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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桂林天價魚屬強買強賣政府應發揮價格指導作用

  • 發佈時間:2016-04-21 18:55: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尚陽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律師:桂林天價魚屬強買強賣 政府應發揮價格指導作用

  中國網4月21日訊(記者 尚陽)日前,據網友爆料,廣西桂林市一家餐館發生5000元一條的“天價娃娃魚”事件。對此,中國網記者採訪了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常務副會長邱寶昌,他表示,該事件屬於強迫交易、強買強賣,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應該更好地規範市場秩序,讓其有序健康發展,避免‘天價’消費事件再次發生。

  有媒體報道,18日晚,王女士和幾個朋友來到伏波山附近一家“江邊美食”餐館吃飯。點菜時,王女士的朋友跟著餐館的人去稱魚,店員推薦了一種魚,説味道很好。“結果我們還沒説要,也不知道價格時,店員就把魚撈了出來,摔死了。” 王女士的朋友説。而這時,店員才説,這魚1500元/斤,3斤3兩,總價5000元。

  邱律師表示,如果事件真如王女士朋友所言,那麼就是典型的強迫交易、強買強賣,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顧客還沒有確定要不要,就將魚摔死,一定要賣給消費者,實際上就是強迫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退貨,還可以要求飯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法律規定,經營者將被處罰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最高可罰款到50萬元。”

  此外,邱律師也提到,該事件的證據提取應該會略有難度,相關監管部門一定要作為,還原事實真相,如果是違法行為,應依法處理。

  另外,據媒體報道,此次事件中叫價1500元/斤的娃娃魚,在當地菜市場單斤價格僅在150到200元之間。對此,邱律師也表示,如果飯店的售價為市場價的10倍,這樣的定價是略高的。“這與我國市場價格調控沒有統一的尺度有關,具體高一倍還是高幾倍合理沒有一個具體的規範,這也是旅遊景區附近一般物品售價過高的原因之一。”

  邱律師還指出,即便此次事件查清之後不存在違法行為,飯店這樣過高的定價,也應該進行及時調整。“想要化解消費糾紛,更好地規範市場秩序,讓其有序健康發展,政府是可以發揮指導作用,讓消費者不易被其誤導,從而避免一系列‘天價’事件的發生。”

  據悉,20日上午,桂林市工商局、食藥監局對涉事餐館進行查封,責令其停業整頓,接受進一步調查。今日淩晨,桂林市委宣傳部通報稱,一旦查明涉事餐館存在價格欺詐、強買強賣等違法行為,當地有關部門將依照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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