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94%以上村莊“女性證上有名”
- 發佈時間:2016-05-03 04:31:2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呂兵兵
日前,山東省棗莊市婦聯主席于青告訴記者,2015年以來,棗莊貫徹落實要求,97%的村莊通過“插頁”方式,明確了農村婦女的“共有人”資格,實現了權證和登記簿上“女性證上有名”,從源頭上保障了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山東省婦聯人士介紹,近年來,山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視包括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在內的婦女發展和權益保障問題,先後出臺了《關於在全省開展以維護婦女權益為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的通知》、《關於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切實維護婦女權益的通知》等多項政策法規,切實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目前,山東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已接近尾聲,有94%以上的村(社區)在土地確權證中補加“插頁”,補打了“共有人”欄目,實現了“女性證上有名”。
據了解,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主要表現在出嫁、離婚、喪偶和招婿等類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相關權益得不到全面落實和維護上。山東每年因土地權益受侵害到縣以上婦聯陳情的案件都在300件以上,農村婦女“要地問題”日漸突出。
2014年12月,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切實維護婦女權益的通知》,要求各地在頒證過程中,無論採用什麼辦法進行登記和頒證,權證和登記簿上都要有婦女的名字,保證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不挂“空擋”。
“具體操作過程中,要求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農戶手中的地方,要按照與承包農戶登記簿‘共有人’一欄中一致的內容,印製一張與權證大小一致的插頁,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發放到農戶,作為承包農戶權證資訊的補充。還沒有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農戶手中的地方,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印製經營權證時補加插頁,一併發放到農戶。”山東省婦聯權益部人士説。
“‘證上有名’是一個突破,為以後全面完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機制奠定了基礎。”山東省婦聯人士説。
“證上有名”之後,有利於農村婦女參與土地流轉等家庭財産權益處分的決策,也可防止戶主在未徵得‘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任意處置家庭承包的耕地和林地等,損害其他家庭成員的利益。特別是,農村婦女在婚姻關係發生變化時可以主張權利。萬一家庭解體,農村婦女依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能夠在主張共有份額的分割或補償時拿出有力證據。
採訪發現,山東省人大以土地頒證過程中實現“女性證上有名”為切入點,通過建立婦女權益監督檢查制度,逐步完善了農村婦女權益保障機制。據介紹,山東陸續完善了《山東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山東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涉地政策法規,從源頭上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通過對“一法一辦法”定期進行執法檢查,推動職能部門制定措施,切實解決侵害婦女權益的重點難點問題。這種立法推動,執法檢查發現、總結、解決問題的模式,對於保障和維護婦女權益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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