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監局開出首張私募基金罰單
- 發佈時間:2016-04-28 10:17:2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證監局近日在前期立案調查的基礎上,對上海喆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喆麟基金”)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案作出行政處罰。
該行政處罰是上海證監局對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證監會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責任人員給予的首例行政處罰案件。上海證監局將持續加大對私募基金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凈化市場環境,促進轄區私募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2014年10月,陜西金開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開宏)向投資者銷售喆麟基金擔任普通合夥人的有限合夥型基金份額。王某某實繳出資30萬元,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低於100萬元。喆麟基金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的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1條“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規定。喆麟基金、金開宏為關聯企業,上述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是陳社樂、黃琳,二人也是對喆麟基金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38條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喆麟基金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頂格罰款3萬元;對陳社樂、黃琳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頂格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