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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騙局

  • 發佈時間:2016-04-22 05:38:2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最近,想去國外投資的人不少,有些人因為急於求成,反而受騙上當。日前,筆者就曾親歷過一個騙子項目。

  有位資本市場從業人士給筆者介紹了一個所謂的致富理財項目——購買即將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原始股。該人士表示,手中有很多國內公司,有些即將在美國上市,有的即將在新加坡上市,除了每年給予固定股息分紅10%之外,成功上市後還將獲得鉅額回報。

  為了打消筆者的疑慮,證明這些公司“貨真價實”,該人士還給筆者出示了加蓋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還有公司財務報表等多份證明文件。筆者看到,報表顯示,一些公司資産達數百萬元。

  經查詢相關法律法規,筆者發現,這個所謂的購買美國上市公司原始股的項目是一個騙局。因為,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內企業申請海外上市的條件中明確要求“凈資産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那些即將赴海外上市的公司僅有數百萬元資産,其實根本就不具備海外上市的資格。

  另外,經筆者查詢,國務院曾出臺《國務院關於暫停收購境外企業和進一步加強境外投資管理的通知》,明確禁止境內企業通過購買境外上市公司控股股權方式進行買殼上市。也就是説,那些宣傳海外買殼上市的投資項目也有涉嫌詐騙的嫌疑。

  針對海外原始股騙局,中國證監會官網上也專門作了説明——根據國家規定,公開發行股票,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變相公開發行股票。非法發行股票活動的表現形式主要有:(1)編造公司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證券發行獲得批准等虛假消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或者私下簽署轉讓協議、認購協議;(2)非法仲介機構以投資諮詢機構、外國公司駐華代表處等名義,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證券;(3)通過購買權益份額或簽訂投資協議、持股協議等方式,非法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4)跨地區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義售賣股權或者通過傳銷模式售賣股權。

  當前,各種金融詐騙花樣翻新、花招層出不窮,投資者一定要多加小心。在決定進行海外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多學習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多掌握行業知識,千萬不要被所謂的高收益所引誘,畢竟在海外投資中,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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