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三個“+”健全業務鏈條
- 發佈時間:2016-05-02 20:30:42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大商所與人保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推出了“保險+期貨”首單——人保財險玉米期貨價格險項目。
大商所産業拓展部總監助理何欣告訴記者,大商所服務三農的腳步已經堅持了10年。送資訊下鄉、給農民培訓……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但還是“不太解渴”,“解決不了農民的一些很根本的問題”。
首推“保險+期貨”産品之後,大商所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一直在思考,如何把這項工作更好地深入開展下去。今年,大商所把擴大“保險+期貨”試點列為重點工作,並於4月發佈了關於支援期貨公司開展“保險+期貨”擴大試點和場外期權服務産業鏈試點的支援方案。
未來如何更好地推動試點工作的開展,何欣提出要處理好三個“+”號的問題。
第一個“+”是指保險公司和市場的對接。“保險+期貨”的業務鏈條上包括眾多主體和環節,但首先需要保險公司開發出市場認可的農産品價格保險産品。其次還要農民能買得起。這可能更多需要依靠相關部門的推動,需要財政把真金白銀補貼到保費中去,在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引導、支援,讓農民能夠買得起保險,把試點開展起來。
第二個“+”是指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的結合。在現階段政府沒有大量投入價格保險、且價格保險産品也得不到再保險服務的情況下,期貨公司在“保險+期貨”業務中充當了再保險公司的角色,以提供風險對衝,否則,這個模式也做不下去。其中涉及保險産品與期權的對接,保險價格在報費的計算之外,還要依據期貨市場的價格定位,這需要雙方在定價上達成一致。交易所也在探索建設場外的市場平臺,希望能夠給交易者提供增信,包括專業清算等增值服務,並探討適度減免的可能。
第三個“+”是指增加期貨公司到場內做風險對衝。現階段,還沒有場內期權,期貨公司到場內做風險對衝是有一定風險的,這非常考驗期貨公司的專業能力。交易所希望儘快研究籌備,開放場內期權,豐富參與者的風險對衝手段,降低風險對衝的成本。“風險對衝成本的降低會一級一級地傳導下去,最終讓農民受益。”何欣指出。此外,希望更多機構參與進來,形成一定規模的場外機構間的交易,讓參與者可以把自身不擅長把控的風險以産品的方式轉出去,在場內風險的出口之外,提供多渠道的風險對衝渠道。
何欣強調,這三個“+”缺一不可,只有整個業務鏈條不斷健全完善,才能實現農産品種植風險的傳遞和隔離。農民不是專業的投資者,他們不用直接接觸金融衍生品,只需選擇買得起的保險,實現風險的鎖定,隔離風險。作為風險的傳遞,“保險+期貨”將農産品種植風險從農戶身上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再借由期貨公司轉移到期貨市場身上。“把風險逐級化解、逐級分散,這種模式才有持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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