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停車難呼喚管理精細化
- 發佈時間:2016-04-01 05:07:0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古有行路難,今有停車難。一去二三里,車位無處覓。讓車輛找到地方“歇個腳”,既要管用見效的辦法,也須運用共用經濟等理念,多角度優化城市管理和社區治理——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城市交通建設、運營和管理的重心集中于動態交通,以保障出行的安全、順暢和高效。因為對車輛停放之類的靜態交通重視不足,歷史欠賬問題較為嚴重。
在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和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的雙重約束下,“停車難、停車亂”問題凸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專門提到,“加快建設城市停車場”,這為緩解停車難帶來了希望。
靜態交通面臨困境
據統計,目前我國大城市小汽車與停車位數量的平均比例約為1:0.8,中小城市約為1:0.5,而發達國家約為1:1.3。我國停車位缺口超過5000萬個,停車供需矛盾尖銳,特別是商業、住宅小區、醫院和學校周邊等重點地區尤為嚴重。停車問題不僅是民生熱點,也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難點。
2014年,全國36個大城市(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交通違法處罰中,針對不按規定停車的處罰量佔比高達13.89%,居各類交通違法之首。近3年,全國“不按規定停車”違法量佔交通違法總量的比例已經超過10%,違法量僅次於超速行駛違法量。“停車亂”既影響道路交通運作,加劇交通擁堵,還會侵佔行人和非機動的通行權,由停車引發的治安案件和社會事件也時有發生。此外,一些城市超過半數交通報警與“亂停車”有關,對公安交管部門的勤務和警力也造成嚴重的干擾和浪費。
除了“停車難、停車亂”問題,城市停車管理中還面臨法律法規不健全、管理體制不順、執法不到位、停車違法處罰類型單一、停車管理資訊化水準較低等管理困境。城市停車問題已經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考驗著政府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
城市停車管理部門應當努力推動對動態交通和靜態交通同步協調管理,可以從停車供給側和需求側同步入手,加大管理手段的創新,逐步緩解“停車難、停車亂”問題。
五招齊下或可見效
在行政管理手段方面,城市管理部門要運用規劃和審批等行政手段向社會明確停車建設和管理的基本原則。一是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要從源頭上鼓勵和促進私有産權停車泊位的供給,必要時輔以“有位購車”和新建建築物停車泊位配置要求等行政手段加以實現;二是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要充分發掘散落于城市各處的公有停車場資源,達到物盡其用;三是路內停車泊位作為補充,在充分考慮到目前停車泊位缺口較大的情況下,適當提供部分路內停車泊位作為權宜之計和便民舉措;四是完善停車市場準入制度,降低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的準入標準,簡化停車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
在經濟管理手段方面,要做到“以市場化手段促建設,以經濟手段控需求”。“以市場化手段促建設”就是要開放和減少停車場建設領域的行政干預,鼓勵引進社會資本進行停車場建設,實行市場化運作模式。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多部委共同印發的《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了推動停車産業化要求。“以經濟手段控需求”,就是要充分利用價格杠桿來調控停車供需矛盾,促進停車資源的高效利用。
在法制管理手段方面,就是要做到“以法律化手段保秩序”。一是出臺停車管理政策法規,規範和監督停車執法;二是在停車管理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出臺過程中,要注意科學論證、廣集民意、分步實施,避免政策法規的反覆,不搞政策法規出臺的突然襲擊,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爭取良好的輿論支援;三是在一些繁華地帶和嚴重擁堵區域視情況設立“嚴管區”,加大路面執勤警力的流動範圍和巡邏頻率,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
在技術管理手段方面,要在堅持做好日常技術管理工作的同時,積極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提升交通管理效能。一是完善路內停車管理設施設置,改變目前我國道路停車管理設施(包括標誌標線、隔離樁等)數量少、設置不科學、不規範的現狀;二是加強重點區域停車交通組織,加強人工疏導和資訊化誘導,合理引導車輛停放過程的行駛路線;三是推行“錯峰停車”“潮汐式停車”等新模式;四是加強管理資訊系統、移動互聯網、社交媒體平臺等資訊技術的應用,提升停車服務、管理的水準和效率。
此外,要鼓勵停車管理社區自治。社區是社會的基本細胞,社區停車問題涉及社區群眾的切身利益。由於社區停車位多數屬於私有産權,且很多社區內停車屬於社區內部範圍,並不在交警的管轄範圍。因此,要鼓勵社區居民自己來管理自己的停車事務,使社區停車利益糾葛問題在基層得到協商解決。目前,各地社區停車自治管理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由社區居民自行對小區停車事務進行管理,另一種是小區聘請專業停車公司對小區停車事務進行管理。例如,北京朝陽區自2014年起試點居民停車自治管理,很多社區通過居民選舉組成停車管理委員會,並且引進了正規停車管理公司,對小區停車位進行了重新規劃,以前私裝地鎖被整整齊齊的停車標線所取代,停車秩序得到了明顯改善。
新技術助解老問題
未來一段時期,城市停車管理領域面臨城市管理體制變革、資訊技術應用深化和共用經濟興起等新形勢。2015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推進城市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設置城市綜合執法管理機構。《指導意見》中明確要求,城市綜合執法管理機構具有“交通管理方面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要“加強靜態交通秩序管理,綜合治理非法佔道停車及非法挪用、佔用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停車場建設,鼓勵單位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此外,該《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了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和建立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
在資訊技術應用深入和大數據技術興起的背景下,停車管理主體部門要以此為契機,加強停車泊位基礎資訊庫的建立和運用,摸清停車泊位的類型、數量、位置和運營性質等基礎資訊,為實現停車服務於管理平臺建設、對接城市綜合管理平臺以及日後出臺停車泊位證制度夯實基礎。
停車難的另一個原因在於車位使用率不高,近年來隨著共用經濟的興起,很多停車泊位共用的商業模式得以推廣,效果顯著,不僅提高了停車資源利用效率,還為泊位所有人帶來了經濟收益,在利用共用經濟模式緩解停車難問題方面做了積極的嘗試。
總之,解決好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不是簡單地沿用以往增供給、抑需求等辦法,而需要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創新城市停車管理的體制,積極適應城市管理體制變革、資訊技術應用深化和共用經濟興起的新形勢,提高交通管理效能。
(作者單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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