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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購買住宅地震險 一家可投保多處房産

  • 發佈時間:2016-05-17 15:12:29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保監會、財政部印發《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羊城晚報訊 日前,保監會、財政部印發《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指出,運作初期,按城鄉有別確定保險金額,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運作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由商業保險補充。

  一家可投保多戶住房

  《實施方案》提出,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住宅,運作初期,原則上以達到國家建築品質要求(包括抗震設防標準)的建築物本身及室內附屬設施為主,以破壞性地震振動及其引起的海嘯、火災、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災害為主要保險責任。保險金額方面,運作初期,結合我國居民住宅的總體結構、平均再建成本、災後補償救助水準等情況,按城鄉有別確定不同保險金額,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運作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由商業保險補充。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擁有多處住房的,以住房地址為依據視為每戶,可投保多戶。

  條款費率方面,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佈的示範條款為主,可單獨作為主險或作為普通家財險的附加險。按照地區風險高低、建築結構不同擬定差異化的保險費率,並適時調整。

  賠償處理方面,基於簡化操作、快速推廣的考慮,初期産品設計為定值保險,理賠時,以保險金額為準,參照國家地震局、民政部等制定的國家標準,結合各地已開展的農房保險實際做法進行定損,並根據破壞等級分檔理賠:當破壞等級在Ⅰ-Ⅱ級時,標的基本完好,不予賠償;當破壞等級為Ⅲ級(中等破壞)時,按照保險金額的50%確定損失;當破壞等級為Ⅳ級(嚴重破壞)及Ⅴ級(毀壞)時,按照保險金額的100%確定損失。

  45家財險公司參加

  《實施方案》提到,我國城鄉居民住房地震保險制度實行“整合承保能力、準備金逐年滾存、損失合理分層”的運作模式,按照“風險共擔、分級負擔”的原則,前四層具體由投保人、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構成分擔主體,當第五層財政支援及其他緊急資金安排無法全部到位的情況下,啟動賠付比例回調機制,以前四層分擔額度及已到位的財政支援和緊急資金總和為限,對地震巨災保險合同實行比例賠付。

  初期以“總額控制、限額管理”為主要思路,確保損失有效分擔。具體來看,一方面,將全國範圍內可能遭遇的一次地震損失控制在一定額度內,確保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專項準備金可以逐層承擔,另一方面,對地震高風險地區實行保險銷售限額管理,避免遭遇特大地震災害時,地震巨災保險賠款超過以上各層可籌集到的資金總和。

  據了解,2015年4月,45家財産保險公司根據“自願參與、風險共擔”的原則發起成立住宅地震共同體。住宅地震共同體可以整合保險行業承保能力,搭建住宅地震共同體業務平臺,開發標準化地震巨災保險産品,建立統一的承保理賠服務標準,共同應對地震災害,集中積累和管理災害資訊等。

  此外,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在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運作過程中,可發揮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應對重大災害、行使跨期分散風險等職能。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按照保費收入一定比例計提,單獨立賬、逐年滾存,並由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的提取、積累和使用,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

  (綜合保監會網站、人民網

  雲南率先試點 5級以上地震有保障

  案例分析

  據了解,2015年8月20日,我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啟動,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以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以商業保險為有益補充,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

  據保監會介紹,在三年的試點期限內,為大理白族自治州所轄12縣(市)82.43萬戶農村房屋及356.92萬大理州居民提供風險保障。試點期間由省、州、縣三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保費。

  雲南農房地震保險方案對試點地區發生5級(含)以上地震造成的農村房屋的直接損失、恢復重建費用以及居民死亡救助提供了有效保險保障。農村房屋保險賠償限額(指數保險)從2800萬元到42000萬元,使保險賠款在不同震級分檔下起到災害救助補充作用。

  居民保險賠償限額(地震災害救助保險)每人死亡賠償限額為10萬元,累計保險死亡賠償限額為8000萬元/年。據測算,通過保險機制使地方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達到了15.6倍,能夠有效轉移和平滑區域巨災風險損失。農房保險賠償平均可達到地震民房恢復重建政府補助總金額的34.07%,切實提高災區居民重建能力。

  方案

  新聞連結

  協商保險金額

  運作初期,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運作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由商業保險補充。

  等級分檔理賠

  賠償處理方面,初期産品設計為定值保險,理賠時,以保險金額為準,並根據破壞等級分檔理賠:

  ●當破壞等級在Ⅰ-Ⅱ級時,標的基本完好,不予賠償;

  ●當破壞等級為Ⅲ級(中等破壞)時,按照保險金額的50%確定損失;

  ●當破壞等級為Ⅳ級(嚴重破壞)及Ⅴ級(毀壞)時,按照保險金額的100%確定損失。

  參與保險公司

  前期45家財産保險公司根據“自願參與、風險共擔”的原則發起成立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

  製圖/蔡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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