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頒發2016年第二批民用核設施核反應爐(核動力廠)操縱人員執照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5-13 11:29:5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能源局: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我局對中核核電運作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核設施營運單位民用核設施核反應爐操縱人員執照考核進行了監督,對執照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結合你局的審查意見,認為王春輝等436人滿足相關要求,批准頒發民用核設施核反應爐操縱人員執照(基本資訊見附件)。
請相關核設施營運單位按規定程式于2016年5月31日前到我局領取執照。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 王磊
電話:(010)66103054
傳真:(010)66556847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裏西大街26號新時代大廈1710室
郵編:100034
郵箱:ryzzc@mep.gov.cn
附件:民用核設施核反應爐操縱人員執照基本資訊
國家核安全局
2016年5月6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核核電運作管理有限公司,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陽江核電有限公司,廣西防城港核電有限公司,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5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