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員工單賣蘋果合約機受審 被控獲利28萬餘元
- 發佈時間:2016-04-17 09:07:5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東員工單賣蘋果合約機受審 被控獲利28萬餘元
將300部捆綁銷售的合約機解綁後單賣,近日,京東商城通訊部原採銷經理、今年27歲的吳某被控職務侵佔和非法入侵電腦系統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2015年6月初,京東通訊採銷部與電信公司聯合捆綁銷售蘋果6合約機,即顧客買手機必須綁定電信的手機號套餐。在對銷售活動進行核查中,京東發現有300部蘋果手機被擅自改成“可單獨銷售”後單賣,此舉令京東損失39萬餘元。在核查到嫌犯是吳某後,京東向警方報案。
吳某被朝陽區檢察院指控犯職務侵佔及非法入侵電腦系統罪。指控稱,其多次進入京東商城管理系統,將在售的多款蘋果電信合約機的商品屬性修改為“可單獨銷售”,並夥同他人購買300部,每部加價銷售,共獲取利潤28萬餘元,給京東造成39萬餘元的經濟損失。據相關法律規定,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損失1萬元以上,屬於特別嚴重。朝陽區檢察院建議,吳某涉嫌犯職務侵佔罪及非法破壞電腦系統罪,但因兩罪相關有牽連,故對其採用量刑較重的職務侵佔罪,建議判處吳某有期徒刑6至9年。
吳某交代,2015年6月至7月20日,他3次利用同事趙某的賬號和密碼,登錄並修改了蘋果6手機的電信合約狀態,將合約機改成“可單獨銷售”。改變商品屬性後,吳某將該消息電話告訴了自己的發小張某及前同事趙某,兩人迅速下單,分別買了200余部和30部手機。但吳某稱其最終沒拿錢,“感到很後怕,覺得這錢不應該拿”。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張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