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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修訂年底二讀 最快明年二季度出臺

  • 發佈時間:2016-04-23 08:39:0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此次安排證券法12月份二讀表明高層的重視,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措施正在推進當中,有關於資本市場改革路徑的頂層設計也會酌情出臺,一些創新改革正摸著石頭過河。

  證券法修訂有了新的動向。

  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了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其中,備受市場各方關注的證券法修訂安排終於撩開面紗,根據安排,繼續審議的法律案中證券法的修改被安排在12月份。證券時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此處12月份即指證券法二次審議的時間,這也就是説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年底二讀證券法修訂草案。據此推算,修改後的證券法最快將於明年二季度正式出臺。

  證券法的此番修訂頗費周章,自證券法修訂工作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以來,去年4月中下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一讀審議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提請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該修訂草案明確了股票發行註冊制,確定了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法律規則,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購制度,同時,專章規定了投資者保護制度,尊重了證券行業的自治與創新,突出了監管者的簡政放權,強化了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監管合作機制,提高了失信懲戒力度。

  當市場期待一讀之後的公開徵求意見稿時,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蕩,讓立法前景變得不再明朗。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修法內容多、變動大,修訂草案中的細節,市場反應較為敏感,內部需多次探討予以確定,再加之股市的異常波動後要更多研究經驗教訓,證券法的修訂安排向後推遲。

  2016年3月份,全國人大2016年的立法計劃中,證券法修訂再次被列入其中,但由於沒有明確時間,證券法修訂何時推進仍是個謎,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明確將於12月份上會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證券法修訂終於有了較為明確的時間表。

  “此次安排12月份二讀表明瞭高層對證券法的重視,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措施正在推進當中,不排除將會推出一些有關於資本市場改革路徑的頂層設計,一些創新改革需摸著石頭過河,這對證券法的修訂和調研進程也有所影響。”知情人士表示,立法機關和相關部門對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立法細節非常慎重,此次二讀給市場和調研也留足了時間,不排除會就此前一讀中的方案進行修改。此前一讀的《證券法》修訂草案中共列入了16章338條,其中新增122條、修改185條、刪除22條。

  按照慣例,法律修訂需經過三讀,即三次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正式發佈實施,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舉行一次,若證券法修訂草案的二讀召開時間是2016年12月,這也就意味著《證券法》三讀,最快在明年4月進行。

  知情人士表示,因每年2月份的人大常委會因春節等因素時間一般為2天,這2天的會議內容多安排3月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相關議程,不會審議具體的法律案,所以證券法三讀最快上會的時間為4月。同時,證券法的出臺還有一個必要的前提條件,就是在一讀和二讀之間會就證券法修訂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一般來講,意見徵求時間是一個月。可見,修改後的證券法的問世最快將在明年二季度。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用授權的形式,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要求,調整適用現行《證券法》關於股票核準制的規定,對註冊制改革的具體制度作出專門安排,讓註冊制改革具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目前,註冊制改革推進前的準備工作正在進行,正如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所言,註冊制“必須搞”,但並不是單兵突進,需要與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相互推進,需要研究論證註冊制與核準制之間制度轉換所需要的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也需要一個相當完善的法治環境,這需要相當長的過程。市場人士分析,註冊制改革的推出前提或需要證券法修訂完善,無論如何,證券法修訂的推進對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和監管完善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市場對修改後的證券法甚是期待。(記者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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