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化安置的金華實踐
- 發佈時間:2016-04-13 04:29:49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老張選擇貨幣補償,先給予被徵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獎勵:
85萬元×10%=
8.5萬元
則剩餘的購房券為27.75萬元。但這筆錢不能完全分到老張手上,而是要扣除15%的房券補貼部分,最終可退還補償款24.13萬元。算上之前的8.5萬元獎勵,老張還多出了32.63萬元
假設老張被徵收房屋
評估價值為85萬元
老張6個月內在金華市本級範圍購買了一手新建商品住宅
老張將徵收房屋評估價值部分,置換為購房券,
購房券面值為85萬元×(1+15%)=
97.75萬元
那麼,購房券支付房款97.75萬元,老張只用補足2.25萬元。算上之前的8.5萬元獎勵,老張還多出了6.25萬元
浙報製圖:陳仰東
假設老張買的
新房價值為100萬元
假設老張買的
新房價值為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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