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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鹽業專營是必要糾偏

  • 發佈時間:2016-05-09 00:29:28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取消食鹽産銷區域限制等改革措施。改革之後,鹽務系統高度“計劃”和“壟斷”的權力和市場將成為歷史。

  雖説食鹽專營制度曾經為消除缺碘危害,保證市場供給發揮過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鹽業專營的弊端日益顯現。鹽業部門政企不分,鹽務管理局與鹽業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鹽業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既負責食鹽市場監管,又壟斷鹽産品銷售,導致食鹽批發企業壟斷經營,割裂産銷鏈條,生産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市場自主經營,沒有自主品牌。這既不能調動生産企業提高産品品質的積極性,也助長了食鹽行業暴利。鹽業專營體制除了對壟斷經營者有利以外,對生産者和消費者都沒有好處。不管你是否缺碘,不管你被補碘多少年,都被要求強制補碘,如果你要購買無碘鹽,還要到處尋找才能購買到。這種專營制度其弊端毋庸贅言。此前曝光的幾起跨地區用鹽被處罰事件,更是把鹽業專營的弊端以放大狀態呈現在消費者面前。

  按照方案的規定。相關部門將允許食鹽流通企業跨區經營,放開鹽産品價格,放開食鹽批發、流通經營。持續20年的鹽業專營壟斷體制被打破,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應該説,此舉是還原消費者選擇權,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的重要糾偏之舉。當然,打破鹽業專營體制以後,食鹽産品的品質如何保證,廢止鹽業專營體制的利好消息能否照進現實,食鹽是否依然強制加碘,消費者能否買到價格實惠、適合自身健康需要的鹽産品,還有待政府加強監督。

  從1996年鹽業專營算起,到2016年放開鹽業市場,20年間,鹽業部門到底要攫取多少經濟利益呢?雖説鹽業公司屬於企業化經營,但是鹽業行業政企不分,鹽業定價不像水電氣定價那樣召開聽證會,只要鹽務管理局不反對,食鹽批發商説漲就漲,想漲多少就漲多少,從碘鹽到低鈉鹽,只要玩一下概念,換個外包裝,成本五角錢的食鹽賣到2.5元,或者更高,都不在話下。然而,這些超額利潤到底流向何方,是進入國庫,還是被某些人腐敗揮霍、中飽私囊,這些無疑值得追問。

  放開鹽業經營以後,鹽業市場如何監管,鹽産品特別是食鹽品質如何保證,鹽業部門此前獲取的超額利潤如何處理,鹽業系統的腐敗如何治理,相關部門應有週到的制度安排與具體的保障措施。(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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