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土壤污染不能忽視事後追責
- 發佈時間:2016-05-04 02:31:4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孫根榮
近日,上海市金山區爆出一起土壤污染事件,一家化工企業被舉報在地下偷埋“毒”鐵桶,造成周邊土壤污染。經審查,相關人員承認,曾于2008年填埋了裝有煤焦油鐵桶的違法事實。
雖然事發多年前,但並不意味著會減少傷害,更不能因此免責。煤焦油類危險廢物,對人體造成多種傷害;對環境有危害,對大氣可造成污染;此物易燃,為致癌物。儘管此類危險廢物被埋于土壤中,卻遲早會露出來危害人類,因而必須對埋于土壤中的危險廢物追究相應責任。
假如對陳年老賬不實施“秋後算賬”,就難免會使污染擴散,反之,對其實施“秋後算賬”,並及時改變土壤的使用方式,或及時處理有毒土壤,就能避免污染擴散,從而將其對人類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防治土壤污染,既要及時治理,同時也不能忽視事後追責,這樣才能不斷提升土壤生産和生態服務功能,確保人類食物裨益人類健康。從這個意義上説,上海市、金山區兩級環境監察部門及相關部門處置污染土壤案件,不棄“秋後算賬”的做法,值得各地環境監察部門及相關部門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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