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男子錯過上訴期限向中國郵政索賠:沒收到判決書

  • 發佈時間:2016-03-24 08:07:1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稱快遞員在沒有聯繫到本人的情況下,就擅自將投遞的法院判決書標注成“拒收”,導致耽誤上訴期,造成了經濟損失10萬元。為此,常先生將負責投送判決書的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懷柔區營業部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經濟損失。昨天上午,該案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錯過上訴損失10萬

  昨天上午,該案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常先生訴稱,自己和妻子與劉某存在民間借貸糾紛,劉某將他們起訴,懷柔法院1月14日判決常先生夫婦償還借款。1月18日,法院委託被告速遞公司向常先生送判決書,但由於快遞員嚴重失職,沒有將判決書送達給自己,致其延誤上訴期限。

  常先生稱,他直到3月2日才拿到判決書,可此時判決已經生效了,在此之前他沒收到過速遞公司送達的判決書,快遞員也沒給自己打過電話通知領快遞,而且在速遞公司沒有證據證明其拒收判決書的情況下,就在給法院的回執單上自行註明拒收。

  常先生認為,因判決書生效由其返還劉某借款10萬元及利息,這與速遞公司謊稱其拒收判決有直接性因果關係,要求對方賠償因判決生效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投遞地址人拒收件

  對於常先生的起訴,速遞公司並不同意,表示公司與常先生沒有合同關係,涉案的郵件郵費也不是常先生負擔。“我們是按地址投遞的,因為收件地址的收件人拒收,我們才將郵件退給寄件人。”速遞公司認為,已經履行了法律法規,沒有過錯,不同意常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庭上,快遞員作為證人出庭。“1月19號,我對這個郵件投遞,是一個男人開的門。我説有個法院的特快專遞,那男的説他不知道,也不要。我只能在快遞上註明拒收。”但對於開門的男人是不是常先生本人,快遞員則稱記不清。

   焦點:投遞是否要打電話

  對於快遞員的説法,常先生稱對方説的不是實情。“19號那天我都沒在家,如果家裏有人也是我媳婦和兒子。”常先生還掏出一份很長的通話清單,證明自己從未收到過速遞公司打來的電話。

  常先生説,要不是一次偶然機會在法院見到劉某,還一直不知道判決書都下來了。“直到3月2日,我去懷柔法院辦事,碰巧在服務大廳看見上次案子的原告,他正在申請強執。問了法院的工作人員,這才知道借款糾紛的判決書早就出來了。”

  對於為何沒有給常先生電話一事,速遞公司解釋稱,公司一直是按地址進行投遞,只有投遞過程中發生問題,例如遇到投送地址無人等類似情況,才會打電話進行聯繫。“如果收件地址的收件人表示拒收郵件,我們會把郵件退給寄件人,這符合法律法規。”

  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