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保護環境 少罰款多關張
- 發佈時間:2016-04-25 16:47:2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天上午,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首次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做《國務院關於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時透露,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達標,佔21.6%;優良天數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3.2%。 在水環境方面,開展監測的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中,有92.6%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達標,86.6%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達標。
“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自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不過,環保部門執法力度的提升在2014年就已經“預熱”。根據去年公佈的數據,2014年一年全國移送的環境違法案件數量是過去10年總和的兩倍,環境違法罰款也超過了30億。
2015年,環境保護的力度繼續加大,這一點或許從環保罰單的增幅就可以看出來——在2014年30億的基礎上,2015年開出的環保罰單達到了42.5億元。
鉅額的罰單既可以對污染企業産生一種震懾力,又讓環境治理有了更充裕的資金。從效果上看,2015年,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同比下降7.4%,這也是一種進步。不過與此同時,我們還從數據中發現,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只有73個城市達標,佔21.6%,部分地區冬季霧霾天氣頻現,甚至有70個城市的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不降反升。
數據不容樂觀,一些個案也讓環境保護的艱巨性凸顯出來,比如有人在騰格裏沙漠排污,有人把學校建在了毒地皮上,比如危化品爆炸的事故造成巨大污染甚至傷亡……
諸多問題都説明,保護環境的攻堅戰才剛剛開始,環保部門任重而道遠。好在,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和全體國民對藍天碧水的極度渴盼,就是環保執法背後的堅實後盾與巨大動力。
治亂當用重典。史上最嚴的環保法除了規定出很多針對重罰污染企業的條款,還有著情節嚴重可以責令“停業、關閉”的規定,有著“責令恢復原狀”的罰則。所以,在看到環保罰單逐年上升的同時,我們也期待著,對於很多故意污染、禁而不止的污染企業,與其罰款倒不如直接責令其停業、關閉。
畢竟,很多污染一旦發生都是難以逆轉的,即便投入了巨大的治污資金,也基本上不可能讓環境狀況完全回復到污染發生之前。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做好開工前的環評與日常的監督,不讓污染發生才是最理想的狀態。換言之,沒機會開出罰單,或許也就意味著污染企業沒機會污染……
反之,我們也要警惕個別基層地方出現為了罰款而“放水養魚”的情況。有時,對於一些暴利的污染企業來説,怕的或許並不是挨罰,而是沒地兒繳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