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推進中醫藥産業化
- 發佈時間:2016-04-08 00:30:5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今年發佈的《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提出,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藥産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的發展目標。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臺港澳中醫藥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楊金生建議,“應加大科研投入,制定並落實中醫藥産業發展鼓勵政策,促進中藥工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中醫養生保健、健康養老、健康旅遊等服務性新興産業的發展,以進一步推進中醫藥産業化全面發展。”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醫藥,與中華文化一脈相承,是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推進中醫藥産業化發展方面,楊金生建議,首先,應加大科研投入,借助現代技術,推動重大新藥創新、重大傳染病防治等取得新進展,實現中醫藥標準化、資訊化、産業化和現代化;其次,應制定中醫藥産業發展鼓勵政策,保護利用中藥資源,推進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促進中藥工業轉型升級,構建現代中藥生産、流通和監管體系;再次,應加快推進中醫養生保健、健康養老、健康旅遊等服務性新興産業的發展,推動中醫藥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如在國家援外的醫療機構中開展中醫藥和針灸服務,多途徑擴大中醫藥的國際影響力,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發展,增強中醫藥的服務能力和貢獻度。
除此之外,楊金生建議,應進一步夯實中醫藥工作的組織架構。具體來講,應由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定期召開國家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研究中醫藥發展具體政策措施和解決重大問題,加強分工與合作,加強指導和督查,確保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明確國家中醫藥管理部門統籌規劃職能,加強市縣等地方中醫藥行政管理體系建設,各省市也建立相應的廳局辦聯席制度,與中央跟進看齊,防止“高位截癱”,推進中醫藥改革發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促進中醫藥發展,要進一步加強相關政策的落實。”楊金生強調,應進一步加強相關政策的落實。逐漸建立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法律體系、標準體系、監督體系和政策體系,完善中醫藥服務的管理政策機制,加快《中醫藥法》立法進程;在國家“十三五”規劃中增加中醫藥章節和項目,在健康中國(2016-2030年)中發揮中醫藥優勢和特色,在中華文化中突出中醫藥保護和傳承,讓中醫藥惠及百姓,助推健康中國;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政策,完善中醫藥服務的鼓勵政策,如中醫藥服務價格形成和補償機制等。
對於如何進一步把“中西醫並重”方針落到實處,楊金生認為,一是從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與臨床服務上,落實中醫藥與西醫藥的平等地位,在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制度、戰略規劃、項目任務時,充分考慮和照顧體現到中醫藥,充分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如《基本衛生法》等;二是尊重中醫“師帶徒”和一技之長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西醫離職學習中醫,堅持中、西醫相互取長補短,促進中西醫結合和中醫藥特色發展,如在綜合醫療機構中開設中醫科室提供中醫藥診療服務;三是將適宜的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院內製劑等項目納入醫保範圍,適度提高中醫類體現勞務技術項目的服務價格,發揮中醫藥在用中國式方法解決世界性難題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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