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電”不宜“以禁代管”
- 發佈時間:2016-04-09 01:50:2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市近日集中整治“禁摩限電”,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查處。由於現行快遞公司多依託電動車投遞包裹,有快遞員在車輛遭查扣時與執法部門産生衝突。引發了社會熱議。對此,公眾怎麼看?本期“京報調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就此展開調查。
■ 旁邊評論
先厘清標準再“限電”
對於“禁摩限電”,大部分民眾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在現有條件下,電動車已成為蓬勃發展的電商業末端最重要的一環,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而另一方面,電動車爭道、逆行、闖紅燈,影響交通秩序。“京報調查”中,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電動車橫衝直撞,不守交規,是交通隱患。如何才能既吃到熱乎乎的外賣,又能在日常出行時保證不被狂飆的電動車撞倒?
電動車確實存在種種問題,但是,且不説其背後的現實性利益糾葛,首先電動車、電動摩托車以及摩托車之間的標準以及相對應的路權尚未厘清,從末端整治不僅費勁,以禁代管”的方式也值得商榷。在“京報調查”中,64.9%的受訪者就表示,應先厘清標準,在標準明晰的基礎上嚴格執法。
交通安全與民眾需求,並不是非此即彼,二者如何平衡,這都是對城市管理智慧的一種考驗。
新京報評論員 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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