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扎堆申報公示年報
- 發佈時間:2016-04-12 09:29:39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王玉萍
本報訊 今年是企業年報公示制度正式實施的第二年。記者昨天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15年度企業資訊公示時間已經過半,去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設立的各類企業、個體戶、農民合作社,需在今年6月30日前主動進行年度報告的報送及公示工作。逾期未進行年報公示的將被列入異常名錄,信用和正常經營將受影響。
根據要求,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我市市場主體可登錄福建工商紅盾網(www.fjaic. gov.cn),點擊“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圖標,進入“市場主體年度報告申報”模組,按網頁提示操作完成。企業無需再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報的書面材料、營業執照無需加蓋年報戳記。
據了解,今年6月30日前,我市需要公示年報的企業共有155150戶,此外還有217380戶個體工商戶和2014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截至本月10日,已累計有37912戶企業、43824戶個體工商戶、404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並公示了2015年度年報,年報率依次為24.44%、20.16%、20.06%。
“從去年的情況看,我市市場主體的年報公示一般集中在6月份。”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提醒,為避免臨近報送期限可能出現的網路擁堵,建議市場主體儘早填報。
不報送年報會有什麼後果?該負責人介紹,未在規定日期前報送年度報告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並在“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上公示。有關部門還將對其在投融資、銀行貸款、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各類許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並對嚴重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