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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營改增”,怎一個減稅了得?

  • 發佈時間:2016-04-24 14:2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南通4月24日電 (記者 李曉喻)中國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不只意味著眼前的減稅,還有不遠處的改革。

  2016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承諾,今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將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這是本屆政府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減稅,預計今年減稅金額將超過5000億元人民幣。

  但“營改增”全面實施的深意,絕不僅僅是給納稅人發減稅“紅包”那麼簡單。在23日于江蘇南通結束的第三屆長三角財稅論壇上,與會學者提醒説,“營改增”實施後,改革要跟上。

  一是增值稅改革需進一步完善。推進增值稅改革是中國既定的改革目標。目前中國增值稅稅率分為17%、13%、11%、6%四檔,在世界範圍內屬於檔次較多的國家。這會加大稅收徵管的複雜性,也容易存在稅收漏洞。

  此外,本次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安排了不少過渡性質的措施,如延續新納入試點的四個行業原來的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等。

  在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看來,此舉可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和改革試點平穩運作,但也導致很多方面的制度設計和規範的增值稅存在差距,“可能帶有很大的‘四不像’特點”。

  這意味著,“營改增”不會止步于全面推開試點,而應繼續完善,使增值稅成熟、規範。

  按照中國官方的部署,下一步要啟動增值稅立法,根據增值稅的運作狀況,企業稅負的變化程度和經濟發展的要求,統籌考慮簡並稅率。

  二是財稅體制改革需提速。李萬甫指出,“營改增”是中國構建現代稅收制度體系的奠基石,也是提升稅收治理現代化水準的支撐點。考慮到試點全面推開後,營業稅這一長期以來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將不復存在,“營改增”會動搖現行財稅體制的基礎。

  “這倒逼財稅體制必鬚髮生深刻轉變,儘管現在準備還不夠成熟,比如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還未明確。”李萬甫表示,短期內維持既得利益可以通過技術性措施,但長期來看,必須直面財稅體制改革,包括稅收收入分享等問題。

  在中國,增值稅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其中75%歸中央,25%歸地方。中央和地方增值稅收入分配關係如何理順這一難題,在“營改增”全面實施後將很快浮出水面。

  對此,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此前稱“正在研究”,總體原則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

  除了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另一件重要的事是加快培育地方新主體稅種,完善地方稅體系。

  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房地産稅法列入立法規劃。有分析人士認為,房地産稅將成為地方的新主體稅種。

  “房地産稅立法今年完成有難度。”原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姚勝説,這項工作若不能及時完成,地方的主體稅種、收入體系,以及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劃分就都無法確定,進而會影響整個財政體制格局,這是需引起注意的一大難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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