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標準徵求意見:快遞三輪車時速不能超15公里
- 發佈時間:2016-04-12 15:5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文姬 張鑫)為改進快遞車輛管理,近日,國家強制性標準《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編寫完成,並在5月7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徵求意見稿在整車品質、最高車速、規格尺寸、車架結構、 制動距離、電氣安全等方面進行嚴格控制,提高整車的安全性能。標準規定最大裝載品質為 180 公斤,廂體頂部、左右側面不應安裝有外凸物。相比在用快遞三輪車,滿足本標準規定的快遞三輪車的價格大約高出4000 元。
標準還規定快遞三輪車廂體上應有地方標識,標識的圖案和顏色要融于城市的景致中。
三輪車廂體應有地方標識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撐電子商務、 服務生産生活、擴大就業渠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15 年,我國快遞業業務收入、業務量分別達到 2760 億元、206 億件,同比增幅為 35%、48%,日均服務用戶達到 1.1 億人次。當前,快遞末端服務環節缺乏統一、規範的運輸工具,快遞車輛城市通行不暢,已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
法制晚報記者從意見稿中了解到,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應圍繞統一最高車速、統一車型設計、統一服務標識,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在外觀標識、技術性能、作業裝備等方面,明顯區別於其他電動三輪車。
意見稿還對快遞專用電動車的尺寸規定了限值,具體來講,快遞三輪車的車寬尺寸限值為1000mm,高度尺寸限值為1400mm,車長尺寸限值在3000mm以內。 標準規定最大裝載品質為180公斤。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車輛標識問題,各有關部門先後出臺了若干規定,新標準也給出尺寸、字體及顏色等要求。標準還規定快遞三輪車廂體上應有地方標識,由各省(區、市)相關部門根據地方的人文環境和城市特點,設計其快遞三輪車地方標識的圖案和顏色,使其融于城市的景致中。
最高時速不超15 公里
由於快遞三輪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又帶有一定重量的廂體,車速過快不僅對其他車輛造成潛在威脅,也會給快遞員的自身安全以及快件安全帶來隱患。因此,標準規定“快遞三輪車最高車速不應大於 15 km/h”,同時要求“快遞三輪車控制器在技術特性上應有防改裝設計”。
為最大程度地降低快遞三輪車的自重,從而降低安全風險,本標準對快遞三輪車的整車品質做了大幅度的修改,由原來的不大於 300kg(輕型)降低為不大於 200kg。快遞企業日均投遞重量一般在 300-360 公斤之間,按每天投遞兩個頻次計算,每次送貨重達 150-180 公斤,如遇週末及促銷活動,貨物重量還有所提升。為此,標準規定最大裝載品質為 180 公斤。
此外,出於安全考慮,快遞三輪車的廂體尺寸不宜過大,但應能滿足快遞服務的需要。其尺寸限值主要依據快件外包裝和車輛外形尺寸確定。
除此之外,目前部分在用快遞三輪車的頂部安裝了貨架,用於攜帶體積較大的快件。但這種做法對車輛行駛安全,以及非機動車道上其他車輛的通行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標準規定“廂體頂部、左右側面不應安裝有外凸物”。
新標三輪車價格高出4000 元
根據新標準,要突出體現技術引領特徵,提升科技含量。標準提出安裝防改裝控制器,以限定電機轉速,控制最高車速;運用車聯網、衛星定位等技術,實現對快遞三輪車的遠端控制,達到自動鎖車防盜、智慧調度車輛等目的;採用新型電池和新材料,減小整車品質,增加續駛里程,延長快遞三輪車的使用壽命。
與在用的快遞三輪車相比,滿足本標準規定的快遞三輪車,其生産成本將有所增加。成本差異主要體現在廂體材料上,在用快遞三輪車的廂體主要採用鋼材,品質較重,但價格較低。本標準規定的車輛,整車品質輕,廂體宜採用品質較輕的新材料(如鋁合金等),在保證整體強度不降低甚至有所提升的情況下,價格較高,預計新材料廂體的價格增加近 800 元。
此外,在用快遞三輪車的蓄電池一般採用鉛酸電池,使用壽命短,價格較低。為滿足本標準有關續駛里程、整車品質等要求,建議採用更加環保的鋰電池或光伏電池,價格將高出 2000 多元,但鋰電使用壽命更長。
同時,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本標準還規定了車輛應安裝衛星定位車載終端、預留手持終端充電介面等內容,成本也會比在用的快遞三輪車有所提高。因此,相比在用快遞三輪車,滿足本標準規定的快遞三輪車的價格大約高出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