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兒網錯標“18元住一晚” 4人買7800份被取
- 發佈時間:2016-05-11 09:40:2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蔣某等四人在去哪兒網上以每份18元的價格團購了7800份7天酒店入住的團購券,之後去哪兒網單方凍結全部團購券並進行退款,雙方因此引發爭議。在一審法院駁回了蔣某四人的起訴後,蔣某四人上訴至北京一中院。昨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
116元酒店團購券錯標成18元
2014年8月,行知酒店與去哪兒網所屬的趣拿公司就7天連鎖酒店無錫中央車站店達成協定,由去哪兒網發佈酒店的團購行銷資訊,並向用戶提供電子消費憑證,酒店對憑證予以認可。
2014年11月,去哪兒網上發佈了無錫“7天連鎖酒店中央車站店傳統雙床房入住1晚”的團購商品,折扣為0.9折,團購價格為18元。蔣某、王某、朱某、王某某四人分別團購了2100份、2500份、1900份、1300份商品,有效期為一年,並支付了全部團購款項,且已收到趣拿公司網站發出的電子團購券。
該産品上線第一天,有人持18元的團購券消費,去哪兒網發現自己將總價為116元的房間錯標為18元,隨即單方凍結了上述7800份團購券並進行退款。
蔣某等人收到退款通知後,多次向去哪兒網發函,要求其依約履行合同,但遭到了拒絕。後蔣某等四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去哪兒網繼續按照網站發佈的團購資訊履行團購事宜。
?違背公平原則 一審駁回起訴
該案 一審開庭時,去哪兒網稱,事發當天員工將原本應為109元的成本價錯標為7元,隨後系統自動生成團購價18元。公司與蔣某等四人就團購券達成網路服務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欺詐和重大誤解,合同訂立及內容有違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則。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會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因此請求法院駁回蔣某等人的訴訟請求,並提出反訴,請求撤銷涉案團購合同。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去哪兒網的團購資訊在表述上有誤,如果團購者以18元的團購券購得酒店入住服務,給付與服務嚴重不對等,有違公平原則。
法院認為,涉案的無錫7天連鎖酒店價格均在100元以上,即使設施較為簡陋的旅館,入住價格至少也需要29元。法院據此一審判決,撤銷蔣某等四人與去哪兒網就酒店團購券達成的網路買賣合同,並駁回其他訴訟請求。蔣某等四人不服上訴。
去哪兒網稱消費者“作弊”
昨日二審開庭時,去哪兒網表示,發現價格標錯後,網站就將相關産品下架了。對部分已經購買的消費者,會讓他們繼續入住。“但我們查詢上訴人的資訊時,發現他們有作弊的嫌疑,就將團購券凍結並退款。”
去哪兒網代理人稱,之所以推測有作弊嫌疑,是因為“他們均是購買當天新註冊的用戶,購買團購券的時間段也是相同的,而且他們上網的IP地址都是酒店的IP地址。”
蔣某等人對此説法表示否認,“當時覺得便宜就買了,沒考慮那麼多。”此外,對於去哪兒網單方凍結團購券的行為,蔣某等人稱,“如果對方認為該合同可撤銷,應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不能單方把團購券擅自凍結並退款,我們認為該行為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違約行為。”
此外,涉案團購産品還有一些分散的購買者,而去哪兒網已經正常履行了這些合同,這種區別對待侵犯了上訴人的公平交易權。
昨日,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