基礎設施智慧管控系統,推動智慧住區、社區和園區建設,全面推進區域人居環境優化提質和城市文脈傳承,為建設綠色、智慧、創新、人文、緊湊型城市提供科技支撐。
2.綠色建築與裝配式建築研究。加強綠色建築規劃設計方法與模式、近零能耗建築、建築新型高效供暖解決方案研究,建立綠色建築基礎數據系統,研發室內環境保障和既有建築高性能改造技術。加強建築資訊模型、大數據技術在建築設計、施工和運維管理全過程研發應用。加強裝配式建築設計理論、技術體系和施工方法研究。研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和混合結構技術體系、關鍵技術和通用化、標準化、模數化部品部件。研究裝配式裝修整合技術。構建裝配式建築的設計、施工、建造和檢測評價技術及標準體系,開發耐久性好、本質安全、輕質高強的綠色建材,促進綠色建築及裝配式建築實現規模化、高效益和可持續發展。
3.文化遺産保護與公共文化服務。加強文化遺産認知、保護、監測、利用、傳承等技術研發與示範,支撐文化遺産價值挖掘,支撐館藏文物、重要遺産地、墓葬、壁畫等的保護,支撐智慧博物館、“平安故宮”工程建設和“中華古籍保護計劃”實施,促進世界遺産和風景名勝區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加強文化設施空間與服務的技術研發應用,促進公共文化資源開放共用。開展競技體育和體育裝備關鍵技術研發與示範,促進全民健康水準提高和體育産業發展。
五、發展可靠高效的公共安全與社會治理技術
圍繞平安中國建設,以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為導向,以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水準為目的,針對公共安全共性基礎科學問題、國家公共安全綜合保障、社會安全監測預警與控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防控與生産安全保障、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安全保障、城鎮公共安全風險防控與治理、綜合應急技術裝備等方面開展公共安全保障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示範,形成主動保障型公共安全技術體系。聚焦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基礎理論問題,重點災種的關鍵技術環節和巨災頻發與高危險區域,開展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防控與綜合應對關鍵科學技術問題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和整合應用示範。運用現代科技改進社會治理方法和手段,開展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平臺多系統和多平臺資訊整合共用、政策倣真建模和分析技術研究,開展社會基礎資訊、信用資訊等數據共用交換關鍵技術和綜合應用技術研究。力爭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備、可靠、高效的公共安全與社會治理技術體系,為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安全發展提供科技保障。
專欄16 公共安全與社會治理技術
1.公共安全風險防控與應急技術裝備。開展公共安全預防準備、監測預警、態勢研判、救援處置、綜合保障等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加強國家公共安全綜合保障平臺、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與智慧化應用技術、超深井超大礦山安全開採技術、口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技術等的研發,推動一批自主研發重大應急技術裝備投入使用,為單位國內生産總值生産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2.重大災害風險監測與防範。深化對地球內動力演化、海陸空多尺度耦合影響重大自然災害發生的科學認知,發展天地空一體化觀測關鍵技術,提升危險性分析、風險評估和災害情景預測分析的精細化和精準度。加強高效數值模擬等技術研發,提升預警與災情快速評估時效與精度。加強相關儀器設備研製和業務平臺構建,強化各級政府防災、抗災、救災決策支撐能力,提高社會防範能力,有效減輕重大自然災害人員和財産損失。
3.社會治理與社會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加強社會基礎資訊共用利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社會組織、流動人口、貧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監測、就業創業和流動人才管理服務一體化整合等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強化社會安全基礎資訊綜合應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資訊數據共用交換、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新型犯罪偵查等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構建社會安全立體防控技術體系。
第七章 發展保障國家安全和戰略利益的技術體系
圍繞國家和人類長遠發展需求,加強海洋、空天以及深地極地空間拓展的關鍵技術突破,提升戰略空間探測、開發和利用能力,為促進人類共同資源有效利用和保障國家安全提供技術支撐。
一、發展海洋資源高效開發、利用和保護技術
按照建設海洋強國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以強化近海、拓展遠海、探查深海、引領發展為原則,重點發展維護海洋主權和權益、開發海洋資源、保障海上安全、保護海洋環境的重大關鍵技術。開展全球海洋變化、深淵海洋科學等基礎科學研究,突破深海運載作業、海洋環境監測、海洋油氣資源開發、海洋生物資源開發、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能開發利用、海上核動力平臺等關鍵核心技術,強化海洋標準研製,整合開發海洋生態保護、防災減災、航運保障等應用系統。通過創新鏈設計和一體化組織實施,為深入認知海洋、合理開發海洋、科學管理海洋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培育一批自主海洋儀器設備企業和知名品牌,顯著提升海洋産業和沿海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專欄17 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技術
1.深海探測。圍繞實施深海安全戰略的科技需求,突破全海深(最大深度11000米)潛水器研製,形成1000—7000米級潛水器作業應用能力。研製深遠海油氣勘探開發裝備,加快大洋海底礦産資源勘探及試開採進程,初步形成“透明海洋”技術體系,為我國深海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科技支撐。
2.海洋環境安全保障。發展近海環境品質監測感測器和儀器系統、深遠海動力環境長期持續觀測重點儀器裝備,研發海洋環境數值預報模式,提高海洋環境災害及突發事件的預報預警水準和應急處置能力,解決國家海洋環境安全保障平臺建設中的關鍵技術問題,構建海洋環境與資源開發標準計量體系,提升我國海洋環境安全保障能力。
3.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圍繞海洋生物科學研究和藍色經濟發展需求,針對海洋特有的群體資源、遺傳資源、産物資源,在科學問題認知、關鍵技術突破、産業示範應用三個層面,一體化佈局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重點任務創新鏈,培育與壯大我國海洋生物産業,全面提升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開發創新能力。
4.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突破低成本、高效能海水淡化系統優化設計、成套和施工各環節的核心技術;研發海水提鉀、海水提溴和溴係鎂係産品的高值化深加工成套技術與裝備,建成專用分離材料和裝備生産基地;突破環境友好型大生活用海水核心共性技術,積極推進大生活用海水示範園區建設。
5.大型海洋工程裝備。突破超深水半潛式鑽井平臺和生産平臺、浮式液化天然氣生産儲卸裝置和存儲再氣化裝置、深水鑽井船、深水勘察船、極地科考破冰船等海洋工程裝備及其配套設備設計製造技術,形成自主研發和設計製造能力,建立健全研發、設計、製造和標準體系。
二、發展空天探測、開發和利用技術
發展新一代空天系統技術和臨近空間技術,提升衛星平臺和載荷能力以及臨近空間持久資訊保障能力,強化空天技術對國防安全、經濟社會發展、全球戰略力量部署的綜合服務和支撐作用。增強空天綜合資訊應用水準與技術支撐能力,拓展我國地球資訊産業鏈。加強空間科學新技術新理論研究,開展空間探測活動。開展新機理新體制遙感載荷與平臺、空間輻射基準與傳遞定標、超敏捷衛星與空天地智慧組網、全球空間資訊精準獲取與定量化應用、高精度全物理場定位與智慧導航、泛在精確導航與位置服務、量子導航、多源多尺度時空大數據分析與地球系統模擬、地理資訊系統線上可視化服務、空間核動力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及示範應用。全面提升航太運輸系統技術能力,開展新概念運輸系統技術研究。
專欄18 空天探測、開發和利用技術
1.空間科學衛星系列。開展依託空間科學衛星系列的基礎科學前沿研究,圍繞已發射暗物質粒子探測衛星等任務,在暗物質、量子力學完備性、空間物理、黑洞、微重力科學和空間生命科學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學發現與突破。研製太陽風—磁層相互作用全景成像衛星、愛因斯坦探針衛星、全球水迴圈觀測衛星、先進天基太陽天文臺衛星等,爭取在2020年前後發射,為在地球空間耦合規律、引力波電磁對應體探測、全球變化與水迴圈、太陽磁層與爆發活動之間關係等方面取得原創性成果奠定基礎,引領帶動航太尖端技術發展。
2.深空探測。圍繞太陽系及地月系統起源與演化、小行星和太陽活動對地球的影響、地外生命資訊探尋等重大科學問題,以提升我國深空探測與科學研究能力水準為目標,力爭獲取一批原創性科學成果。2018年發射嫦娥四號,實施世界首次月球背面著陸巡視探測。2020年完成小行星、木星系、月球後續等深空探測工程方案深化論證和關鍵技術攻關。
3.首次火星探測。圍繞火星環境、地質等研究和生命資訊探尋等科學問題,按照“一步實現繞落巡、二步完成取樣回”的發展路線,到2020年發射首顆火星探測器,突破火星環繞和進入、著陸與巡視核心關鍵技術,通過一次發射實現火星環繞和著陸巡視探測,開展火星全球性、綜合性的科學探測,高起點完成首次火星探測任務,實現我國月球以遠深空探測能力的突破。
4.地球觀測與導航。突破資訊精準獲取、定量遙感應用等關鍵技術和複雜系統整合共性技術,開展地球觀測與導航前瞻性技術及理論、共性關鍵技術、應用示範等技術研究,為構建綜合精準、自主可控的地球觀測與導航資訊應用技術系統奠定基礎。
5.新型航太器。突破分佈式可重構彈性空間體系與技術體制、分佈式可重構航太器協同測控和能量傳輸等關鍵技術;加強超強性能航太器平臺、可維修可重復使用衛星、空間機器人等技術研發;面向下一代新型空間系統建設,開發智慧高品質新型衛星平臺等。推進我國空間體系戰略轉型、空間探測新機制、空間技術前沿理論與自主核心技術發展。
6.重型運載火箭。圍繞深空探測、載人登月等大規模空間活動任務需求,研製近地軌道運載能力百噸級重型運載火箭,2020年前突破10米級大直徑箭體結構、500噸級液氧煤油和220噸級液氫液氧兩型大推力火箭發動機等核心關鍵技術,確定合理可行的總體方案。全面開展工程組織實施,帶動一系列高新技術集群突破。
三、發展深地極地關鍵核心技術
圍繞深地極地探測開發的技術需求,重點研究深地資源勘探理論和技術裝備,開展極地環境觀測和資源開發利用。從構造背景、深部過程、成礦規律、勘探技術和成礦資訊提取等方面開展全鏈條研究,深化對成礦過程的全面理解,提高深部資源探測能力,構建深地資源保障供應的資源可持續發展模式。研究海冰—海洋—大氣的稠合變化機理和極區環境變化對全球的影響,重點研究對我國氣候和災害性天氣的影響機理;探索和了解極區的油氣、礦産、漁業、航道資源並評估資源潛力和商業價值;開發耐低溫環境的儀器裝備,發展極區自動觀測網的組網技術,形成對極區的持續觀測能力;通過在極區觀測網、海底資源開發、深冰芯鑽探等領域的國際合作,探索設立大型極區國際合作研究計劃,提高我國極地科研水準和技術保障條件。
專欄19 深地極地技術
1.深地資源勘探。揭示成礦系統的三維結構與時空展布規律,構建深部礦産預測評價體系,拓展深地礦産開採理論與技術,開發礦産資源勘探關鍵技術與裝備,實現深部油氣資源8000—10000米、礦産資源1000—3000米的勘探能力,建立3000米深度礦産資源勘查實踐平臺、深層油氣和鈾礦資源勘查實踐平臺。
2.極區環境觀測。開展極區冰雪觀測、冰蓋運動與物質平衡,極區環境過程觀測與生物地球化學迴圈,極區生物的生命特徵、生態系統及其演替,極區海洋沉積物結構及古氣候、古環境變化等方面研究。建立兩極海冰—海洋—大氣相互作用、協同整合的觀測系統,開發極區環境資訊服務平臺,形成我國認識極地的多學科數據源。
3.極區變化對全球及我國氣候的影響。研究極區環流、海冰—海洋—大氣稠合變化及其氣候效應,研究南極深冰芯記錄、北極冰凍圈演變過程、極區空間天氣大氣過程的相互作用及其對全球氣候變化和我國氣候與災害性天氣過程的影響。
4.極區資源探測與利用。開展極區地質構造及潛在礦産資源探測,極區油氣和天然氣水合物資源探測,加強北極航道環境適航性探查與安全保障。
5.我國主導的大型極區國際合作計劃。實施北極長期觀測計劃、南大洋長期觀測計劃、南極深冰探測聯合研究計劃,提升我國在極區國際地緣政治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四、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支撐反恐的關鍵技術
強化科技對國家應對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緊迫需求的支撐,支援資訊安全、網路安全、生物安全、反恐、保密等方面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第三篇 增強原始創新能力
圍繞增加創新的源頭供給,持續加強基礎研究,佈局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壯大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力爭在更多領域引領世界科學前沿發展方向,為人類科技進步作出更多貢獻。
第八章 持續加強基礎研究
堅持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學前沿,堅持鼓勵自由探索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強重大科學問題研究,完善基礎研究體制機制,補好基礎研究短板,增強創新驅動源頭供給,顯著提升我國的科學地位和國際影響力。
一、加強自由探索與學科體系建設
面向基礎前沿,遵循科學規律,進一步加大對好奇心驅動基礎研究的支援力度,引導科學家將學術興趣與國家目標相結合,鼓勵科學家面向重大科學研究方向,勇於攻克最前沿的科學難題,提出更多原創理論,作出更多原創發現。切實加大對非共識、變革性創新研究的支援力度,鼓勵質疑傳統、挑戰權威,重視可能重塑重要科學或工程概念、催生新範式或新學科新領域的研究。
加強學科體系建設。重視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學、生命科學等基礎學科,推動學科持續發展;加強資訊、生物、奈米等新興學科建設,鼓勵開展跨學科研究,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重視産業升級與結構調整所需解決的核心科學問題,推進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材料科學、工程科學和臨床醫學等應用學科發展。各學科論文總量和論文被引用數進一步增長,部分學科學術影響力達到世界領先。
二、強化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
面向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科學問題、國際科學研究發展前沿領域以及未來可能産生變革性技術的科學基礎,統籌優勢科研隊伍、國家科研基地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超前投入、強化部署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
聚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部署基礎研究。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針對事關國計民生、産業核心競爭力的重大戰略任務,凝練現代農業、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産業轉型升級、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新型城鎮化等領域的關鍵科學問題,促進基礎研究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緊密結合,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源頭供給。
專欄20 面向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重點部署的基礎研究
1.農業生物遺傳改良和可持續發展。
2.能源高效潔凈利用與轉化的物理化學基礎。
3.面向未來人機物融合的資訊科學。
4.地球系統過程與資源、環境和災害效應。
5.新材料設計與製備新原理和新方法。
6.極端環境條件下的製造。
7.重大工程複雜系統的災變形成及預測。
8.航空航太重大力學問題。
9.醫學免疫學問題。
面向世界科學前沿和未來科技發展趨勢,選擇對提升持續創新能力帶動作用強、研究基礎和人才儲備較好的戰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強化以原始創新和系統佈局為特點的大科學研究組織模式,部署基礎研究重點專項,實現重大科學突破、搶佔世界科學發展制高點。
專欄21 戰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
1.奈米科技。
2.量子調控與量子資訊。
3.蛋白質機器與生命過程調控。
4.幹細胞及轉化。
5.依託大科學裝置的前沿研究。
6.全球變化及應對。
7.發育的遺傳與環境調控。
8.合成生物學。
9.基因編輯。
10.深海、深地、深空、深藍科學研究。
11.物質深層次結構和宇宙大尺度物理研究。
12.核心數學及應用數學。
13.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
以實現重點科技領域的戰略領先為目標,面向未來有望引領人類生活和工業生産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前沿方向,建立變革性技術科學基礎的培育機制,加強部署基因編輯、材料素化、神經晶片、超構材料、精準介觀測量等方面的基礎研究和超前探索,通過科學研究的創新和突破帶動變革性技術的出現和發展,為未來我國産業變革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儲備。
三、組織實施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面向基礎研究領域和重大全球性問題,結合我國發展戰略需要、現實基礎和優勢特色,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加強頂層設計,長遠規劃,擇機佈局,重點在數理天文、生命科學、地球環境科學、能源以及綜合交叉等我國已相對具備優勢的領域,研究提出未來5至10年我國可能組織發起的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調動國際資源和力量,在前期充分研究基礎上,力爭發起和組織若干新的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為世界科學發展作出貢獻。
專欄22 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1.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ITER)計劃。全面參與ITER計劃國際組織管理,提升我國核聚變能源研發能力;以參加ITER計劃為契機,帶動更多國內相關機構參與國際研發,提升我國參與大科學工程項目管理的能力,樹立我國參與國際大科學工程項目管理的典範。
2.平方公里陣列射電望遠鏡(SKA)計劃。積極參與SKA計劃政府間正式談判,繼續深入參與SKA國際工作包研發並確保我國工業界在SKA—1建設中的優勢地位,在國內部署開展科學預研及推動設立SKA—1專項。
3.地球觀測組織(GEO)。構建綜合地球觀測領域全球合作體系,主導亞洲大洋洲區域全球綜合地球觀測系統(GEOSS)的建設,運作我國全球綜合地球觀測數據共用服務平臺,向全球發佈專題報告。選擇“一帶一路”區域開展遙感産品生産與示範應用。
4.國際大洋發現計劃(IODP)。瞄準國際前沿科學問題,驗證大陸破裂形成海洋的重大理論假説,解決南海北部油氣勘探開發中的關鍵問題。創新參與模式,提高我國的主導作用。
5.發起實施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在數理天文、生命科學、地球環境科學、能源以及綜合交叉等領域選擇全球共同關心的重大科學問題,發起實施若干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並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四、加強國家重大科技設施建設
聚焦能源、生命、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間和天文、海洋、地球系統和環境等領域,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支撐重大科技突破為目標,依託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佈局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支援依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展科學前沿問題研究。加強運作管理,推動大科學裝置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與國家實驗室等緊密結合,強化大科學裝置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績效評估,促進開放共用。圍繞生態保障、現代農業、氣候變化和災害防治等國家需求,建設佈局一批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完善國家野外觀測站體系,推動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的多能化、標準化、規範化和網路化建設運作,促進聯網觀測和協同創新。
五、開展重大科學考察與調查
面向重要科學問題、農業可持續發展、生態恢復與重建、自然災害的防災減災、國家權益維護和重大戰略需求,組織開展跨學科、跨領域、跨區域的重大科學考察與調查,獲得一批基礎性、公益性、系統性、權威性的科技資源。在我國重要地理區、生態環境典型區、國際經濟合作走廊以及極地、大洋等重點、特殊和空白地區,開展科學考察與調查,摸清自然本底和動態變化狀況,為原始性創新、重大工程建設和國家決策提供支撐。
專欄23 科學考察與調查
1.重大綜合科學考察。在我國重要地理區、生態環境典型區等重點、特殊和空白地區,開展地理、地質、生態、環境、生物、農業、林業、海洋、健康等多領域多要素的科學考察與調查,採集、收集科技基礎資源,摸清自然本底和動態變化狀況。
2.南北極科學考察。圍繞極區快速變化及其對區域和全球氣候、環境、生態以及人類活動影響等重要方向,依託極地科考站、科考船和綜合立體觀測系統,開展極地雪冰、資源環境、海洋沉積、極光和電離層特徵、地質構造等科學考察與調查,提高對極地系統的科學新認知,提升極地科學研究的能力與水準。
3.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開展全國範圍內的種質資源普查和徵集,開展典型區域的種質資源系統調查,搶救性收集各類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種、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緣植物以及其他珍稀、瀕危野生植物種質資源等,豐富種質資源的數量和多樣性。
4.科學調查。開展岩石、地層、古生物、構造、礦産、水文、環境、地貌、地球化學、重點疾病等科學調查,獲取相關學科研究所需基礎資料和資訊。
六、加強基礎研究協同保障
完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提高基礎研究佔全社會研發投入比例,充分發揮國家對基礎研究投入的主體作用,加大中央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支援力度,加大對基礎學科、基礎研究基地和基礎科學重大設施的穩定支援。強化政策環境、體制機制、科研佈局、評價導向等方面的系統設計,多措並舉支援基礎研究。積極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形成全社會重視和支援基礎研究的合力。
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佈局,完善國家基礎研究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新的國家科技計劃體系對基礎研究工作進行系統性部署和支援。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援源頭創新的重要作用,充分尊重科學家的學術敏感,包容和支援非共識研究,構建寬鬆包容的學術環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以及基地和人才專項加強支援開展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和協同創新,建立按照國家目標凝練基礎研究重點任務的有效機制,進行長期穩定支援。
推進科教融合發展,結合國際一流科研機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支援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自主佈局基礎研究,擴大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學術自主權和個人科研選題選擇權,支援一批高水準大學和科研院所組建跨學科、綜合交叉的科研團隊,促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參與基礎研究,推進基礎研究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改善學術環境,建立符合基礎研究特點和規律的評價機制。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採用長週期評價機制,實行國際同行評估,主要評價研究的原創性和學術貢獻;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強調目標實現程度,主要評價解決重大科學問題的效能;確立以創新品質和學術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
第九章 建設高水準科技創新基地
緊密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大力推進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加強基地優化整合,創新運作機制,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用,夯實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
一、優化國家科研基地和平臺佈局
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為目標,著眼長遠和全局,統籌科研基地、科技資源共用服務平臺和科研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堅持優化佈局、重點建設、分層管理、規範運作的原則,圍繞國家戰略和創新鏈佈局需求對現有國家科研基地平臺進行合理歸併,優化整合為戰略綜合類、技術創新類、科學研究類、基礎支撐類等,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和目標任務。戰略綜合類主要是國家實驗室。技術創新類包括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及對現有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優化整合後形成的科研基地。科學研究類主要是國家重點實驗室。基礎支撐類包括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科技資源服務平臺等基礎性、公益性基地和平臺。
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統籌佈局國家科研基地建設,推動地方和部門按照國家科研基地總體佈局,建設適合區域發展和行業特色的科技創新基地,形成國家、部門、地方分層次的合理構架。進一步完善管理運作機制,加強評估考核,強化穩定支援。
二、在重大創新領域佈局建設國家實驗室
聚焦國家目標和戰略需求,優先在具有明確國家目標和緊迫戰略需求的重大領域,在有望引領未來發展的戰略制高點,面向未來、統籌部署,佈局建設一批突破型、引領型、平臺型一體的國家實驗室。以重大科技任務攻關和國家大型科技基礎設施為主線,依託最有優勢的創新單元,整合全國創新資源,聚集國內外一流人才,探索建立符合大科學時代科研規律的科學研究組織形式、學術和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目標導向、績效管理、協同攻關、開放共用的新型運作機制,同其他各類科研機構、大學、企業研發機構形成功能互補、良性互動的協同創新新格局。加大持續穩定支援強度,開展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跨學科、大協同的創新攻關,打造體現國家意志、具有世界一流水準、引領發展的重要戰略科技力量。
三、推進國家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基地建設
瞄準科學前沿和重點行業領域發展方向,加強以國家重點實驗室為重要載體的科學研究基地建設,在孕育原始創新、推動學科發展和前沿技術研發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若干學科領域實現並跑和領跑,産出國際一流成果。根據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整體要求,按照國家科研基地頂層設計,對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進行優化佈局,重點在前沿交叉、優勢特色學科擇優建設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推進省部共建、軍民共建及港澳夥伴實驗室建設發展工作。完善運作管理制度和機制,強化定期評估考核和調整,形成具有持續創新活力、能進能出的重要科學研究基地。
聚焦國家戰略産業技術領域,建設綜合性、整合性,面向全球競爭、開放協同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面向行業和産業發展需求,整合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完善佈局,實行動態調整和有序退出機制。在先進製造、現代農業、生態環境、社會民生等重要領域建設高水準的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基地。建成若干國家臨床研究中心和覆蓋全國的網路化、集群化協同研究網路,促進醫學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四、強化科技資源開放共用與服務平臺建設
加強平臺建設系統佈局,形成涵蓋科研儀器、科研設施、科學數據、科技文獻、實驗材料等的科技資源共用服務平臺體系,強化對前沿科學研究、企業技術創新、大眾創新創業等的支撐,著力解決科技資源缺乏整體佈局、重復建設和閒置浪費等問題。整合和完善科技資源共用服務平臺,更好滿足科技創新需求。建立健全共用服務平臺運作績效考核、後補助和管理監督機制。深入開展重點科技資源調查,完善國家科技資源數據庫建設,強化科技資源挖掘加工、評價鑒定等。面向國家重大需求提供高水準專題服務。建立科技資源資訊公開制度,完善科學數據匯交和共用機制,加強科技計劃項目成果數據的匯交。
專欄24 科技資源共用服務
1.科研儀器共用服務平臺。完善科研儀器國家網路管理平臺建設,對國家財政購置的各類科研儀器設備進行集約式管理,積極推動面向科研院所、企業及全社會開放共用,為科學研究和創新創業提供支撐保障。
2.科研設施共用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裝置和科研設施、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重要公共科技資源的優勢,推動面向科技界開放共用,為相關學科發展提供支撐保障。
3.科學數據共用服務平臺。加強各類科學數據的整合和品質控制,完善科學數據匯交機制,推動科學數據的匯聚和更新,加工形成專題數據産品,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提供科學數據支撐。
4.科技文獻共用服務平臺。擴大科技文獻資訊資源採集範圍,建立長期保存制度,建設面向重大科技發展方向的語義知識組織體系,提升科技資源大數據語義揭示、開放關聯和知識發現的支撐能力,全面構建適應大數據環境和知識服務需求的國家科技文獻資訊保障服務體系。
5.生物(種質)資源與實驗材料共用服務平臺。重點加強實驗動物、標準物質、科研試劑、特殊人類遺傳資源、基因、細胞、微生物菌種、植物種質、動物種質、岩礦化石標本、生物標本等資源的收集、整理、保藏工作,提高資源品質,提升資源保障能力和服務水準。
五、提升科研條件保障能力
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支撐重大科技突破為目標,加強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實驗動物、科研試劑、創新方法等保障研究開發的科研條件建設,夯實科技創新的物質和條件基礎,提升科研條件保障能力。強化重大科研儀器設備、核心技術和關鍵部件研製與開發,推動科學儀器設備工程化和産業化技術研究;強化國家品質技術基礎研究,支援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技術研發,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加強實驗動物品種培育、模型創制及相關設備的研發,全面推進實驗動物標準化和品質控制體系建設;加強國産科研用試劑研發、應用與示範,研發一批填補國際空白、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原創性科研用試劑,不斷滿足我國科學技術研究和高端檢測領域的需求;開展科技文獻資訊數字化保存、資訊挖掘、語義揭示、知識計算等方面關鍵共性技術研發。
專欄25 科研條件保障
1.科學儀器設備。以關鍵核心技術和部件自主研發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和專業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工程化和産業化,研製一批核心關鍵部件,顯著降低核心關鍵部件對外依存度,明顯提高高端通用科學儀器的産品品質和可靠性,大幅提升我國科學儀器行業核心競爭力。
2.國家品質技術基礎。研發具有國際水準的計量、標準、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技術,提升我國國際互認計量測量能力,參與和主導研製國際標準,突破一批檢驗檢測檢疫認證新技術,實現國家品質技術基礎總體水準與發達國家並跑,個別領域達到領跑。
3.實驗動物。開展實驗動物新資源和新品種培育,加快人源化和複雜疾病動物模型創制與應用,新增一批新品種、新品係,資源總量接近發達國家水準;開展動物實驗新技術和新設備開發,加強實驗動物標準化體系建設,為人類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有效技術保障。
4.科研試劑。重點圍繞人口健康、資源環境以及公共安全領域需求,加強高端檢測試劑、高純試劑、高附加值專有試劑研發,研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原創性試劑;開展科研用試劑共性測試技術研究,加強技術標準建設,完善品質體系,提升科研用試劑保障能力。
第十章 加快培育集聚創新型人才隊伍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創新的根基,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堅持把人才資源開發放在科技創新最優先的位置,優化人才結構,構建科學規範、開放包容、運作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科技人才制度優勢,努力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為建設人才強國作出重要貢獻。
一、推進創新型科技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
促進科學研究、工程技術、科技管理、科技創業人員和技能型人才等協調發展,形成各類創新型科技人才銜接有序、梯次配備、合理分佈的格局。深入實施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打造國家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加強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輔助人才的梯隊合理配備。加大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的發現、培養和資助力度,建立適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的用人制度,增強科技創新人才後備力量。大力弘揚新時期工匠精神,加大面向生産一線的實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師和專業技能人才培養。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人才隊伍。加大少數民族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重視和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比例。加強智慧財産權和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科技管理人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準。加大對新興産業以及重點領域、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的支援力度。研究制定國家重大戰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等的人才支援措施。建立完善與老少邊窮地區人才交流合作機制,促進區域人才協調發展。
二、大力培養和引進創新型科技人才
發揮政府投入引導作用,鼓勵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個人等有序參與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引進,更大力度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進創新型科技人才的科學化分類管理,探索個性化培養路徑。促進科教結合,構建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基礎教育興趣愛好和創造性思維培養,探索研究生培養科教結合的學術學位新模式。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結合,支援高等職業院校加強製造等專業的建設和技能型人才培養,完善産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聯合培養人才。
加大對國家高層次人才的支援力度。加快科學家工作室建設,鼓勵開展探索性、原創性研究,培養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國際眼光的戰略科學家群體;形成一支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傑出科學家隊伍;在若干重點領域建設一批有基礎、有潛力、研究方向明確的高水準創新團隊,提升重點領域科技創新能力;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産業,支援和培養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改革博士後制度,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在博士後研究人員招收培養中的主體作用,為博士後從事科技創新提供良好條件保障;遵循創業人才成長規律,拓寬培養渠道,支援科技成果轉化領軍人才發展。培育一批具備國際視野、了解國際科學前沿和國際規則的中青年科研與管理人才。
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圍繞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進首席科學家等高層次創新人才,對國家急需緊缺的特殊人才,開闢專門渠道,實行特殊政策,實現精準引進。改進與完善外籍專家在華工作、生活環境和相關服務。支援引進人才深度參與國家計劃項目、開展科技攻關,建立外籍科學家領銜國家科技項目的機制。開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部分非涉密崗位全球招聘試點。完善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推送機制。
優化佈局各類創新型科技人才計劃,加強銜接協調。統籌安排人才開發培養經費,調整和規範人才工程項目財政性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揮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推動人才工程項目與各類科研、基地計劃相銜接。
三、健全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激勵機制
改進人才評價考核方式,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實行科技人員分類評價。探索基礎研究類科研人員的代表作同行學術評議制度,進一步發揮國際同行評議的作用,適當延長基礎研究人才評價考核週期。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科研人員注重市場檢驗和用戶評價。引導科研輔助和實驗技術類人員提高服務水準和技術支援能力。完善科技人才職稱評價體系,突出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許可權,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自主評審,探索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職稱直聘辦法,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渠道。做好人才評價與項目評審、機構評估的有機銜接。
改革薪酬和人事制度,為各類人才創造規則公平和機會公平的發展空間。完善科研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推進實施績效工資,保證科研人員合理工資待遇水準,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依法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積極推行社會化、市場化選人用人。創新科研事業單位選聘、聘用高端人才的體制機制,探索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負責人年薪制和急需緊缺等特殊人才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種分配辦法。深化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優化結構、減少數量、提高品質、強化獎勵的榮譽性和對人的激勵,逐步完善推薦提名制,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設獎。改進完善院士制度,健全院士遴選、管理和退出機制。
四、完善人才流動和服務保障機制
優化人力資本配置,按照市場規律讓人才自由流動,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改進科研人員薪酬和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動障礙,研究制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政策措施,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兼職,促進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健全有利於人才向基層、中西部地區流動的政策體系。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促進人才雙向流動。
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人才,制定相應管理政策和服務保障措施。實施更加開放的創新型科技人才政策,探索柔性引智機制,推進和保障創新型科技人才的國際流動。落實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政策,探索建立技術移民制度。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開展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活動,給予其與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放寬科研事業單位對外籍人員的崗位限制,放寬外國高層次科技人才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條件。推進內地與港澳臺創新型科技人才的雙向流動。加強對海外引進人才的扶持與保護,避免智慧財産權糾紛。健全創新人才維權援助機制,建立創新型科技人才引進使用中的智慧財産權鑒定機制。完善留學生培養支援機制,提高政府獎學金資助標準,擴大來華留學規模,優化留學生結構。鼓勵和支援來華留學生和在海外留學生以多種形式參與創新創業活動。進一步完善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分類管理政策。
拓展人才服務新模式。積極培育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發展內外融通的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完善對人才公共服務的監督管理。搭建創新型科技人才服務區域和行業發展的平臺,探索人才和智力流動長效服務機制。
第四篇 拓展創新發展空間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促進創新資源集聚和高效流動。以打造區域創新高地為重點帶動提升區域創新發展整體水準,深度融入和佈局全球創新網路,全方位提升科技創新的國際化水準。
第十一章 打造區域創新高地
圍繞推動地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充分發揮地方在區域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優化發展佈局,創新體制機制,整合優勢創新資源,著力打造區域創新高地,引領帶動區域創新水準整體躍升。
一、支援北京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支援北京發揮高水準大學和科研機構、高端科研成果、高層次人才密集的優勢,建設具有強大引領作用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鼓勵開展重大基礎和前沿科學研究,聚集世界級研究機構和創新團隊,打造原始創新策源地。強化央地共建共用,建立跨區域科技資源服務平臺,全面提升重點産業技術創新能力,積極培育新興業態,形成全國“高精尖”産業集聚區。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推動科技人才、科研條件、金融資本、科技成果開放服務,在京津冀及全國創新驅動發展中發揮核心支撐和先發引領作用。構築全球開放創新高地,打造全球科技創新的引領者和創新網路的關鍵樞紐。
支援上海發揮科技、資本、市場等資源優勢和國際化程度高的開放優勢,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頂尖水準,佈局建設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群。支援面向生物醫藥、積體電路等優勢産業領域建設若干科技創新平臺,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産業集群。鼓勵政策先行先試,促進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吸引集聚全球頂尖科研機構、領軍人才和一流創新團隊,引導新型研發機構快速發展,培育創新創業文化。推進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聯動,全面提升科技國際合作水準。發揮上海在長江經濟帶乃至全國範圍內的高端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打造全球科技創新網路重要樞紐,建設富有活力的世界創新城市。
二、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高新區創新發展
緊密結合國家重大戰略,按照“東轉西進”的原則優化佈局,依託國家高新區再建設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大力提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能力,發揮科教資源集聚優勢,釋放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創新效能,整合國內外創新資源,深化企業主導的産學研合作,著力提升戰略性新興産業競爭力,發揮在創新發展中的引領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支援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結合功能提升和改革示範的需求建設創新特區。加強政策總結評估,加快成熟試點政策向全國推廣。
國家高新區圍繞做實做好“高”和“新”兩篇文章,加大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試力度,促進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的優化配置,完善從技術研發、技術轉移、企業孵化到産業集聚的創新服務和産業培育體系。穩步推進省級高新區升級,按照擇優選擇、以升促建、分步推進、特色鮮明的原則,推動國家高新區在全國大部分地級市佈局,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高新區升級。建設創新型産業集群,發揮集群骨幹企業創新示範作用,促進大中小企業的分工協作,引導跨區域跨領域集群協同發展。
加強國家農業科技園、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佈局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和現代農業産業科技創新中心,培育壯大農業高新技術企業,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發展。
三、建設帶動性強的創新型省市和區域創新中心
按照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總體部署,發揮地方主體作用,加強中央和地方協同共建,有效集聚各方科技資源和創新力量,加快推進創新型省份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推動創新驅動發展走在前列的省份和城市率先進入創新型省市行列,依託北京、上海、安徽等大科學裝置集中的地區建設國家綜合性科學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國乃至全球影響力的科學技術重要發源地和新興産業策源地,在優勢産業、優勢領域形成全球競爭力。根據各地資源稟賦、産業特徵、區位優勢、發展水準等基礎條件,突出優勢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模式,打造形成若干具有強大帶動力的區域創新中心,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創新發展。
四、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圍繞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在京津冀、上海、安徽、廣東、四川和瀋陽、武漢、西安等區域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推動形成若干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區域性改革創新平臺,形成促進創新的體制架構。支援改革試驗區域統籌産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和政策鏈,在市場公平競爭、智慧財産權、科技成果轉化、金融創新、人才培養和激勵、開放創新、科技管理體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在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在對8個區域改革試驗總結評估的基礎上,形成可複製的重大改革舉措,向全國推廣示範。
第十二章 提升區域創新協調發展水準
完善跨區域協同創新機制,引導創新要素聚集流動,構建跨區域創新網路,集中力量加大科技扶貧開發力度,充分激發基層創新活力。
一、推動跨區域協同創新
緊緊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需求,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著力破解産業轉型升級、生態環保等重大科技問題,加快科技資源互聯互通和開放共用,建立一體化技術交易市場,推動建設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促進産業有序對接,推動京津冀區域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圍繞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著力解決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産業轉型升級的重大科技問題,促進長江經濟帶各地區技術轉移、研發合作與資源共用,推動科技、産業、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提升創新發展整體水準。加速長三角、珠三角科技創新一體化進程,建設開放創新轉型升級新高地。
打破區域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創新資源流動,實現東中西部區域協同發展。支援東部地區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更好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圍繞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崛起,加大對重點産業創新支援力度,提高創新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程度,增強創新動力和活力。加快面向中西部地區的創新基地優化佈局,發展特色優勢學科和産業。加強對西部區域和欠發達地區的差別化支援,緊密對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科技需求,加大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以及對口支援力度,為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撐。支援中西部地區結合發展需求探索各具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模式,支援和推進甘肅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貴州大數據産業技術創新試驗區、四川成都中韓創新創業園、雲南空港國際科技創新園、寧夏沿黃經濟帶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等建設,優化創新創業環境,聚集創新資源,示範引領區域轉型發展。深化部省會商機制,加大中央和地方科技資源的整合與協調。
二、加大科技扶貧開發力度
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強化科技創新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智力扶貧、創業扶貧、協同扶貧。推動科技人員支援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建設,在貧困地區、革命老區轉化推廣一大批先進適用技術成果。加強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引導資本、技術、人才等創新創業資源向貧困地區集聚,鼓勵和支援結合貧困地區資源和産業特色的科技型創業。支援做好片區扶貧,完善跨省協調機制。結合貧困地區需求,強化定點扶貧,實施“一縣一團”、“一縣一策”,建設創新驅動精準脫貧的試驗田和示範點。發揮科技在行業脫貧中的帶動作用,重點扶持貧困地區特色優勢産業發展壯大。
三、提升基層科技創新服務能力
進一步加強基層科技工作系統設計與指導,堅持面向基層、重心下移,統籌中央和地方科技資源支援基層科技創新。開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加強全國縣(市)科技創新能力監測和評價。加強基層科技管理隊伍建設,發展和壯大社會化創業服務,鼓勵和培育多元化、個性化服務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加大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
專欄26 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示範
1.創新驅動發展示範縣。選擇有示範帶動能力的特色縣(市),重點開展科研單位與縣(市)科技合作平臺建設,培育壯大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縣(市)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新服務平臺,加強創新驅動的考核評價。
2.農業現代化科技示範縣。選擇農業現代化水準高、科技創新能力強、農業高新技術産業密集、科教資源豐富的縣(市),創建農業現代化科技示範縣,形成農業現代化發展樣板。
3.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示範縣。選擇農業資源、生物質資源、休閒農業資源豐富,産業基礎好的縣(市),發展“網際網路+”現代農業,延伸拓展農業産業鏈,促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拓展農業産業增值空間。
四、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
優化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佈局,針對不同類型地區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問題,開展創新驅動區域可持續發展的實驗和示範。完善實驗區指標與考核體系,加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力度,促進實驗區創新創業,積極探索區域協調發展新模式。在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基礎上,圍繞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以推動綠色發展為核心,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創新示範區,力爭在區域層面形成一批現代綠色農業、資源節約迴圈利用、新能源開發利用、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綠色城鎮化、人口健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和社會治理的創新模式和典型。
第十三章 打造“一帶一路”協同創新共同體
發揮科技創新合作對共建“一帶一路”的先導作用,圍繞沿線國家科技創新合作需求,全面提升科技創新合作層次和水準,打造發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動暢通、科技設施聯通、創新鏈條融通、人員交流順通的創新共同體。
一、密切科技溝通和人文交流
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人文交流,擴大人員往來。與沿線國家共同培養科技人才,擴大傑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規模,廣泛開展先進適用技術、科技管理與政策、科技創業等培訓。鼓勵我國科技人員赴沿線國家開展科技志願服務,解決技術問題,滿足技術需求。合作開展科普活動,促進青少年科普交流。密切與沿線國家科技政策的交流與溝通,形成科技創新政策協作網路。
二、加強聯合研發和技術轉移中心建設
結合沿線國家的重大科技需求,鼓勵我國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與沿線國家相關機構合作,圍繞重點領域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聯合推進高水準科學研究,開展科技人才的交流與培養,促進適用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構建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充分發揮我國面向東盟、中亞、南亞和阿拉伯國家的國際技術轉移中心,以及中國—以色列創新合作中心等的作用,共建一批先進適用技術示範與推廣基地,促進與沿線國家技術交流合作與轉移。合作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科技園區,探索多元化建設模式,搭建企業走出去平臺。鼓勵科技型企業在沿線國家創新創業,推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行業企業與沿線國家傳統産業結合,促進新技術、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合作。
三、促進科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加強適應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標準對接,支撐鐵路、公路聯運聯通,以及電網、資訊通信網路互聯互通,保障海上絲綢之路運輸大通道建設。加快數據共用平臺與資訊服務設施建設,促進大型科研基礎設施、科研數據和科技資源互聯互通。持續推進大型科研基礎設施國際開放,優先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平臺服務站點。建立地球觀測與科學數據共用服務平臺,實現亞太主要地球觀測數據中心互聯。搭建生物技術資訊網路,促進沿線國家生物資源和技術成果數據庫的共建共用。
四、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研究
積極開展重大科學問題和應對共同挑戰的合作研究。加強在農業、人口健康、水治理、荒漠化與鹽漬化治理、環境污染監控、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和地質災害監測、生態系統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世界遺産保護等重大公益性科技領域的實質性合作,推動在中醫藥、民族醫藥等領域開展生物資源聯合開發、健康服務推廣。在航空航太、裝備製造、節水農業、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資訊、海洋等領域加強合作開發與産業示範,提升我國重點産業創新能力。加強“一帶一路”區域創新中心建設,支援新疆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支援福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
第十四章 全方位融入和佈局全球創新網路
堅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實施科技創新國際化戰略,積極融入和主動佈局全球創新網路,探索科技開放合作新模式、新路徑、新體制,深度參與全球創新治理,促進創新資源雙向開放和流動,全方位提升科技創新的國際化水準。
一、完善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機制
加強國家科技外交和科技合作的系統設計。深化政府間科技合作,分類制定國別戰略,豐富新型大國關係的科技內涵,推進與科技發達國家建立創新戰略夥伴關係,與周邊國家打造互利合作的創新共同體,拓展對發展中國家科技夥伴計劃框架。創新國際科技人文交流機制,豐富和深化創新對話機制,擴大對話範圍,圍繞研發合作、創新政策、技術標準、智慧財産權、跨國並購等開展深度溝通。加強與非洲、拉美等地區的科技合作。擴大科技援助規模,創新援助方式,支援發展中國家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加大國家科技計劃開放力度,支援海外專家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參與國家科技計劃與專項的戰略研究、指南制定和項目評審等工作。與國外共設創新基金或合作計劃。實施更加積極的人才引進政策,加快推進簽證制度改革,圍繞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進首席科學家等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健全對外創新合作的促進政策和服務體系。
專欄27 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機制
1.創新對話。加強與主要國家、重要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圍繞政策制定、科學合作和技術交流平臺、重大國際研發任務等內容開展對話合作。鼓勵和支援産業界深度參與,增進創新政策和實踐交流,加深與高級別人文交流的有機銜接,拓展雙邊外交的新形態。
2.科技夥伴計劃。繼續拓展中國—非洲科技夥伴計劃、中國—東盟科技夥伴計劃、中國—南亞科技夥伴計劃、中國—上合組織科技夥伴計劃、中國—金磚國家科技創新合作框架計劃及中國—拉美科技夥伴計劃,籌備啟動中國—阿拉伯國家科技夥伴計劃,打造與相關國家務實高效、充滿活力的新型科技夥伴關係,重點加強科技人才培養、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共建科技園區、共建技術示範推廣基地、共建技術轉移中心、推動科技資源共用、科技政策規劃與諮詢等方面的合作。
二、促進創新資源雙向開放和流動
圍繞國家重大科技需求,與相關領域具有創新優勢的國家合作建設一批聯合研究中心和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提升企業發展的國際化水準,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支援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鼓勵外商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鼓勵國外跨國公司、研發機構、研究型大學在華設立或合作設立高水準研發機構和技術轉移中心。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作用,與優勢國家在相關領域合作建設高層次聯合研究中心。推動我國科研機構和企業採取與國際知名科研機構、跨國公司聯合組建等多種方式設立海外研發機構。發揮區域創新優勢,推動地方建立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心。加強創新創業國際合作,深化科技人員國際交流,吸引海外傑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交流,開展國際青少年科普活動等。
專欄28 科技資源雙向流動和開放
1.政府間科技合作。完善政府間科技合作機制,落實雙多邊科技合作協定及涵蓋科技合作的各類協議。分類部署與大國、周邊國家、其他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的科技合作。開展重大政府間合作。共同資助開展聯合研發。支援科技人員交流。
2.重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推動農業農村、城鎮化及城市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一代電子資訊及網路技術、地球觀測與導航、新材料、先進製造、交通運輸、資源環境、生物技術、海洋與極地、人口與健康、公共安全等領域的重大國際合作。促進在環保、氣象預測、種質資源等領域的技術和設備引進,解決重大、核心和關鍵技術問題。
3.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加強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聯盟建設。支援基地開展聯合研究。開展國際培訓、人才培養和資訊服務。優化合作平臺的集群建設。建立以國際科技與創新合作成果為導向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動態調整和重點資助機制。
三、加強與港澳臺的科技創新合作
發揮港澳地區的獨特科技優勢和開放平臺作用,利用港澳科技合作委員會機制,促進內地與港澳科技合作機制化與制度化。組織實施高水準科技創新合作項目,共建研發基地。推進科研設施向港澳臺開放,支援港澳臺青年科學家到內地開展短期合作研究,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科技交流。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昆山深化兩岸産業合作試驗區等的先行先試作用,打造科技創新合作平臺。加快構建大陸與台灣、內地與港澳聯合研發、人文交流、智慧財産權、技術轉移轉化等綜合性合作平臺。以高新區和大學科技園等為載體,深化和拓展與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間科技研發和創新創業的合作。
專欄29 與港澳臺科技創新合作重點
加強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青年人創新創業及科技園區合作;出臺優惠政策,為港澳臺地區青年人來內地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和組織港澳臺青年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和訓練營活動;推動內地科技園區、眾創空間與港澳臺地區相關機構合作,擴大北京、天津、上海、廣東與香港科技園的合作空間;支援內地大學與港澳大學合辦大學科技園。
四、深度參與全球創新治理
積極參與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規則制定,圍繞各國重大關切和全球性挑戰,創制國際科技合作公共産品,加快推動全球大型科研基礎設施共用,主動設置全球性議題,提升對國際科技創新的影響力和制度性話語權。加強和優化駐外科技機構和科技外交官的全球佈局。發揮民間組織在促進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的作用。爭取和吸引國際組織在我國落戶,鼓勵設立新的國際組織,支援和推薦更多的科學家等優秀人才到國際科技組織交流和任職。
第五篇 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順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構建支撐科技創新創業全鏈條的服務網路,激發億萬群眾創造活力,增強實體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第十五章 全面提升科技服務業發展水準
以滿足科技創新需求和促進創新創業為導向,建立健全科技服務體系,全面提升科技服務業的專業化、網路化、規模化、國際化發展水準。
一、提升全鏈條科技服務能力
圍繞創新鏈完善服務鏈,大力發展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重點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智慧財産權、科技諮詢等業態,基本形成覆蓋科技創新全鏈條的科技服務體系。充分運用現代資訊和網路技術,依託各類科技創新載體,整合科技服務資源,推動技術整合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積極培育科技服務新業態。優化科技服務業區域和行業佈局,促進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優勢互補和資訊共用,提升面向創新主體的協同服務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服務的標準體系,促進科技服務業規範化發展。壯大科技服務市場主體,培育一批擁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龍頭企業,形成一批科技服務産業集群。採取多種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企業予以支援,以政府購買服務、後補助等方式支援公共科技服務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用創業券、創新券等方式引導科技服務機構為創新創業企業和團隊提供高品質服務。
二、建立統一開放的技術交易市場體系
加強全國技術市場一體化佈局,探索建立統一的技術交易規範和流程。發展多層次技術交易市場體系,推進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建設,加快形成國家技術交易網路平臺;鼓勵地方完善區域技術交易服務平臺,突出區域和産業發展特色,統籌區域技術交易平台資源。支援技術交易機構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線上技術交易模式,加強各類創新資源整合,提供資訊發佈、融資並購、公開掛牌、競價拍賣、諮詢輔導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專業化服務。鼓勵技術交易機構創新服務模式,發展技術交易資訊增值服務,為企業提供跨領域、跨區域、全過程的整合服務。大力培育技術經紀人,引導技術交易機構向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發展。
三、促進科技服務業國際化發展
強化科技服務機構全球資源連結能力,支援科技服務機構“走出去”,通過海外並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開拓國際市場。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牽頭組建以技術、專利、標準為紐帶的國際化科技服務聯盟。支援科技服務機構開展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吸引國際科技服務人才來華工作、短期交流或舉辦培訓。鼓勵國外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科技服務合作。支援國內科技服務機構與國外同行開展深層次合作,形成資訊共用、資源分享、互聯互通的國際科技服務協作網路。
第十六章 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的創業孵化體系
圍繞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加強專業化高水準的創新創業綜合載體建設,完善創業服務功能,形成高效便捷的創業孵化體系。
一、建設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
推進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細分化方向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圍繞重點産業領域發展細分領域眾創空間,促進成熟産業鏈與創新創業的結合,解決産業需求和行業共性技術難題。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圍繞主營業務方向建設眾創空間,形成以龍頭骨幹企業為核心,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積極參與,輻射帶動中小微企業成長髮展的産業創新生態群落。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建設以科技人員為核心、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功能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增加源頭技術供給,為科技型創新創業提供專業化服務。國家高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等發揮重點區域創新創業要素集聚優勢,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眾創空間。
二、發展面向農村創業的“星創天地”
加大“星創天地”建設力度,以農業科技園區、高等學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科技型企業、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為載體,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運作方式,利用線下孵化載體和線上網路平臺,面向科技特派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職業農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範、技術整合、融資孵化、創新創業、平臺服務於一體的“星創天地”,營造專業化、社會化、便捷化的農村科技創業服務環境,推進一二三産業融合。
三、完善創業孵化服務鏈條
構建創新創業孵化生態系統,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大學生創業中的載體作用,引導企業、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孵化器。促進天使投資與創業孵化緊密結合,推廣“孵化+創投”、創業導師等孵化模式,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孵化方式。加強創業孵化服務的銜接,支援建立“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創業孵化服務鏈條,鼓勵開源社區、開發者社群等各類互助平臺發展,為培育新興産業提供源頭支撐。構建區域間孵化網路,促進孵化器跨區域協同發展。促進網際網路孵化平臺與實體經濟的骨幹企業合作,實現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融合發展。加強創業培訓,提升創業孵化從業人員的專業化能力。提高創業孵化機構國際化水準,加強海外科技人才離岸創業基地建設,吸引更多的國際創新創業資源。鼓勵通過開展創新創業大賽和大學生挑戰賽等活動,加強創新創業項目與投資孵化機構對接。支援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為創業孵化提供全鏈條智慧財産權服務。
第十七章 健全支援科技創新創業的金融體系
發揮金融創新對創新創業的重要助推作用,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産品和服務,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科技和金融結合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融合的科技金融生態。
一、壯大科技創業投資規模
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産業投資,壯大創業投資和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強化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業企業的直接融資支援。全面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吸引優秀創業投資管理團隊聯合設立一批創業投資子基金。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支援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研究制定天使投資相關法規,鼓勵和規範天使投資發展。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外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支援力度,引導境外資本投向創新領域。
二、發展支援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支援創新創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完善企業兼併重組機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並購融資。深化創業板市場改革,健全適合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發展的制度安排,擴大服務實體經濟覆蓋面。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並購、交易等功能。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打通各類資本市場,加強不同層次資本市場在促進創新創業融資上的有機銜接。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服務,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發揮滬深交易所股權質押融資機製作用,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項目收益債,募集資金用於加大創新投入。加快發展支援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綠色金融。
三、促進科技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
深化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産的全過程、多元化和差異性的科技創新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參與産學研合作創新。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援符合創新特點的結構性、複合性金融産品開發,加大對企業創新活動的金融支援力度。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方式,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實現投貸聯動,支援科技項目開展眾包眾籌。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作用,在業務範圍內加大對企業創新活動的支援力度。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産品與金融服務,提高信貸支援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支援民營銀行面向中小微企業創新需求的金融産品創新。加快發展科技保險,鼓勵保險機構發起或參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探索保險資金支援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技企業發展。推進智慧財産權證券化試點和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探索和規範發展服務創新的網際網路金融。建立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簡化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流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和再保險制度。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完善專利保險服務機制。推進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和服務中心建設,集聚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打造區域科技金融服務品牌,鼓勵高新區和自貿試驗區開展科技金融先行先試。
第六篇 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緊緊圍繞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強重點改革措施實施力度,促進科技體制改革與其他領域改革的協調,增強創新主體能力,構建高效協同創新網路,最大限度激發科技第一生産力、創新第一動力的巨大潛能。
第十八章 深入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改革
圍繞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化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加強科技創新管理基礎制度建設,全面提升創新服務能力和水準。
一、健全科技創新治理機制
順應創新主體多元、活動多樣、路徑多變的新趨勢,推動政府管理創新,形成多元參與、協同高效的創新治理格局。轉變政府職能,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場功能,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強化政府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環境營造、公共服務、監督評估和重大任務實施等職能,重點支援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前沿、社會公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積極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市場和社會環境。競爭性的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開發交由市場和企業來決定。合理確定中央各部門功能性分工,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在創新需求凝練、任務組織實施、成果推廣應用等方面的作用。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權,中央政府職能側重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地方政府職能側重推動技術開發和轉化應用。加快建立科技諮詢支撐行政決策的科技決策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制度化。完善國家科技創新決策諮詢制度,定期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國內外科技創新動向,就重大科技創新問題提出諮詢意見。建設高水準科技創新智庫體系,發揮好院士群體、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高水準專家在戰略規劃、諮詢評議和宏觀決策中的作用。增強企業家在國家創新決策體系中的話語權,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基金會、科技社團等在推動科技創新中的作用,健全社會公眾參與決策機制。
二、構建新型科技計劃體系
深入推進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等五類科技計劃重構國家科技計劃佈局,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支援。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全部納入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完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部際聯席會議運作機制,加強科技計劃管理和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地方的作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更加聚焦重大戰略任務,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及科技發展優先領域,凝練形成若干目標明確、邊界清晰的重點專項,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範進行全鏈條創新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分類整合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進入技術創新領域。加快推進基地和人才專項的整合與佈局,深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改革,加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與其他科技計劃的成果共用和工作對接。建立專業機構管理項目機制,加快建設運作公開透明、制度健全規範、管理公平公正的專業機構,提高專業化管理水準和服務效率。建立統一的國家科技計劃監督評估機制,制定監督評估通則和標準規範,強化科技計劃實施和經費監督檢查,開展第三方評估。
三、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
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建立符合科研規律、高效規範的管理制度,解決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資源等問題,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促進形成充滿活力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以深化改革更好地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積極性。制定和修訂相關計劃管理辦法和經費管理辦法,改進和規範項目管理流程,精簡程式、簡化手續。建立科研財務助理制度。完善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加大績效激勵力度,落實好項目承擔單位項目預算調劑權。完善穩定支援和競爭性支援相協調的機制,加大穩定支援力度,支援研究機構自主佈局科研項目,擴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學術自主權和個人科研選題選擇權。在基礎研究領域建立包容和支援非共識創新項目的制度。
四、強化科技管理基礎制度建設
建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資訊系統,對科技計劃實行全流程痕跡管理。全面實行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立科技報告共用服務機制,將科技報告呈交和共用情況作為對項目承擔單位後續支援的依據。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推進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建設,發佈國家、區域、高新區、企業等創新能力監測評價報告。建立技術預測長效機制,加強對我國技術發展水準的動態評價和國家關鍵技術選擇。進一步完善科技統計制度。
五、完善創新導向的評價制度
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品質、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正確評價科技創新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推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分類評價,實施績效評價,把技術轉移和科研成果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納入評價指標,將評價結果作為財政科技經費支援的重要依據。推行第三方評價,探索建立政府、社會組織、公眾等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拓展社會化、專業化、國際化評價渠道。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逐步探索將反映創新活動的研發支出納入GDP核算,反映無形資産對經濟的貢獻,突出創新活動的投入和成效。改革完善國有企業評價機制,把研發投入和創新績效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六、增強民用技術對國防建設的支援
深入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動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科技創新深度融合格局。加強科技領域統籌,在國家研發任務安排中貫徹國防需求,把研發佈局調整同國防佈局完善有機結合起來,推進國家科技和國防科技在規劃、計劃層面的統籌協調,建立完善軍民重大任務聯合論證、共同實施的新機制,為國防建設提供更加強大的技術支撐。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優勢,積極引導鼓勵優勢民口科研力量參與國防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打通阻礙轉化的關鍵環節,加強評估引導,為軍用技術向民用技術轉化提供良好政策環境。持續推進技術標準、科研條件平臺統籌佈局和開放共用,增強對科技創新和國防建設的整體支撐能力,大力提升軍民科技創新融合發展水準。
第十九章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以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不斷增強企業創新動力、創新活力、創新實力,使創新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産業活動,形成創新型領軍企業“頂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鋪天蓋地”的發展格局。
一、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
加強創新型企業建設,培育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推進創新企業百強工程。吸引更多企業參與研究制定國家科技創新規劃、計劃、政策和標準,支援企業牽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充分發揮政策的激勵引導作用,開展龍頭企業轉型試點,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設備更新和新技術廣泛應用。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落實和完善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考核措施。鼓勵建設高水準研究機構,在龍頭骨幹企業佈局建設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等。支援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攻關,推動企業向産業鏈高端攀升。鼓勵在企業內部建設眾創空間,引導職工進行技術創新。鼓勵大中型企業通過投資職工創業開拓新的業務領域、開發創新産品,提升市場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鼓勵圍繞創新鏈的企業兼併重組,推動創新型企業做大做強。聚焦經濟轉型升級和新興産業發展,培育一批創新百強企業,促進企業快速壯大,強化引領帶動作用,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支援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全國創投市場培育和發展的引領作用,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為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援。制定和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標準。落實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和環境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和改造升級。支援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培育一批掌握行業“專精特新”技術的“隱形冠軍”。推動形成一批專業領域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轉移、大型共用軟體、智慧財産權、人才培訓等服務。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立有效運作的良好機制,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的不同環節、不同階段提供整合化、市場化、專業化、網路化支撐服務。
三、深化産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策為引導,推進政産學研用創緊密結合。完善科技計劃組織管理方式,確立企業在産業導向的科技計劃中決策者、組織者、投資者的功能實現方式,發揮國家科技計劃作為資源配置和動員手段促進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作用。改革完善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形成和運作機制,按照自願原則和市場機制,深化産學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的緊密合作,促進産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加強産學研結合的中試基地和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建設。在戰略性領域探索企業主導、院校協作、多元投資、軍民融合、成果分享的合作模式。允許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和創辦企業。開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流動崗位吸引企業人才兼職試點,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試點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等學校新聘工程類教師的必要條件。
四、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
發揮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集聚産業創新資源、加快産業共性技術研發、推動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支援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創新驅動助力工程,通過企業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科技特派員等多種方式,引導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用制度,加強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設備面向企業的開放共用,加強區域性科研設備協作,提高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撐服務能力。
第二十章 建立高效研發組織體系
深化科研組織體系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學校創新能力,加快建設有特色高水準科研院所,培育面向市場的新型研發機構,完善科研運作管理機制,形成高效的研發組織體系。
一、全面提升高等學校創新能力
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系統提升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技研發、社會服務協同創新能力,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擴大國際影響力。強化行業特色高等學校主幹學科和辦學特色。加強區域內高等學校科研合作、學術交流和資源開放共用,面向市場需求開展應用技術研發。加快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落實和擴大高等學校法人自主權,統籌推進教育創新、科技創新、體制創新、開放創新和文化創新,激發高等學校辦學動力和活力。深化高等學校科研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科教緊密融合,開展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方式改革試點。以産教融合、科教協同為原則推進研究生培養改革,鼓勵開展案例式、互動式、啟髮式教學,培養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型優秀人才。改革完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組織實施方式,加強協同創新中心建設。
專欄30 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加強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頂層設計,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協同創新。完善經費、政策支援機制,調整認定機制,組織開展“2011協同創新中心”績效評估,建立激勵和退出機制,建成能進能出、動態調整的品質保障體系。
二、加快建設有特色高水準科研院所
加快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建立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繼續深化公益類科研院所改革,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科研機構實行章程管理,健全規章制度體系,逐步推進科研去行政化,增強在基礎前沿和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中的骨幹引領作用。建立科研機構創新績效評價制度,研究完善科研機構績效撥款機制。堅持開發類科研院所企業化轉制方向,按照承擔行業共性科研任務、生産經營活動等不同情況,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管理、分類考核。落實和擴大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權。實施中科院率先行動計劃,發揮其集科研院所、學部、教育機構于一體的優勢,探索中國特色國家現代科研院所制度。
專欄31 中科院率先行動計劃
加快推進建設一批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的創新研究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卓越創新中心與大科學研究中心、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的特色研究所,形成旗艦團隊,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準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成為搶佔國際科技制高點的重要戰略創新力量。
三、培育發展新型研發機構
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研發機構,圍繞區域性、行業性重大技術需求,形成跨區域跨行業的研發和服務網路。積極推廣眾包、用戶參與設計、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鼓勵研發類企業專業化發展,積極培育市場化新型研發組織、研發仲介和研發服務外包新業態。對民辦科研機構等新型研發組織,在承擔國家科技任務、人才引進等方面與同類公辦科研機構實行一視同仁的支援政策。制定鼓勵社會化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意見,探索非營利性運作模式。
第二十一章 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
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進一步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強化技術轉移機制建設,加強科技成果權益管理改革,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活力。
一、建立健全技術轉移組織體系
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技術轉移工作體系和機制,加強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隊伍建設,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流程,通過本單位負責技術轉移工作的機構或者委託獨立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開展技術轉移。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培育一批運營機制靈活、專業人才集聚、服務能力突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建立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轉化渠道,推動科技成果與産業、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有效對接。支援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研發機構或技術轉移機構,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應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等。建立和完善國家科技計劃形成科技成果的轉化機制,發佈轉化一批符合産業轉型升級方向、投資規模與産業帶動作用顯著的科技成果包,增強産業創新發展的技術源頭供給。建立國家科技成果資訊系統,加強各類科技成果資訊匯交,鼓勵開展科技成果數據挖掘與開發利用。
二、深化科技成果權益管理改革
落實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權利,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有權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確認股權和出資比例,並通過發起人協議、投資協議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對科技成果的權屬、作價、折股數量或者出資比例等事項明確約定,明晰産權。科技成果轉化所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單位,扣除對完成和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後,應當主要用於科學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並對技術轉移機構的運作和發展給予保障。進一步探索推進科技成果歸屬權益改革。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境外轉移管理制度。
三、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評價制度
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落實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成果轉化獎勵的相關政策。完善職務發明制度,推動修訂專利法、公司法,完善科技成果、智慧財産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對科技成果轉化中科技人員的獎勵應不低於凈收入的50%,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於獎勵總額的50%。對於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獲得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執行。健全職務發明的爭議仲裁和法律救濟制度。
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門以及財政、科技等相關部門,在對單位進行績效考評時應當將科技成果轉化的情況作為評價指標之一。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突出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人員的支援力度,相關主管部門以及財政、科技等相關部門根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情況等,對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予以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對單位予以支援的依據之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制定激勵制度,對業績突出的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給予獎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應向主管部門報送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
四、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化服務
以“網際網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核心,以需求為導向,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國家技術交易網路平臺,提供資訊發佈、融資並購、公開掛牌、競價拍賣、諮詢輔導等專業化服務。完善技術轉移區域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佈局與功能,支援地方和有關機構建立完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打造連結國內外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資源的技術轉移網路。完善技術産權交易、智慧財産權交易等各類平臺功能,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的有效對接。支援有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開展設立投資基金等合作,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投資力度。
五、大力推動地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健全省、市、縣三級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網路,強化科技管理部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職能。以創新資源集聚、工作基礎好的省區市為主導,依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區、創新型城市等,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經驗與模式。支援地方建設通用性或行業性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搭建科技成果中試與産業化載體,開展研發設計、中試熟化、檢驗檢測、智慧財産權、投融資等服務。
專欄32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
推動一批見效快、産業升級帶動力強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顯著提高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發展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投入渠道,全面建成功能完善、運作高效、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
第七篇 加強科普和創新文化建設
全面提升公民科學素質,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科學精神和創新文化的傳播塑造,使公眾能夠更好地理解、掌握、運用和參與科技創新,進一步夯實創新發展的群眾和社會基礎。
第二十二章 全面提升公民科學素質
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以青少年、農民、城鎮勞動者、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等為重點人群,按照中國公民科學素質基準,以到2020年我國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超過10%為目標,廣泛開展科技教育、傳播與普及,提升全民科學素質整體水準。
一、加強面向青少年的科技教育
以增強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和學習實踐能力為主,完善基礎教育階段的科學教育。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勵青少年廣泛參加科技活動,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等面向青少年開放實驗室等教學、科研設施。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普及成果,提高農村中小學科技教育品質,為農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參加科普活動的機會。以培養勞動技能為主,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科技教育,推動科技教育與創新創業實踐進課堂進教材。完善高等教育階段的科技教育,支援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新性實驗、創業訓練和創業實踐項目。廣泛開展各類科技創新類競賽等活動。
二、提升勞動者科學文化素質
大力開展農業科技教育培訓,全方位、多層次培養各類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村科普活動,大力普及綠色發展、安全健康、耕地保護、防災減災等科技知識和觀念,傳播科學理念,反對封建迷信,幫助農民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産生活方式。加強農村科普公共服務建設,提升鄉鎮村寨科普服務能力。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構建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各類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並舉的職業培訓和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廣泛開展進城務工人員培訓教育,推動職業技能、安全生産、資訊技術等知識和觀念的廣泛普及。強化社區科普公共服務,廣泛開展社區科技教育、傳播與普及活動。開展老年人科技傳播與科普服務,促進健康養老、科學養老。
三、提高領導幹部科學決策和管理水準
把科技教育作為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突出科技知識和科學方法的學習培訓以及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的培養。豐富學習渠道和載體,引導領導幹部和公務員不斷提升科學管理能力和科學決策水準。積極利用網路化、智慧化、數字化等教育培訓方式,擴大優質科普資訊覆蓋面,滿足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多樣化學習需求。不斷完善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在領導幹部考核和公務員錄用中體現科學素質的要求。制定並不斷完善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科學素質監測、評估標準。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科技意識、科學決策能力、科學治理水準和科學生活素質。廣泛開展針對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院士專家科技講座、科普報告等各類科普活動。
第二十三章 加強國家科普能力建設
完善國家科普基礎設施體系,大力推進科普資訊化,推動科普産業發展,促進創新創業與科普相結合,提高科普基礎服務能力和水準。
一、強化科普基礎設施和科普資訊化建設
加強科普基礎設施的系統佈局,推進國家科普示範基地和國家特色科普基地建設,提升科普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實現科普公共服務均衡發展。進一步建立完善以實體科技館為基礎,科普大篷車、流動科技館、學校科技館、數字科技館為延伸,輻射基層科普設施的中國特色現代科技館體系。加強基層科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具備科技教育、培訓、展示等多功能的開放性、群眾性科普活動場所和科普設施。提高各級各類科普基地的服務能力和水準,提高中小科技場館的科普業務水準。研究制定科普基礎設施標準和評估體系,加強運作和服務監測評估。推動中西部地區和地市級科普基礎設施建設。
大力推進科普資訊化。推進資訊技術與科技教育、科普活動融合發展,推動實現科普理念和科普內容、傳播方式、運作和運營機制等服務模式的不斷創新。以科普的內容資訊、服務雲、傳播網路、應用端為核心,構建科普資訊化服務體系。加大傳統媒體的科技傳播力度,發揮新興媒體的優勢,提高科普創作水準,創新科普傳播形式,推動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在科普內容、渠道、平臺、經營和管理上的深度融合,實現包括紙質出版、網路傳播、移動終端傳播在內的多渠道全媒體傳播。推動科普資訊應用,提升大眾傳媒的科學傳播品質,滿足公眾科普資訊需求。適應現代科普發展需求,壯大專兼職科普人才隊伍,加強科普志願者隊伍建設,推動科普人才知識更新和能力培養。
二、提升科普創作能力與産業化發展水準
加強優秀科普作品的創作,推動産生一批水準高、社會影響力大的原創科普精品。開展全國優秀科普作品、微視頻評選推介等活動,加強對優秀科普作品的表彰、獎勵。創新科普講解方式,提升科普講解水準,增強科學體驗效果。鼓勵和引導科研機構、科普機構、企業等提高科普産品研發能力,推動科技創新成果向科普産品轉化。以多元化投資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動科普展覽、科普展教品、科普圖書、科普影視、科普玩具、科普旅遊、科普網路與資訊等科普産業的發展。鼓勵建立科普園區和産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較大規模的科普設計製作、展覽、服務企業,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科普品牌。
三、促進創新創業與科普結合
推進科研與科普的結合。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實施中進一步明確科普義務和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要主動面向社會開展科普服務。推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向公眾開放實驗室、陳列室和其他科技類設施,充分發揮天文臺、野外臺站、重點實驗室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高端科研設施的科普功能,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對公眾開放研發設施、生産設施或展覽館等,推動建設專門科普場所。
促進創業與科普的結合。鼓勵和引導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面向創業者和社會公眾開展科普活動。推動科普場館、科普機構等面向創新創業者開展科普服務。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和孵化器的科普活動,支援創客參與科普産品的設計、研發和推廣。結合重點科普活動,加強創新創業代表性人物和事跡的宣傳。
第二十四章 營造激勵創新的社會文化氛圍
營造崇尚創新的文化環境,加快科學精神和創新價值的傳播塑造,動員全社會更好理解和投身科技創新。營造鼓勵探索、寬容失敗和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加強科研誠信、科研道德、科研倫理建設和社會監督,培育尊重知識、崇尚創造、追求卓越的創新文化。
一、大力弘揚科學精神
把弘揚科學精神作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弘揚求真務實、勇於創新、追求卓越、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科學精神。鼓勵學術爭鳴,激發批判思維,提倡富有生氣、不受約束、敢於發明和創造的學術自由。引導科技界和科技工作者強化社會責任,報效祖國,造福人民,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良好風尚中率先垂范。
堅持制度規範和道德自律並舉原則,建設教育、自律、監督、懲治于一體的科研誠信體系。積極開展科研誠信教育和宣傳。完善科研誠信的承諾和報告制度等,明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調查懲治主體和程式,加強監督和對科研不端行為的查處力度和曝光力度。實施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製度,對於納入嚴重失信記錄的責任主體,在項目申報、職位晉陞、獎勵評定等方面採取限制措施。發揮科研機構和學術團體的自律功能,引導科技人員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加強對科研誠信、科研道德的社會監督,擴大公眾對科研活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倡導負責任的研究與創新,加強科研倫理建設,強化科研倫理教育,提高科技工作者科研倫理規範意識,引導企業在技術創新活動中重視和承擔保護生態、保障安全等社會責任。
二、增進科技界與公眾的互動互信
加強科技界與公眾的溝通交流,塑造科技界在社會公眾中的良好形象。在科技規劃、技術預測、科技評估以及科技計劃任務部署等科技管理活動中擴大公眾參與力度,拓展有序參與渠道。圍繞重點熱點領域積極開展科學家與公眾對話,通過開放論壇、科學沙龍和展覽展示等形式,創造更多科技界與公眾交流的機會。加強科技輿情引導和動態監測,建立重大科技事件應急響應機制,抵制偽科學和歪曲、不實、不嚴謹的科技報道。
三、培育企業家精神與創新文化
大力培育中國特色創新文化,增強創新自信,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勇於冒尖、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形成鼓勵創新的科學文化氛圍,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和創客文化,形成吸引更多人才從事創新活動和創業行為的社會導向,使謀劃創新、推動創新、落實創新成為自覺行動。引導創新創業組織建設開放、平等、合作、民主的組織文化,尊重不同見解,承認差異,促進不同知識、文化背景人才的融合。鼓勵創新創業組織建立有效激勵機制,為不同知識層次、不同文化背景的創新創業者提供平等的機會,實現創新價值的最大化。鼓勵建立組織內部眾創空間等非正式交流平臺,為創新創業提供適宜的軟環境。加強科技創新宣傳力度,報道創新創業先進事跡,樹立創新創業典型人物,進一步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風尚。加快完善包容創新的文化環境,形成人人崇尚創新、人人渴望創新、人人皆可創新的社會氛圍。
第八篇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強化各級政府部門在規劃實施中的職責,充分調動科技界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政策法規、資源配置、監督評估等方面完善任務落實機制,確保規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
第二十五章 落實和完善創新政策法規
圍繞營造良好創新生態,強化創新的法治保障,加大普惠性政策落實力度,加強創新鏈各環節政策的協調和銜接,形成有利於創新發展的政策導向。
一、強化創新法治保障
健全保護創新的法治環境,加快薄弱環節和領域的立法進程,修改不符合創新導向的法規文件,廢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規定,構建綜合配套法治保障體系。研究起草規範和管理政府科研機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法規,合理調整和規範科技創新領域各類主體的權利義務關係。推動科技資源共用立法,研究起草科學數據保護與共用等法規,強化財政資助形成的科技資源開放共用義務。研究制定規範和管理科研活動的法規制度,完善科學共同體、企業、社會公眾等共同參與科技創新管理的規範。加強生物安全等特定領域立法,加快制定《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加快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研究制定天使投資管理相關法規,完善和落實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深入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等的落實,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加強法規落實的監督評估。鼓勵地方結合實際,修訂制定相關科技創新法規。
二、完善支援創新的普惠性政策體系
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産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堅持結構性減稅方向,逐步將國家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固定資産加速折舊等政策的落實力度,推動設備更新和新技術利用。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援政策。研究擴大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放寬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限制。
通過落實稅收優惠、保險、價格補貼和消費者補貼等,促進新産品、新技術的市場化規模化應用。加強新興産業、新興業態相關政策研究。強化政策培訓,完善政策實施程式,切實擴大政策覆蓋面。落實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政策。及時總結區域創新改革試點政策,加大推廣力度。加強政策落實的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對政策實施的監測評估。
三、深入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
加快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加強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和服務。完善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加大對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侵權損害賠償標準,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降低維權成本。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辦法。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查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銜接,加強智慧財産權綜合行政執法,將侵權行為資訊納入社會信用記錄。建立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建立專利審批綠色通道。引導支援市場主體創造和運用智慧財産權,以智慧財産權利益分享機制為紐帶,促進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産權化。實施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全流程智慧財産權管理,建立智慧財産權目標評估制度。構建服務主體多元化的智慧財産權服務體系,培育一批智慧財産權服務品牌機構。
四、持續推進技術標準戰略
健全技術標準體系,統籌推進科技、標準、産業協同創新,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機制。加強基礎通用和産業共性技術標準研製,加快新興和融合領域技術標準研製,健全科技創新、專利保護與標準互動支撐機制。發揮標準在技術創新中的引導作用,及時更新標準,強化強制性標準制定與實施,逐步提高生産環節和市場準入的環保、節能、節水、節材、安全指標及相關標準,形成支撐産業升級的技術標準體系。開展軍民通用標準的制定和整合,推動軍用標準和民用標準雙向轉化,促進軍用標準和民用標準相容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的作用,大力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推行標準“領跑者”制度,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提升市場主體技術標準研製能力。促進標準體系的公開、開放和相容,加強公平執法和嚴格執法。支援我國企業、聯盟和社會組織參與或主導國際標準研製,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提升中國標準國際影響力。
五、強化政策統籌協調
建立創新政策協調審查機制,組織開展創新政策清理,及時廢止有違創新規律、阻礙新興産業和新興業態發展的政策條款,對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約創新進行審查。加強科技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協調,強化頂層設計,加強科技政策與財稅、金融、貿易、投資、産業、教育、智慧財産權、社會保障、社會治理等政策的協同,形成目標一致、部門協作配合的政策合力,提高政策的系統性、可操作性。加強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協調,保證中央、地方政策相互支援和配合。建立創新政策調查和評價制度,廣泛聽取企業和社會公眾意見,定期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並及時調整完善。
第二十六章 完善科技創新投入機制
發揮好財政科技投入的引導激勵作用和市場配置各類創新要素的導向作用,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引導社會資源投入創新,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多方投入的新格局。
一、加強規劃任務與資源配置銜接
改革國家科技創新戰略規劃和資源配置體制機制,圍繞産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聚焦國家戰略目標,集中資源、形成合力,突破關係國計民生和經濟命脈的重大關鍵科技問題。把規劃作為科技任務部署的重要依據,形成規劃引導資源配置的機制。
二、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
切實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和公益性研究支援力度,完善穩定支援和競爭性支援相協調的機制。加強中央財政投入和地方創新發展需求銜接,引導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強財政資金和金融手段的協調配合,綜合運用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金融資金和民間資本進入創新領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科技投入體系。
三、提高科技投入配置效率
加強科技創新戰略規劃、科技計劃佈局設置、科技創新優先領域、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和年度計劃安排的統籌銜接,加強科技資金的綜合平衡。按照新五類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佈局,加強各類科技計劃、各研發階段銜接,優化科技資源在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中的配置,按照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定位和內涵配置科技資源。加強科研資金監管與績效管理,建立科研資金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財政科技資金的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建立健全相應的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機制。
第二十七章 加強規劃實施與管理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強化規劃實施中的協調管理,形成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與制度保障。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在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各部門、各地方協同推進的規劃實施機制。各部門、各地方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強化本部門、本地方科技創新部署,做好與規劃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的銜接,做好重大任務分解和落實。充分調動和激發科技界、産業界、企業界等社會各界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共同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二、強化規劃協調管理
編制一批科技創新專項規劃,細化落實本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形成以“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為支撐的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體系。建立規劃符合性審查機制,科技重大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措施的部署實施,要與規劃任務內容對標並進行審查。健全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工作會商與溝通協調機制,加強不同規劃間的有機銜接。加強年度計劃與規劃的銜接,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建立規劃滾動編制機制,適時啟動新一輪中長期科技創新規劃戰略研究與編制工作,加強世界科技強國重大問題研究。
三、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和第三方評估,把監測和評估結果作為改進政府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和期末總結評估,對規劃實施效果作出綜合評價,為規劃調整和制定新一輪規劃提供依據。在監測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科技創新最新進展和經濟社會需求新變化,對規劃指標和任務部署進行及時、動態調整。加強宣傳引導,調動和增強社會各方面落實規劃的主動性、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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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江西北大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經江西省級科技廳評審推薦,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組織專家審核後,確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對通過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企業,南昌市科技局將獎勵補助50萬元。至此,南昌經開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已有3家,另2家分別是江西啟迪科技企業孵化器(清華科技園)、江西桑海生物高科孵化器。
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表示,在新常態下,國家自創區依然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自2009年國務院批准建設中關村國家自創區以來,創新溢出效應明顯,已成為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 陰和俊表示,2009年國務院批准建設中關村國家自創區,之後又先後批復建設了10個國家自創區。目前,國家
核電站數字化儀控系統是核電站的“神經中樞”,控制著核電站260多個系統、近萬個設備的運作和各類工況處理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我國裝備製造技術在控制領域的發展水準。我國過去一直依賴進口,沒有發言權。中廣核新聞發言人黃曉飛表示,“和睦系統”的成功研發使我國成為繼美、法、日之後,第四個掌握該技術的國家,對於我國核電裝備製造業提升全球影響力、推動“走。
下一步,雙方計劃從資源、平臺和人才等入手打造三大高地:一是匯聚科技資源,佈局重大前沿方向,組建“深藍漁業科技創新聯盟”,構築資源高地;二是創新研發平臺,針對深藍漁業裝備與工程先行先試,共建聯合實驗室,構建平臺高地;三是加強人才培養,以全球視角推進多層次學術交流,形成人才。
報道稱,佔據全球民用小型無人機70%市場份額的大疆是個中翹楚,2011年至2015年期間總營收翻了100倍。其成長速度非常驚人,員工數量從10年前的20人增加到了5000人,專家對其估值達70億歐元。隨著無人機市場的爆棚,大疆的前景進一步被看好。“無人機用途廣泛,包括農業、搜救、體育、醫療、電影、房地産、旅遊、教育等眾多領域。”大疆一名發言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此外,在這場技術革命中,機器人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世界工廠...
未來5年,質檢科技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堅持創新驅動,強化科技引領,努力推動質檢事業發展躍上新臺階,再上新水準。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創新,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
參與三峽工程,成功替代進口 在三峽工程建設時期,能事達公司就積極跟隨三峽集團公司主導的國産化戰略,于2000年2月確定把特大型水輪發電機組調速系統的開發與製造作為重點課題,制訂了詳盡的工作計劃。 在充分吸收國外調速器先進技術。
“創新驅動發展 科技引領未來——中國科學院科技創新年度巡展2016”近日在中國科學技術館開幕。一進入科技館大廳,映入眼簾的便是一個個互動展臺,這些展覽分別以動畫、模型、視頻和言簡通俗的圖文版形式展現了25項“十二五”期間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及標誌性進展,包含了物理前沿、生物醫藥、能源環境等多種領域。 有趣的電子競賽遊戲、用詼諧語言解析成果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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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長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價快速上漲的背景下,短期要關注業績增長能否和股價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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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企業擬IPO熱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業對於是否要衝層保層保持著順其自然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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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和新三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核心組成部分,並購重組逐漸成為上下互通、有機聯繫的重要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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