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3·15”不合格産品消費者可退貨
- 發佈時間:2016-03-19 08:00: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晨報訊(記者 陳琳)昨天,中消協表示,在“3·15晚會”上,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一批不合格産品名單,消費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退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對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於同批次的産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
中消協表示,消費者可對照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不合格産品的批次主張權利。消費者提供發票等購買憑證向經營者要求退貨。對不合格産品的退貨,經營者不能設置收取折舊費等限制條件。對於有欺詐行為的情形,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加倍賠償。
建議消費者關注、查詢有關行政部門發佈的關於不合格産品的資訊。中國消費者協會將依法支援消費者行使退貨權,對於不履行退貨義務的經營者,將採取披露、支援消費者提起訴訟等措施。同樣的退貨權也適用於今後工商、質檢、食藥等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産品。