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房的政策標準還需明晰
- 發佈時間:2016-04-01 05:07:0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北京首個開盤的自住型商品房項目開始收房,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作為該項目的業主,筆者見到房子的那一刻,卻高興不起來。壓抑的天花板、迷你版的窗戶……總覺得房子雖然是自住房的價位,卻遠沒有達到商品房的標準。
自住型商品房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北京市相關文件曾明確,自住房原則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價格低30%左右的水準確定。大致可以理解為,自住型商品房應該屬於商品房,最起碼品質上不能劣于商品房。
有人説,既要花便宜的錢,還要買上好的貨,天底下沒有如此美事。自住房價格與品質的尷尬,其實正是市場經濟規律的體現,本無可指責。但是,自住型商品房作為一種解決“夾心層”住房困難的政策性住房,其價位與建設標準的矛盾也不能簡單推給市場。
作為北京市創新産權模式的房屋,自住型商品房的推出為剛需人群的安家夢提供了一種可能,在房價高企的狀況下受到熱烈追捧。但是,目前除了購買資格及流程等規定外,自住型商品房的許多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執行標準都還不具體。
相關部門應儘快出臺針對性的法規,通過政策設計給購房者更多明確的預期,給房地産開發商定下清晰的建設標準,為自住商品房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提供政策導向和依據,讓消費者權益得以保障,也讓開發商有更多參與建設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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