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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我家被疑幫二房東非法轉租房屋

  • 發佈時間:2016-04-22 07:39: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6月,上海市民尤女士將自己的房子以2000元每月的租金租給了胡某。她向胡某反覆強調,不能將自己的房子轉租出去,並將自己的要求在合同上寫得明明白白。然而,2015年年底,尤女士收到一張蹊蹺的有線電視帳單,帳單顯示,胡某已欠有線電視公司幾個月的費用。當尤女士去出租房查看時發現,租住在此的並非胡某,而是兩個年輕人。這兩個年輕人告訴尤女士,他們是通過“我愛我家”仲介,從胡某手中租下此處房子的,已經住在這裡一年多了,租期在今年5月20日左右到期。

  憤怒的尤女士立刻打電話給胡某,胡某説,將尤女士的房屋轉租出去實際上是因為自己迫不得已。“我老婆懷孕回老家了,房子空著也是空著,所以才轉租出去了的。”胡某告訴記者。

  然而,尤女士卻從房客小譚那裏得知,在他們之前,這個房子已被另一名租客租用了一年,小譚等人來看房子時還遇到過。如果小譚説的是真的,那麼胡某實際上就是一個二房東。

  尤女士還找到了另一個能證明胡某是二房東的證據。在樓盤網和騰訊房産上,胡某的照片和姓名赫然以網路經紀人的名字懸挂在網頁上,其名下挂有位於禦橋、三林、北蔡多處待出租的房子,並標有“房東直租,無仲介費”的字樣。

  除了對被胡某欺騙感到憤怒之外,尤女士對小譚出示給她的那份標有“我愛我家”字樣的租賃合同也表示不能理解,“我從未將自己的房産證給過胡某,也從未出示過任何書面證明允許胡某轉租我的房子,為什麼胡某竟能通過仲介把我的房子租出去?”

  在小譚和胡某的租賃協議上,應該填寫房産證編號的地方是空白的。也就是説,無論是“我愛我家”的工作人員,還是小譚本人,均在未驗證胡某是否有大房東授權的情況下簽訂了協議。

  4月17日,記者向負責協助簽訂該合同的“我愛我家”的江女士求證此説法,江女士告訴記者,她經手的合同太多了,要查一查再回電。然而,截至發稿前,記者並未接到江女士關於此事的任何回復。

  尤女士認為,“我愛我家”的工作人員存在幫助二房東非法出租房屋的嫌疑。對此,4月18日,“我愛我家”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解釋:“我們的工作人員可能在流程中有一些紕漏,對此我們不推卸責任,但是説我們‘幫助’二房東簽訂違規協議就太過了,我們絕不會做出幫助二房東的行為,‘我愛我家’會儘快對此事進行核實,並給出解決方案。”

  然而,在尤女士向記者出示的一份和“我愛我家”投訴專員的通話錄音中,該專員稱,解決此事的唯一辦法,就是尤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尤女士將“我愛我家”作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我愛我家”沒有其他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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