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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人士回應:券商杠桿放鬆係誤讀

  • 發佈時間:2016-04-11 14:32:13  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消息上週五證監會宣佈就修訂《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有關杠桿率指標的調整,被不少人士理解為證監會鼓勵券商“加杠桿”。記者從證監會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市場人士對券商“杠桿放鬆”的理解係誤讀。

  證監會8日就擬修訂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及其配套規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改進了凈資本和風險資本準備計算公式,並規定資本杠桿率不得低於8%。證監會根據實際情況,將凈資産比負債指標由不得低於20%調整至10%,凈資本比凈資産指標由不得低於40%調整至20%,以避免與資本杠桿率指標衝突。

  相關規則一經公開,立即引發市場熱議。其中有關杠桿率指標的調整,也被不少人士理解為證監會鼓勵券商“加杠桿”。記者4月9日從證監會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市場人士對券商“杠桿放鬆”的理解係誤讀。

  “認為放鬆杠桿控制的説法,是對指標的誤讀。”上述人士表示,資本杠桿率的優化,主要目的是根據證券行業的業務特點和風險類型,將原來未納入杠桿計算的證券衍生品、資産管理等表外業務納入控制,使風險覆蓋更全面,杠桿計算更合理。

  此前有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券商業務中,對券商凈資産比例有明確要求的,只有自營業務,因此,證監會上述《辦法》及配套規則實際上是鼓勵券商針對自營業務加杠桿,並認為這可能帶來脈衝效應,對A股構成短期利好,但不能改變中期股市震蕩趨勢。 杜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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