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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百萬元二手房少繳稅2400元

  • 發佈時間:2016-05-11 01:31:07  來源: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5月1日淩晨1時20分,蘭州市地稅局開出的第一張增值稅代徵稅票交給納稅人,標誌著我市的營改增“雙代”業務成功啟動。此次納入“營改增”範圍的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中,房地産和建築業的“營改增”備受關注,特別是二手房的“營改增”與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為了方便辦稅,“營改增”後二手房交易方面的增值稅仍由地稅窗口代徵辦理。那麼,二手房的“營改增”啟動一週,辦稅數量如何?減免稅收的情況如何呢?

  首周辦理二手房過戶稅收手續355件

  營改增後,辦理二手房過戶是去國稅交稅,還是能繼續在地稅窗口辦理?營改增後,稅負會不會增加啊?

  因為這些疑問,4月中旬至5月前夕,蘭州政務服務中心房産分中心的辦件人群激增,為了應對辦稅高峰,蘭州市地稅局及時完善工作機制:延長工作時間、調整排隊預約方式、增加工作力量。五一小長假,蘭州房地産交易中心未休假,新增7個地稅辦稅窗口,所有17個窗口全部整裝待命,大大緩解了二手房交易排隊辦稅的擁擠壓力。“五一後,辦稅壓力明顯緩解”,5月1日至6日,“營改增”後第一週,蘭州市地稅局專業化管理分局存量房稅收徵管科共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355件,徵收增值稅33.14萬元,減免增值稅706.37萬元,日均辦稅量近60件。

  根據國家政策,營改增後,暫定由地稅局辦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産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産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受理、計稅價格評估、稅款徵收、稅收優惠備案、發票代開等有關事項。也就是説,5月起,二手房交易時的辦稅“渠道”不變,仍可以在房産分中心的地稅窗口辦理。

  2年以上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

  隨著房地産市場的變化,近兩年來,二手房交易的稅收政策幾經更疊,但“減負”是個不變的基調:營業稅下,個人二手房買賣需繳納5%的營業稅,符合一定條件的住房買賣可免征營業稅;去年3月份,營業稅免征條件有所放鬆,從原來的“滿5年以上(含5年)”,調整為“滿2年以上(含2年)”;今年2月份,營業稅政策進一步放鬆,除了北上廣深,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滿2年(含2年),對外銷售的,均免征營業稅。營改增後,依舊延續了這項優惠政策,即“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同樣的優惠政策下,繳納營業稅和繳納增值稅時究竟有何不同?蘭州市地稅局給納稅人提供了這樣一個簡易的計算公示:比如賣房取得了100萬收入,屬於購房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應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按原營業稅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營業稅額=100×5%=5萬元;按增值稅計稅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100÷(1+5%)×5%=4.76萬元。因為增值稅的銷售額是不含稅銷售額,賣房取得的房款收入需要換算為不含稅價,在售價相同的前提下,按營改增政策計算的應納稅額比按營業稅計算減少了2400元。蘭州晚報記者趙文瑞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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