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還有哪些政策不解渴
- 發佈時間:2016-04-29 09:29:29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正式出臺的營改增政策文件已超過4萬字,稅務總局還專門配套出臺行業稅收管理與納稅服務文件11份,並成立專門的督促落實領導小組部署落實具體改革措施。隨著5月1日的臨近,政企溝通日益頻繁,政策落地中的問題也逐漸顯現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進入最後倒計時,政策深度直抵“最後一釐米”。
作為本屆政府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減稅,營改增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對政策制定者、國稅地稅工作人員和企業財務人員都帶來空前考驗。對於目前數萬字的營改增政策,擴圍行業企業反響如何?哪些抵扣項目需重點關注?哪些行業痛點還有待解決?備戰營改增各地“開小灶”
去年考入廣州市地稅局的小鄧,迎來了最為忙碌的一週。4月27日,他接受記者採訪時用“焦頭爛額”來形容。
具體而言,小鄧主要有三大任務:準備國稅地稅合作事宜、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以及大量的稅收政策宣傳工作。其中,國地合作就是營改增工作的必選項,包括地稅代徵增值稅、企業戶籍資料遷移、國地稅資訊數據共用等。據廣州市地稅局局長揭曄透露,為了方便納稅人辦稅,減輕辦稅服務廳辦稅壓力,廣州稅務部門已經在全市32個國地稅辦稅服務廳開設了113個國地稅聯辦窗口,共建了15個國地稅合作自助辦稅服務廳。
這正是全面推行營改增試點熱潮的一個縮影。
當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以及致全國營改增納稅人的一封信先後公佈,共計約4萬字。此外,稅務總局還專門配套出臺行業稅收管理與納稅服務文件11份,並成立專門的督促落實領導小組部署落實具體改革措施。
由於營改增涉及的具體問題錯綜複雜,且現行增值稅制度還存在稅率檔次多、抵扣項目不完整、大量臨時過渡措施等問題,與廣州一樣,各地財稅部門紛紛“開小灶”“下藥方”,一時間,集中辦理者、溫馨提醒者、調研指導者、分批培訓者,不一而足。
“對於整個餐飲行業來説,整體稅負將降低2-3個點,這將長期利好餐飲業。”嘉和一品創始人劉京京説:“不過營改增之後,我們財務的專業水準也需要相應提高。”近期,嘉和一品正在協助行業協會籌備組織餐飲業營改增培訓,如需要注意的關鍵點、如何落實好政策、既合規又減負等等。
“從旅行社角度看,營改增確實達到了減稅的作用,以前是5.5%的差額營業稅,而現在是3%的差額增值稅。”北京暢通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總經理路輝表示。他一開始還在糾結“公司究竟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通過不久前與北京財稅部門的溝通,最終選擇了後者。
“過去開票金額就是銷售額,而現在毛利達到500萬元就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中小型旅行社基本都能歸入此類。”路輝説,由於差額納稅需除去機票、簽證、酒店等成本再計算稅額,“整體稅負估計能減輕小一半”。
北京市西城區稅務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行的增值稅是中央共用稅,即地方政府能夠分得稅金的25%,其他75%歸屬中央,而改後的增值稅收入地方政府稅收將會增加,所以營改增不僅涉及政府和企業,也涉及中央和地方,確實需要“壯士斷腕”的勇氣。
而按照瀋陽遠大商務投資有限公司運營籌劃副總裁王行軍測算,按照25%、75%稅金共用比例,即使在整體稅收不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稅收也將大幅縮減,東北地區等第三産業佔比低的地方政府將受較大影響。因此在最近政策解讀中,財政部提到要按照“存量不動,增量調整”的原則,中央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
“但如果稅金共用比例是各50%,中央財政收入就會減少,宏觀調控能力減弱,也不利於金融穩定,牽一髮而動全身。好在營改增政策未來仍有許多調整空間,譬如在經歷3-5年的市場反饋、行業實現轉型後,自然會找到中央、地方政府和企業利益的契合點。”王行軍説。
營改增各項政策確實在不斷調整優化。當前,國家稅務總局大樓二層報告廳,已經成了全國稅務系統營改增指揮中樞,基層反映的情況每天實時傳遞,分析匯總後馬上提交給相關司局研究解決。“好多政策都是連夜出臺的。”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程俊峰介紹説。而根據全國人大稅收法定的要求,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啟動增值稅立法,並在這一過程中,繼續完善增值稅制度,最終,通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果,確立比較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
按照國稅總局的營改增涉稅業務時間表,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2016年6月27日前,需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申報繳納增值稅。“對涉及中小企業最多的餐飲企業而言,5月1日的開徵時間並不緊張,因為原來就有增值稅相關業務。”劉京京説:“不過我們需要改變一下系統、更新設備,並調整食材採購價格體系。”
稅收減到哪企業很關注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改增試點增值稅使用稅率分11%,17%,6%,0等幾個檔次。
其中,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産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適用11%稅率,提供有形動産租賃服務稅率為17%,包括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在內的其他行業適用6%稅率。
嘉和一品創始人劉京京曾參加過幾次財政部及國稅總局的調研,餐飲業先期稅率初定為11%,後來通過協會、行業代表提供詳盡的數據、資料,分析企業負擔、行業現狀及政府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最終定在了6%。“恰當的政策引導、企業主動自律、組織的統籌協調共同促進了行業的健康發展。”劉京京感慨説。
原來3%的營業稅率調整為11%的增值稅率的建築業,在四大行業中稅率“跳躍”幅度最大,因此過渡政策也對其著墨頗多。
譬如,一些企業反映,建築材料佔企業成本的兩到三成,但沙石料等的採購由於拿不到發票,很難進行進項抵扣。“材料價格可能由於增值稅的要求會有所上漲,勢必會轉嫁給終端消費者。”王行軍分析説,此外,由於營改增帶來的新稅制變化,在項目招標時,企業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和估算成本核算也需重新制定和調整。
不過,當前對於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情形以及施工方在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時,政策設置了重要的“緩衝帶”——以簡易計稅辦法,按照3%的稅率徵收,但不能有任何抵扣項目,且36個月不能更改。
針對廣受關注的房地産業,一項特別的規定也應運而生:5%的增值稅徵收率。記者了解到,財稅[2016]36號文的附件2和附件3對銷售不動産、不動産經營租賃特別規定了適用5%的增值稅徵收率的14種情形。
此外,財政部4月26日還下發通知補充了相關細則,譬如個人將購買北上廣深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徵收率,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繳納增值稅,稅率將更低。
房地産開發企業還有一項土地價款的福利: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産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産老項目除外)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銷售額可以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房地産開發企業還是施工企業,老合同和老項目都將實行政策平轉,允許建築工程老合同、房地産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此外,對於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行業以及前期已經納入試點範圍的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電信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由於四大行業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後,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加,稅負也會普遍下降。
適應新稅制行業有訴求
“WTO15年保護到期後,越來越多的海外産品涌進國內,民族産品將受到更多的挑戰,這個時候,企業就應該根據營改增政策,調整發展戰略。”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朱克實日前在北京住宅房地産業商會與北京市工商聯聯合舉辦的營改增政策深度解讀講座上如是説。
通過財稅部門對營改增各層面的解釋,不難發現,新稅制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找到抵扣銷項稅額的憑證。從稅制適用而言,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6%或11%,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但由於採用簡易計稅的辦法,其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不久前,一些高端酒店、民辦教育學校和機構突然出現漲價的情形,誤差就出在對“抵扣項目”的理解上。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在回應熱點時分析,酒店業的水電煤氣、材料消耗、房租等都可以在稅基中抵扣,總體測算酒店業全行業稅負都是下降的。而對於“漲學費”,上海稅務部門則回應稱,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無論公辦還是民辦均免征增值稅;教育培訓則屬於非學歷教育服務,對於一般納稅人,其購進貨物、服務、勞務、無形資産、不動産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均可以抵扣,房租、水電費、物業費、裝修費及維護、行銷和廣告費等均可扣除,教學用具等日常開支也可按規定抵扣,初步測算稅負應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此前有媒體爆料稱堂食為主、外賣為輔的餐飲企業與外賣為主的企業將面臨不同徵收稅率,劉京京認為,“外賣17%的稅率肯定是不準確的”,因為外賣給消費者提供了便利,企業增加了餐盒及配送人工費用,不應再增加稅負。
不過,按照餐飲業現狀,很多項目確實暫無法取得進項稅票進行抵扣,造成減稅不徹底。劉京京介紹説,大量中小微企業採買食材難以有票,通過物業分租開展經營時暖氣、電費在內的很多票據都是“大票”、難以分割。
“之前外賣是按3%簡易徵收增值稅,營改增後繼續沿用3%稅率,或者與堂食一樣按6%(可抵扣)都可行。如果能夠實現應抵盡抵,不僅會促進上下游全額納稅,更能讓規範的企業真正得到實惠。”劉京京説。
由於涉及複雜的資本運作,金融行業如何抵扣也是企業家普遍關心的問題。“金融行業營改增至少有三大難題,抵扣、操作流程規範化以及專業財稅人員的配合,而抵扣項目是讓人最頭疼的。”王行軍介紹説:“金融行業與實體産業創造利潤不同的特殊性導致增值稅項下計稅難度較大,同時對於進項稅抵扣的多種項目支出,不僅需要規範區分和定義,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使用也需要根據實際行業特點不斷完善。”
按照北京市國稅局總經濟師鄭懷遠的分析,考慮金融保險業在資訊系統建設、運維管理、租金、水電等多方面可以取得進項抵扣,預計稅負將有一定規模的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繼續實施免稅,但利息仍須徵稅,只是如果是尚未收到的逾期貸款利息,只有在實際收到時才會徵稅,而貸款服務和非正常損失,則不能納入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相比于營業稅,屬於價外稅,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的需要,更加理性和客觀,適應性更強。總體來看,營改增將推動金融行業技術服務升級和體制規範改革,透明度也會有所提高。”王行軍説。
一些政策細節也有待完善。劉京京透露,營改增對餐飲業帶來長期利好,但企業原來營業稅用的稅控機卻全部成了廢品,當時每台購置費用在5000多元,雖然現在新購國稅設備只需2000多元,但對於百家店面的公司來説,將面臨幾十萬元的損失,“如果國地稅控機能夠升級通用或者置換就好了”;此外,對於快餐行業而言,用餐時間緊、工作節奏快,而營改增後需要登錄系統錄入開票,耗時較長,不能像之前一樣發放手撕票,這也將給運營效率造成一些麻煩。
此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但由於施工企業在全國各地都有項目,需要把稅票匯總至總公司一起抵扣,比較麻煩,而且由於行業內墊資、延期付款的情況很常見,但材料成本已經發生,工程又有驗收週期,因而導致企業流動資金需求增加,其他財務成本可能會上漲,個體私營工程承包和施工單位也將面臨嚴峻挑戰。”王行軍説:“當然這也會有利於行業規範化,配套上下游産業鏈的健康發展,同時推動設備更新和技術投入,工程品質、材料使用、工期計算都將更加合理、先進,勢必使企業更加精益求精、優化管理、節約成本。”
在營改增試點過程中,很多人還關心的一個問題是,使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時,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位稅務工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稅務總局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但沒有簡易計稅的明文規定,也沒有説法禁止對簡易計稅方法繳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信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這類困惑也將消解;過渡政策是否是最優選擇,也值得業內人士細細思量。
(圖)福州晉安區國稅局開設營改增專區為納稅人服務。林善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