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4-13 16:30:3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聯合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對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石化)進行檢查時發現,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産區邊界外1公里限制帶內有部分居民住房,未編制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研究,決定對上海石化環境問題掛牌督辦。
請按照督辦要求(見附件)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及時向社會公佈環境問題查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在掛牌督辦事項完成後,將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附相關材料)報送我部。上海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核查掛牌督辦環境問題整改情況。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趙利
電話:(010)66556474
傳真:(010)66556457
附件:環境問題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4月11日
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上海市環境保護局、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4月11日印發
附件
環境問題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基本情況:
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現場調查發現: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石化,營業執照註冊號310000000021453,法定代表人王治卿)主要化工生産區邊界外1公里限制帶內有部分居民住房。根據我部《關於上海市杭州灣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意見的復函》(環辦函〔2008〕603號),“距離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産區邊界外1公里範圍內應設為限制帶,逐步搬遷已有居民”。目前,金山區1公里限制帶內已無居民區。臨近上海石化危化品倉庫的居民區主要為浙江省平湖市獨山港鎮金橋村,浙江省平湖市將獨山港鎮規劃為化工園區,目前搬遷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同時,上海石化未編制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督辦要求:
(一)金山區人民政府、上海石化與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就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産區邊界外1公里限制帶內居民搬遷問題建立協調機制,限期完成搬遷工作。
(二)金山區人民政府與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就預防和處置上海石化環境安全隱患,建立落實跨區域環境應急機制。
(三)上海石化編制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督辦期限:
2017年4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一),2016年9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二)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