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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二○一五年度報告(摘要)

  • 發佈時間:2016-04-28 05:52:1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重要提示

  1.1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公司股東會已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真實、完整和準確。

  1.3公司編制的2015年度財務報告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4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崢、主管會計部門負責人高曉俊和會計部門負責人楊黎文聲明並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公司概況

  2.1公司簡介

  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紫金信託”或“公司”)前身為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成立於1992年。在歷經股權變更後,2010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公司實施增資重組,公司控股股東為國資全資設立的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紫金投資集團”),引入了國際著名的信託金融機構日本三井住友信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Sumitomo Mitsui Trust Bank, Limited)(簡稱“三井住友信託”)以及三胞集團等多家國內知名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註冊資本為伍億元人民幣。2010年10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重新登記並正式更名為“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監會關於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重新登記等有關事項的批復》銀監復〔2010〕485號),同時經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頒發《金融許可證》,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在南京開業。

  2013年9月3日,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中國銀監會關於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權、增加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復》銀監復〔2013〕448號),公司註冊資本由伍億元人民幣增至壹拾貳億元人民幣。

  紫金信託以“責任·專業·開放·分享”為理念,崇尚“更優的服務、更快的速度、更高的價值”,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個性化的理財和融資服務。公司還積極推進包括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創新性業務在內的産品研發,承擔社會責任,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2組織結構

  圖2.2 組織結構

  3.公司治理結構

  3.1股東

  報告期末公司股東總數為5家,最終實際控制人為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在10%及以上的股東及出資情況如下表: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

  (董事會成員履歷)

  表3.2-2(獨立董事)

  3.3監事

  表3.3(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履歷)

  3.4高級管理人員

  表3.4

  3.5公司員工

  4.經營管理

  4.1經營目標、方針、戰略規劃

  公司2015年度的經營目標:以傳統業務、投行業務、同業業務作為 “三駕馬車”,以資本市場業務作為“一個補充”,通過升級發展基石業務,探索培育創新業務,整合板塊內業務資源,形成業務發展特色,提升整體發展品質。

  經營方針:重品質、優管理、育特色、促轉型

  公司的戰略規劃:堅持“為客戶提供定制式服務的財富管理人”的戰略思想,跟隨主流市場的同時積極創新,做強基石業務,發展創新業務。同時以“成為中小金融機構産品供應商,中産階級理財好夥伴”為目標,拓展基石客戶群。

  4.2經營業務的主要內容

  4.2.1公司經營業務和品種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公司許可經營項目為:1、資金信託;2、動産信託;3、不動産信託;4、有價證券信託;5、其他財産或財産權信託;6、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7、經營企業資産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8、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9、辦理居間、諮詢、資信調查等業務;10、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11、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産;12、以固有財産為他人提供擔保;13、從事同業拆借;14、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外資比例低於25%)

  一般經營項目:無。

  4.2.2公司資産組合和分佈

  自營資産運用與分佈表金額單位:萬元

  信託資産運用與分佈表 金額單位:萬元

  4.3市場分析

  4.3.1影響公司發展的有利因素

  (1)金融市場化全面推進,金融市場長期向好。利率市場化改革基本完成、人民幣國際化取得階段性成果、資産證券化備案制改革完成。從根本上説,金融市場的發展取決於實體經濟。我國經濟運作總體平穩,穩中向好。伴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落地,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展開,巨大的市場潛力將不斷迸發,為我國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2)信託新政密集出臺,行業發展更加規範。《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信託公司條例(徵求意見稿)》、《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的出臺,規範信託行業發展,從政策上為信託業轉型指明方向。

  4.3.2影響公司發展的不利因素

  (1)經濟增速持續放緩,資金寬裕優質資産稀缺。在“新常態”下,宏觀經濟增速持續放緩,由低成本資金寬裕、高收益資産稀缺形成的“資産荒”愈演愈烈,對信託獲取資産的能力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2)房地産行業區域分化,基建換模式仍需探索。房地産信託和基礎産業信託一直是信託行業的支柱業務。2015年,房地産行業區域分化加劇,全行業房地産信託業務的整體規模處於萎縮之中。同時,隨著地方政府舉債機制的改革,傳統的政信合作模式已進入尾聲,新的PPP模式又難以及時替代,支柱業務面臨轉型壓力。

  (3)融資模式變革正當時,資本市場波動劇烈。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不斷推進,各級市場主體不斷擴容,規模迅速壯大。相較于券商和私募機構,信託無論從投研能力還是業務資源都不佔優勢。面對波動性較大的股票市場,信託公司對證券類産品的主動管理能力尚待提高。

  4.4內部控制概況

  4.4.1內部控制環境和內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治理指引》和監管部門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關制度和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權責和制約關係,明確了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的權責和授權制約關係;公司經營班子與下屬部門形成了有效的授權分責關係。

  公司堅持“責任·專業·開放·分享”的文化理念,建立“平衡、奇正、預防、權變”的內控體系,堅守底線而不墨守陳規,順應市場變化和業務發展需要,將防範風險作為風險管控的核心,實現風險管控與收益、效益的“平衡”。面對各類風險高發的外部環境,始終秉承“合規、穩健”的文化底色,不斷引導提升全員風險防控能力,構築以團隊精神實現公司價值、以公司發展實現個人價值的企業文化體系。公司堅持依法合規經營的理念和風險控制優先的原則,形成業務不斷發展和風險有效控制的運作機制,建立起員工職業道德規範和誠信記錄,營造良好的合規經營文化環境。

  4.4.2內部控制措施

  公司堅持“內控優先、穩健運作”管理理念,持續加強內控制度體系建設和完善細化工作,制定出臺有關業務管理和基礎管理制度,全面覆蓋信託業務、固有業務和基礎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健全各項業務決策機構和決策程式。公司加強對投資策略、規模、品種、結構、期限等的決策管理。公司主要業務部門之間建立並逐步健全嚴格的隔離制度,實現四個分離:即信託業務與自營業務及其他業務相分離;不同的信託財産之間相分離;同一信託財産運用與保管相分離;業務操作崗與風險管控崗相分離。

  對於信託業務,在信託項目盡職調查、業務審批、産品銷售、存續管理、資訊披露、清算核算、風險管控等各環節分別制定了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業務運作規範化程度明顯提高。在設立環節,公司通過制定各專項業務項目的盡職調查指引、建立科學有效的信託業務決策機制、嚴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開展信託項目審查審批、根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範的信託文件等措施實現內部控制;在運用環節,公司對信託財産運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實現信託財産的審批、運用和保管(託管)分離等措施;在管理環節,公司初步建立各類信託業務風險識別、評估、監測、報告控制體系,公司信託業務的前、中、後臺資訊交流保持渠道暢通和資訊對稱,建立信託項目及時分析、跟蹤檢查的管理制度,設立業務管理臺賬做好記錄,實現內部控制;在清算終止環節,公司嚴格依據法律法規、信託文件製作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及時向委託人、受益人進行披露,同時規範信託業務檔案管理機制,以實現內部控制。

  對於固有業務,公司全面加強資金投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管理,業務運作繼續保持良好,到期項目資金全部收回。遵循謹慎原則,建立健全固有業務決策機構和決策程式,制定年度自有資金配置計劃與風險容忍度,嚴格按照董事會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程式與決策許可權進行報審與審批,加強對固有業務的投資策略、規模、品種、結構、期限等的決策管理;公司堅持自有資金“低風險、高流動”的配置要求,根據經濟形勢、市場情況的變化,適時進行固有業務投資策略的調整;公司通過合理的預警機制、嚴密的賬戶管理、嚴格的資金審批調度、規範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等,控制固有業務的運作風險;公司投資決策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控意見支援,並有決策流程和記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良資産為零。

  4.4.3監督評價與糾正

  公司的稽核審計部獨立行使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與糾正職責。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向被審部門提出改進建議並敦促被審部門及時改進完善。稽核審計部有權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高管層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情況。

  公司實行事前、事中與事後“三位一體”的風險管理和監督評價體系,對業務環節和經營管理進行持續性的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評價、後評價與糾正。2015年稽核審計部全面完成了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符合監管規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強化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事前監督主要從制度建設、流程設計與完善,風險資訊收集、識別、評估與監測等方面開展,對公司的內部控制進行事前管理;事中監控,包括資産管理部門定期適時的業務監控、業務部門持續性監控以及稽核審計平臺的過程監控;事後監督通過常規稽核、專項稽核、離任稽核等形式發現、評價公司經營中存在的制度和流程缺陷,並建立規範的後續整改跟蹤程式,確保合理建議得到落實和改進,有效提升公司的內控水準。

  4.5風險管理

  4.5.1風險管理概況

  報告期內,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已從“三全”(全面、全流程、全員)進一步擴展到“五全”,即:“全面”、“全流程”、“全員”、“全市場”和“全區域”,在證券、資本市場和省外市場加大了對風險的評估能力。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已形成覆蓋各項業務流程和管理活動、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的140項制度。與此同時,2015年通過加大資訊系統建設力度,促進內部控制與資訊自動化有效結合,風險管控體系運作效率不斷提升。

  報告期內,公司風險管理制度運作有效,全部固有、信託資産安全受控。

  4.5.2風險狀況

  4.5.2.1信用風險狀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業務貸款餘額為0.30億元,投向房地産業,五級分類為正常類,風險分類真實、準確。

  2015年度,信託融資類業務行業投向包括基礎産業、房地産、工商企業等,投向全部符合宏觀調控要求和國家産業政策。期末信託貸款無不良貸款,信託貸款品質良好。

  4.5.2.2市場風險狀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業務投資餘額183,650.09萬元,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資18,230.27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産138,232.24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産25,716.95萬元、長期股權投資1,470.63萬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投資類信託業務信託資産規模185.72億元,主要是:(1)從投資人結構來看,集合投資類信託資産規模118.96億元,財産權投資類信託資産規模4.47億元,單一投資類信託資産規模62.29億元;(2)從投資方式來看,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資166.60億元,股權投資10.80億元,同業存款5.49億元,交易性金融投資1.51億元,其他1.33億元。

  對於投資類業務,公司通過優選交易對手、謹慎選擇項目或標的物、嚴格的投後管理措施、對股票類標的物進行實時盯盤及設置預警機制,確保投資類信託業務的市場風險可控。

  4.5.2.3操作風險狀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出現重大操作風險事項。

  4.5.2.4其他風險狀況

  包括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和集中度風險。

  流動性風險: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固有業務有0.30億元貸款餘額,未進行任何主動負債,流動性指標穩定性高;公司流動性資産為3.10億元,流動性負債1.96億元,流動性比例為1.58。2015年公司流動性指標較2014年降低,主要是流動性負債相比上年有所增長,其中因職工薪酬支付遞延期延長導致當年應付薪酬餘額增長。公司近期面臨的兌付集中度和清算壓力較小,流動性風險低。

  聲譽風險: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任何信託項目賠付,存量信託項目運作正常,潛在賠償責任風險較小。

  集中度風險:信託資金運用涉及公共設施管理業、城市公共交通業、商務服務業、環境管理業、水利管理業、批發業、零售業、銀行業、房地産業、其他金融活動等43個行業,資金運用投向較為豐富,集中度風險低。

  4.5.3風險管理

  4.5.3.1信用風險管理

  報告期內,公司對信用風險採取了以下管控措施:(1)投前業務展業中,一是根據市場形勢和監管變化,動態修訂重點業務的展業指引規範,實現理性認識風險,審慎展業;二是研究推出房地産行業客戶信用評級模型,通過引入評級模型工具,運用科學、規範、統一的評價方法,對客戶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三是針對2015年上半年證券投資市場的業務機會,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制定了公司的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系列制度,為該類業務建章立制,促進規範展業;(2)投中業務審查中,中臺部門審查人員通過深入現場、多渠道資訊驗證、審查小組集體討論等方式,多形式探索發現風險、防範風險的途徑;在對信用風險量化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合理設置抵質押措施、交易架構和要素的設定、提高風險定價等措施緩釋風險,實現對信用風險的合理控制;(3)投後業務管理中,以存續管理臺賬為依據,以現場監管報告、存續管理報告、存續管理事項審核審批為抓手,通過事中監管、事後監督嚴格管控項目風險。

  4.5.3.2市場風險管理

  報告期內,公司對市場風險的管控措施具體包括:(1)加強對宏觀經濟及金融市場的研究,遵循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投資原則,注意防範系統性風險;(2)審慎推進有市場風險敞口的投資業務,對投資類業務設置準入門檻及禁入領域,並組建證券投資決策小組,在評審會授權下,對證券投資業務進行專家把關;(3)加強對特定領域和區域市場的關注,報告期內對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融資及房地産類融資分別進行了專項風險排查,強化對市場風險的研判和預防。

  4.5.3.3操作風險管理

  報告期內,公司對操作風險採取了以下措施:(1)持續關注並不斷完善各項制度規定並優化業務流程,針對關鍵操作環節和跨部門協同環節,重點強化操作風險防控;(2)加強項目前期審查過程中的操作風險分析,及時採取相應預防措施;(3)建立了完備的電腦系統及管理機制,不斷完善核心業務系統和財務系統的功能性建設,加強網路安全管理。(4)在操作風險首問負責制基礎上,法律合規部對操作風險管理內容、操作風險報告進行扎口管理,及時報告操作風險事件;(5)從內部舉報、案件防控、合規問責等各個層面,加強案件防控及員工行為的管理和監督,切實防範和降低操作風險;(6)加強檢查監督工作,通過法律合規部的扎口管理、稽核審計部的定期檢查,做到操作風險早發現、早處理。(7)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強化全員業務水準與管理技能的提高,並強化案防基礎管理工作,規範全體員工執業行為,全員簽署案防教育與案防責任書。

  4.5.3.4其他風險管理

  包括流動性風險管理、聲譽風險管理和集中度風險管理。

  報告期內,流動性風險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1)在制度層面,擬定《流動性管理辦法(試行)》,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將流動性保持並控制在合理水準,以滿足各項業務發展需要,同時確保出現緊急情況時,具備支付能力;(2)在執行層面,設立流動性管理領導小組,風險管理部、客戶服務中心、投資銀行部、計劃財務部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流動性管理控制;(3)定期對存續項目的償付風險進行排查,對交易對手的資金安排情況進行調查評估,以做到流動性風險的儘早掌握和及時預防;(4)針對現金管理産品和長久期、期限錯配類産品,進行重點流動性監控,實時測算現金缺口,防範流動性風險。

  報告期內,聲譽風險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1)培養以聲譽為導向的公司文化,從産品設計開始,到産品的審查審批、投放、投後管理全流程中高度重視公司的聲譽風險,在公司內部形成自上而下的聲譽管理意識,實行聲譽風險積極管理的策略;(2)不斷借助各種手段完善輿情監測機制,聘請專業外包公司對公司資訊和存續信託項目資訊進行每日主流媒體輿情監測,並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及時更新,有效識別、監測、評估、報告聲譽風險事項;(3)加強對委託人風險適應性的調查,針對委託人風險識別、風險承受能力的不同,推薦差異化風險度的産品,防範因受託職責履行而引致的訴訟以及公司聲譽方面的風險;(4)公司積極響應中國銀監會、信託業協會倡導的“誠信託付”責任理念,在嚴格履行受託人職責的同時,將社會責任理念和要求融入公司發展過程中;(5)持續完善資訊披露制度,修訂存續管理辦法,區分事務及非事務類業務分層次信披要求,對披露頻度及模版進行補充細化,有效防控聲譽風險。

  報告期內,集中度風險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1)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適度進行分散化、多元化的經營策略,對單一客戶、單一區域實行限額管理,避免業務過度集中;(2)加強數量統計分析和市場監測,實行更新數據及擴大監控範圍,有效防範和控制因集中度風險引致的損失。

  5.報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較式會計報表

  5.1自營資産

  5.1.1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了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報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資産負債表、2015年度利潤表、2015年度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出具《審計報告》(信會師報字【2016】第530001號),認為: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5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5.1.2資産負債表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楊黎文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楊黎文

  5.1.3利潤表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楊黎文

  5.1.4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楊黎文

  5.2信託資産

  5.2.1信託項目資産負債匯總表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蔣為強

  5.2.2信託項目利潤及利潤分配匯總表

  2015年度

  編制單位: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法定代表人:陳崢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高曉俊 會計機構負責人:蔣為強

  6.會計報表附注

  6.1會計報表編制基準和説明

  1、公司會計報表編制基準不存在不符合會計核算基本前提的情況。

  2、本公司以持續經營為基礎,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其他各項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

  3、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編制基準、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與上年同期未發生變化。

  6.2或有事項説明

  本公司無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項。

  6.3重要資産轉讓及出售的説明

  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重要資産轉讓及出售行為。

  6.4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6.4.1披露自營資産經營情況

  6.4.1.1按信用風險五級分類結果披露信用風險資産的期初數、期末數

  表6.4.1.1

  注:2015年監管部門數據統計口徑發生變化。

  不良資産合計=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

  6.4.1.2各項資産減值損失準備的期初、本期計提、本期轉回、本期核銷、期末數;貸款的一般準備和專項準備和其他資産減值準備

  表6.4.1.2

  6.4.1.3自營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投資的期初數、期末數

  表6.4.1.3

  6.4.1.4自營長期股權投資的企業名稱、佔被投資企業權益的比例、主要經營活動及投資收益情況

  表6.4.1.4

  6.4.1.5自營貸款的企業名稱、佔貸款總額的比例和還款情況

  表6.4.1.5

  6.4.1.6表外業務

  表6.4.1.6

  6.4.1.7公司當年的收入結構

  表6.4.1.7

  注: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均為損益表中的一級科目,其中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營業外收入為未抵減掉相應支出的全年累計實現收入數。

  6.4.2信託資産管理情況

  6.4.2.1信託資産的期初數、期末數

  表6.4.2.1

  6.4.2.1.1主動管理型信託業務期初數、期末數

  表6.4.2.1.1

  注:“合計”行為主動管理型信託項目的總額,它包含所有運用方式的主動型産品。“證券投資類”“股權投資類”“融資類”“事務管理類”是主動管理型信託中的幾個重點類別,包含在“合計”中,但是與“合計”行沒有勾稽關係,“合計”行大於或等於這四類之和。

  6.4.2.1.2被動管理型信託業務期初數、期末數。分證券投資、股權投資、融資、事務管理類分別披露

  表6.4.2.1.2

  6.4.2.2本年度已清算信託項目個數、實收信託合計金額、加權平均實際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結束的集合類、單一類資金信託項目和財産管理類信託項目個數、實收信託金額、加權平均實際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結束的主動管理型信託項目個數、實收信託合計金額、加權平均實際年化收益率

  表6.4.2.2.2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結束的被動管理型信託項目個數、實收信託合計金額、加權平均實際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類、單一類和財産管理類信託項目個數、實收信託合計金額

  表6.4.2.3

  注:本年新增信託項目指在本報告年度內累計新增的信託項目個數和金額。包含本年度新增並於本年度內結束的項目和本年度新增至報告期末仍在持續管理的信託項目。

  6.4.2.4信託業務創新成果和特色業務有關情況。

  1、探索基礎産業業務模式升級。

  自2014年國務院43號文頒布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和推廣PPP模式逐漸成為基礎産業領域今後主要的融資方式。公司順勢而動,積極探索基礎産業業務模式轉型升級。2015年公司成功落地南京城市建設發展基金;中標江蘇省PPP融資支援基金子基金管理人資格,受託管理江蘇省融資支援基金B。

  2、推動大消費金融領域創新。

  消費信託具有業務風險低、覆蓋投資者範圍廣、投資金額及單體項目規模小等特點,是信託公司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的一類重要業務。2015年6月,公司首單消費信託“樂享1號”順利落地,將金融和消費有機融合,並結合公司服務號“積分管理”功能,使受益人在獲得超值的消費權益的同時,還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新體驗。

  3、積極探索“信託+網際網路”。

  以微官網建設為抓手,依託微信服務平臺,實現了線下資産管理+線上財富管理的有效探索。通過微信服務平臺已實現:産品資訊發佈、預約認購、客戶資産查詢、積分管理及兌換、客戶服務活動發佈和客戶諮詢服務等各項功能。通過“信託+網際網路”,有效提升了客戶服務水準,改善了客戶服務體驗。

  6.4.2.5本公司履行受託人義務情況及因本公司自身責任而導致的信託資産損失情況。

  本公司以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事為基本職責,認真履行以下義務:(1)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義務、(2)忠實義務、(3)分別管理義務、(4)親自管理義務、(5)保存記錄義務、(6)定期報告義務、(7)依法保密的義務、(8)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發生因自身責任而導致的信託資産損失情況。

  6.5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

  6.5.1關聯交易方的數量、關聯交易的總金額及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等

  表6.5.1

  注: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1)本公司對關聯方交易價格根據市場價或協議價確定,與對非關聯方的交易價格基本一致,無重大高於或低於正常交易價格的情況。2)固有財産、信託資産與關聯方貸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投資按市場公允價確定。3)信託財産與信託財産之間的關聯交易按交易雙方協商價格執行。

  6.5.2關聯交易方與本公司的關係性質、關聯交易方的名稱、法人代表、註冊地址、註冊資本及主營業務等

  表6.5.2

  6.5.3逐筆披露本公司與關聯方的重大交易事項

  6.5.3.1固有財産與關聯方:貸款、投資、租賃、應收賬款擔保、其他方式等期初匯總數、本期借方和貸方發生額匯總數、期末匯總數

  表6.5.3.1

  6.5.3.2信託資産與關聯方:貸款、投資、租賃、應收賬款、擔保、其他方式等期初匯總數、本期借方和貸方發生額匯總數、期末匯總數

  表6.5.3.2

  6.5.3.3信託公司自有資金運用於自己管理的信託項目(固信交易)、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項目之間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額,包括餘額和本報告年度的發生額。

  6.5.3.3.1固有財産與信託財産之間的交易金額期初匯總數、本期發生額匯總數、期末匯總數

  表6.5.3.3.1

  6.5.3.3.2信託資産與信託財産之間的交易金額期初匯總數、本期發生額匯總數、期末匯總數

  表6.5.3.3.2

  6.5.4逐筆披露關聯方逾期未償還本公司資金的詳細情況以及本公司為關聯方擔保發生或即將發生墊款的詳細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發生關聯方逾期未償還本公司資金的情況,也無本公司為關聯方擔保發生或即將發生墊款的情況。

  6.6會計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執行的會計制度為財政部2006年新修訂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

  7.財務情況説明書

  7.1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15年度公司實現凈利潤37,218.65萬元。按規定計提法定盈餘公積3,721.86萬元、計提信託賠償準備1,860.93萬元、計提一般風險準備507.15萬元,加上調整後年初未分配利潤32,507.01萬元,扣除2015年已分配現金股利9,752.00萬元,2015年末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餘額為53,883.71萬元。

  根據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分配現金紅利為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潤的30%,取整後為16,165.00萬元。

  7.2主要財務指標

  表7.2

  7.3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無。

  8.特別事項提示

  8.1前五名股東在報告期內變動情況及原因

  公司接到股東南京高新技術經濟開發總公司(該股東持有公司5%股權)通知:該司已完成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更名為“南京高新技術經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8.2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及原因

  2015年2月5日,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陳崢女士擔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山脅徹哉先生擔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副董事長。同日,第二屆董事會召開第二次會議,聘任崔斌先生為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總裁,聘任高曉俊先生為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任期三年,自獲得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任職資格核準批復日起計算。

  2015年6月24日,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核準陳崢女士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陳崢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175號文)。2015年6月11日,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核準山脅徹哉先生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長任職資格(《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山脅徹哉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156號)。2015年7月20日,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核準崔斌先生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裁任職資格(《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崔斌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212號)。2015年4月1日,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核準高曉俊先生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任職資格(《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高曉俊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92號文)。

  2015年11月9日,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核準顧懷宇先生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任職資格(《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顧懷宇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322號文)。

  8.3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無。

  8.4報告期內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受到處罰情況

  無。

  8.5報告期內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出整改意見的整改情況

  報告期內,江蘇省銀監局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提出一些意見和要求,公司已嚴格按要求落實。

  8.6本年度重大事項臨時報告的簡要內容、披露時間、所披露的媒體及版面

  2015年7月2日,《上海證券報》第3版刊登《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董事長變更的公告》。簡要內容如下:經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陳崢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175號)核準,陳崢女士正式履職我公司董事長,王海濤先生不再擔任我公司董事長職務。

  2015年7月22日,《上海證券報》第6版刊登《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總裁變更的公告》。簡要內容如下:經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關於崔斌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銀監復【2015】212號)核準,崔斌先生正式履職我公司總裁,陳崢女士不再擔任我公司總裁職務。

  8.7銀監會及其省級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有必要讓客戶及相關利益人了解的重要資訊

  無。

  9.公司監事會意見

  ①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職責明確,有效行使了公司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的職能。

  ②2015年公司董事會認真加強科學決策和風險管理,嚴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關法規開展工作。公司能夠嚴格按照《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和中國銀監會有關規定,規範運作,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本報告期內董事會認真執行了股東會的決議,忠實履行了誠信義務,未出現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公司職務時存在違法違紀和有損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

  ③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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